“好喝吗?”师母满脸慈祥。
秦嗣认真甚至透着点乖巧的点了点头,“嗯,好喝。比普通的鸡炖着更香,也更好喝。”
师母不禁疼惜的摸了摸秦嗣的脑袋,“那下次还给你炖乌鸡汤。”
被摸脑袋了,虽然有点不自在,但秦嗣没有躲开。
秦嗣摇了摇头,“不用的,和平常一样的鸡汤就好。”
秦嗣没有说‘平常’的鸡汤是什么样的,师母也没有多想。
两人一个心知肚明乖乖的喝汤,一个满眼柔和的看着对方喝汤。
就这样,秦嗣喝完了师母带来的鸡汤。
两人全程丝毫未提之前发生的事,也丝毫未提如何称呼,似乎都在有意避免谈到之前相关的事情,不,是师母在有意避免,秦嗣其实还挺想师母帮着周正清说话的。
喝完汤后,秦嗣留了师母一会儿,带着师母逛了逛秦家。
本想留师母吃饭,但师母拒绝了。
“不行啊,你老师要是知道我在你这吃饭,肯定要有意见了,到时候还不好哄他。”
“等下次吧,下次我和你老师一起来你家吃饭,到时候你可别嫌我们俩老头老太太烦啊。”
秦嗣一口应下,“当然不会,您和,葛老随时都可以过来,秦家的大门随时为你们敞开。”
也是提及葛老,秦嗣才注意到师母的称呼。
好像从开始时,师母说的便一直都是‘你老师’。
意识到这一点,秦嗣又不自在了,总感觉脸上烧的慌。
但是悄悄摸了一下脸,脸上的温度又很正常。
师母走了后,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再来。
现在乍一从阿执的口中听到‘葛老夫人’这几个字,秦嗣就有一点些微的愣住。
身体僵硬了一瞬,原本准备离开落地窗前的秦嗣,也乖乖的回到了落地窗前,继续晒着太阳。
原本手里拿着的手机,也没有再打开一秒,似乎突然开始认真晒太阳了。
正晒着太阳呢,秦伯从门外急匆匆的走了进来。
走到秦嗣身边,秦伯带着略微惊讶的语气响起,“四爷,谭市长来了,现在正在大门外的车上,说是来接您回家吃饭。”
话落,秦嗣直接诧异的瞪圆了眼睛,“你在说什么?”谭瑾来接他?还是接他回家吃饭?!
谭瑾在搞什么名堂!
见秦嗣惊讶,秦伯倒是冷静了不少,没人知道他刚开始见到谭瑾,听到谭瑾说这些话时的那种心情,那简直是蘑菇云炸了更大的蘑菇云!脑子瞬间就空了。
“谭市长还说,本来应该前天就来接您的,但您。”说到这,秦伯下意识看了秦嗣一眼,迟疑道,“但您小叔的伤口崩开了,有点严重,就不好来接您回去吃饭了,所以才拖了两天,今日来接您。”
秦嗣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谭瑾,真的是市长吗?他小叔?他有个鬼的小叔!就算想设计他,也不能说这种鬼话吧?!
这种想法在脑子里刚过了一遍,秦嗣就冷静了。
冷静思考了一会儿,秦嗣决定,去看看谭瑾究竟想做什么。
既然用这么离谱的理由,非要他去他的家里,那……
秦嗣眼眸幽深。
被推到大门,门口处那辆车的窗户便降下了一半,谭瑾的脸暴露了出来。
车门被打开,谭瑾道,“快上车了,你小叔要在家里等急了。”
之后,秦嗣就莫名其妙的坐上了谭瑾的车,跟着谭瑾去了谭瑾的家里。
原本在路上,秦嗣就想试探谭瑾的,结果谭瑾…
“听说你喜欢吃鱼,今天一大早你小叔就去了菜市场,特意给你准备了无刺的鱼,你应该吃辣的吧?”
谭瑾有点热情,这种热情奇奇怪怪的,像是长辈对小辈的那种热情,秦嗣有点,怪不自在的。
“吃一点。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鱼?
这话还没出口,便见谭瑾又接着道,“你小叔是个闲不住的,他早上不仅买了鱼,还特意买了一只老母鸡,还有排骨,还有……”
谭瑾说了一大堆,秦嗣根本没有插嘴的机会儿。
但秦嗣也从谭瑾的话里,听出了另一个重要的信息。
那位‘小叔’,似乎和谭瑾的关系不一般。
谭瑾每次都会提到对方,每次提到对方,眼睛里的笑意遮都遮不住,脸上更是充满柔情,似乎对方是他的…爱人。
意识到这点,秦嗣有点惊讶。怪不得谭瑾四十岁都还没有结婚,甚至对外还是单身、只想要事业的形象,原来是,爱人是男人。
只是,谭瑾这样的人,也会瞒着自己的性取向吗?
有爱人了,为什么要对外树立自己单身的形象?
秦嗣不明白,但秦嗣好奇了。
若是去年年初的秦嗣,对于这些,会完全不感兴趣,也完全不好奇。但现在的秦嗣,对于这些,却是很好奇的。
一路上大多都是谭瑾在说。
“你小叔这次来京城是来养伤的,前些天受伤了。”
“本来说前天就要来接你回家吃饭,但是你小叔非要自己装饰房子,结果不小心手臂上的伤口裂开了,这两天手都不太能动,所以就没去接你了。”
“今天他又突然说自己好了,非要早点见到你。他这人,粗心的很,又很迷糊,脾气又急,但他性子却是极好,品行也是极佳的。”
“虽然有时候会急躁,但这只是在小事上,要是真碰上大事了,你小叔就会稳重的像是变了一个人……”
即便没有见到那位什么‘小叔’,秦嗣脑海里也大致浮现出了那位‘小叔’的形象。
大概是个很有活力,很有生活气息,也有点小迷糊,有点粗心,脾气还有点急躁,但性格品行都极好,甚至遇到大事尤其稳重的人?
秦嗣不知道谭瑾要做什么,即便好奇,即便想知道谭瑾的目的,秦嗣心中始终充满着警惕。
但面上却又是一派淡然。
到了谭瑾家,因为谭瑾家里比较特殊,阿执他们也就没有下车,而是在车里等着。
而秦嗣则是跟在了谭瑾的身后。
原本谭瑾是想推着秦嗣走的,但是秦嗣直接就拒绝了,完全不给任何的希望,拒绝的很彻底,谭瑾便也没有再多问。
谭瑾家里用的是普通的密码锁。
门被谭瑾打开,还未进门,秦嗣便见谭瑾对着门内喊道,“我回来啦!”
紧接着,门内便传来了一道欢快的成年男人的声音,“这么快,小嗣来了吗?”
随着声音愈发的近,脚步声也渐渐出现,秦嗣居然有点莫名的紧张。
还没等秦嗣调好紧张的情绪,门内便风风光光的跑出来了一个人。
一个剃着板寸头,长相俊美,皮肤有点些微黑,但看起来格外精神正气的三十多岁的男人,出现在了门口。
看起来,对方应该比他大几岁。
男人穿着一套宽大的浅灰色家居服,左手受了伤,手臂上绑了绷带,脚上穿着一双emm…秦嗣有点无法形容的拖鞋。
大红色的棉拖鞋,拖鞋上绣的图案,似乎是鸳鸯?
拖鞋看起来,是手工的,但是好像,又挺土的。
秦嗣第一次见这种拖鞋,实在无法形容,也无法描述心中的奇怪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