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回院后的俩人也是一脸喜色,现在要他们东山再起,肯定是不可能了,先不说过了这么长时间,老主顾丢了多少?
只谈手头的本钱吧,如果在昭县算是元气大伤,那经维州一事算是将所剩的元气全耗光了。
金银首饰全被儿媳妇卷跑了,银两全都投进货上,被管事拖走了。现在手头统共也就剩下十来两银子。
能干什么?租间屋子都不够。
先安定下来,等手头有了本钱再从长计议吧!
一夜无梦,起来用过早膳后,沈代玥打算去岑家看看,顺道去吊唁一番岑洛官,毕竟在船上时,他也是对他们两个多番照顾。
邵秀宛对京城也不熟悉,还是周言谦走出门打听了才知道:京城是有家正在办丧事的岑家,是家商户,住在城南的南锣胡同。
“那你们就自个儿去吧!记得带些纸钱去。”邵秀宛掏出一贯钱,给他们做车费。
被沈代玥连连推了回去,他们跟前还有临走姑母给的银子,母亲用钱的地方还多呢!
两人出门后也是边走边打听,找了一家冥店,提了两捆纸钱。又花了100文雇了辆牛车,车夫坐在前头甩着鞭子,看着慢吞吞的牛竟也跑得不慢,虽比不上马车的速度,却也比人走舒坦多了。
车子没有遮拦,风从头顶呼呼吹过,吹得人脑仁痛。沈代玥刚皱了下眉,头顶就被人用人用兜帽一把罩上,一下子挡住了寒风。
她转头望去,周言谦一双清亮的眸子正左右打量着,紧接着一双修长的手指伸过来,三下两下替她把帽绳系好。
他还穿着那件酱紫色大氅,头上没有戴帽子,低头的时候神情十分认真,鼻子冻得红彤彤得还在那儿傻乐。
沈代玥一把打开他的手,解开了披风,往周言谦那边挪了挪,举起披风罩过他,俩人一同钻进厚实的斗篷里。
周言谦能感觉到斗篷内的温度,反应过来后脖子不自然的僵直着,压根儿不敢乱动。
“你是被风吹傻了吗?这么冷,肯定俩人一起披着才暖和啊!”待会儿回去路上是要给他也买一件。
沈代玥感觉他依旧僵在那儿,都不知道往自己这边挤挤,奇怪地望过去。
刚转过头去,牛车被路上的石块绊了一下,沈代玥一个没坐稳,唇瓣从周言谦的脸颊擦过。
柔软的触感通过相触的皮肤敏感地传入脑海,俩人的脑海中几乎同时“哄”得一声,好似有烟花绽放开,将俩人的脸庞烤得炙热。
牛车还在摇摇晃晃往前赶,沈代玥与周言谦通红着脸躲在斗篷里,缝隙外是倒退着的喧闹街市,却仿佛掩盖不住斗篷下一声声如鼓点般的心跳声。
“咚、咚、咚、咚!”
周言谦在心仿佛要跳出来之前,一把掀开了斗篷,“我...我热,我到外面凉会儿,你自个儿将斗篷披好。”
心跳终于恢复正常了,似刚刚那样,周言谦甚至怀疑她是不是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了。悄悄转头偷瞄了一眼,沈代玥正在慢条斯理地系着帽绳。
嗯,还好!看起来没有异样!
沈代玥低着头假装自己很忙,一会儿理理兜帽,一会儿将发丝别到耳后,要么就是盯着路边的招牌出神。
看着安安静静的,实则心中小鹿乱撞。她想起了在船上时与岑洛仪俩人躲起来看话本子时,也有描述到男女主人公这样的场景。
书中描述的反应果然是真的!只是若将那书中的主人公代入自己和周言谦的脸,整个人就好像轻飘飘地飞向云端,又好像要被天上的太阳烤得燃起来一样。
两个人就这样各怀心思地坐了一路,到达南锣胡同口,车夫勒停车,“就停这边吧,里边进不去了。”
胡同里已经停了好些马车,不时有提着纸钱或元宝的人匆匆走进一间宅邸。
沈代玥二人走近时,听到屋内传来一阵阵和尚的诵经声,抬头望去,高高的门匾上用金漆书着“岑园”二字。
园中已是一片素缟,门内摆着一张长案,有人正在登记,他们只含糊着称与岑洛官是好友。对于前来吊唁的人门房并未过问,直接放人进去了。
来往的家仆皆换上了一身素衣,穿梭其中为来客引着路。
走入厅堂,念经声越来越清晰了,一众和尚正盘坐在蒲团上捻着佛珠,嘴里不断低声吟诵着《往生咒》。
岑洛仪着一身孝服跪在棺材前,一日多未见,竟像憔悴了许多。
嘴唇干裂,红肿的眼下也是一片乌青,好像一日未睡似的。
余光瞟见有人来磕头,岑洛仪朝着来人欠了欠身子,而后麻木地往火盆里扔了一把金元宝。
“岑姐姐,还请节哀!”
听到熟悉的声音,岑洛仪讶异地抬眼望来,眼中先是迸发出一瞬的光彩,而后慢慢消退,最后只浅浅朝他们点了点头,“谢谢你们能过来送兄长一程,他知道了一定会很开心的!”
她的眼中似还有许多话要倾诉,碍于场合不便,只将话全都咽了下去。
岑洛仪身上带着热孝,不能登别人门,只能沈代玥日后再来找她。
“等我在京城安定下来,定再会来的。”
岑家胡同外没多远就是闹市,二人不急着回去,准备先走一段路再找车回去。
路过一家衣帽店时,沈代玥转身就拐了进去,随手也将周言谦拉了进去。
立刻有伙计笑脸盈盈地迎了上来,“两位客官,看着什么?”
“可有男子的斗篷?”沈代玥打量着墙上挂着的一件件冬衣,随口问道。
“那小姑娘可是找对人了!”伙计说着转入柜台后,取了竹竿,在墙上挂着的一排衣裳中一阵挑拣,“客官您瞧!这些都是上好的皮毛硝制成的斗篷,瞧这颜色多鲜亮,最适合年轻的小郎君穿了!”
“你瞧喜欢哪一件?我买了送你。”沈代玥仰着头仔细比对着,她瞧哪件都好看,用肘推了推周言谦,示意他选一件。
周言谦扫了眼墙上各色狐狸皮、貂皮制成的衣裳,收回了目光,淡淡道:“不用裘毛的,就普通塞棉絮的有吗?”
伙计有些失望,但依旧热情不减,放下杆子走到了另一边角落,挑挑拣拣拎出一件来,“这就是棉斗篷了,不过我建议买这件。”
他将斗篷从衣架上取下,走到沈代玥面前,仔细给她展示着:“您瞧,这件外围都镶了圈兔毛,面料可是织锦,里面填的是今年新收的棉花。”又暖和又有面子。
伙计说着悄悄给沈代玥比了个数:“关键是它只要这个数,比那些墙上的裘皮斗篷实惠多了!”
沈代玥很心动,她望向周言谦。却见他眉心微蹙,“我只要最简单的棉罩衣就好。”
周言谦觉得衣物只要保暖就好,好看那是姑娘家的事,不值当为了他多花那些个冤枉钱。
“客官,我看您也在书院读书的吧!男子出去走动总要穿得气派些不是?”
这句话打动了沈代玥,日后周言谦还是要出去读书走动的,可不能太过寒酸让人看扁了去。
不管周言谦如何拒绝,还是将它拿了下来。倒是因瞧着周言谦不是很想要的样子,那伙计生怕生意做不成,还额外送了一副护耳。
还未出门沈代玥就直接让周言谦披上了,果真是人靠衣装,这件鸦青织锦镶毛斗篷披在身上,倒衬了几分贵气。
沈代玥不禁有些恍惚,如果家中没有发生变故,他该是怎样一个意气风发的模样啊!
周言谦捕捉到她怔愣的目光,疑惑道:“怎么了?可有什么不妥?”果然还是穿个普通罩衣就好了,肯定是好衣服穿他身上糟蹋了!
沈代玥窣地抬头,对上他明亮的眸子,热气一时上涌,连忙转身摇摇头。
天爷呀!他这样子可不能叫人瞧了去,不然定是见一个迷倒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