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现的尸体,其状况与前两回基本一样,同样是头身分离、剥皮脱骨,死者也同样是十五、六岁的年轻女子。
尸体是在西郊一处废弃的民居内发现的,那处民居的房顶已经塌陷了一半,横梁早已破败得不成样子,墙面也剥落了大部分,整个房屋是一副岌岌可危的样子,好似随时可能倒塌。
此地原是一个集市,四周建有民居。将近十年前,简州曾发生地动,益州也受到波及,此处就发生过民居被震塌压死人的惨事。后来,集市迁至他处,附近的居民也陆续移居他处,只留下几个废弃的危房。
发现尸体的是一个中年拾荒者,他于上晌游荡至此处,本想碰碰运气,看能否从废弃的房屋里淘澄些有用之物,谁知一进屋就见到了血腥可怖的场景,吓得他撒腿就跑。
他一口气跑进了城,正好遇到巡逻的官差,便报了案。
林若蹲下来,娴熟地完成了初验,对张子初说道:“凶手的手法与上一次作案极似,且比上次更加熟练,从颈部开始剥至下腹部,剥下的人皮更为完整。”
“死亡时间是?”张子初沉声问道。
“现场残留的皮肉较少,且从尸骨上的齿痕及周围其他痕迹来看,应该是有野狗啃食了部分人骨及皮肉。根据残留皮肉上的尸斑分布及颜色推测,死亡时间约为今日丑时至寅时之间。”林若答道。
“与前两具尸体相比,这第三具尸体还有何不同之处?”张子初接着询问。
林若一边收拾工具,一边回答:“除了人皮被带走得更多外,有一处最大的区别:死者是在活着时被剥皮的。从断口处可知,前两具尸体是死后被剥皮,而此尸体断口处皮肉卷曲,说明剥皮时被害人还活着。”
“此外,此尸骸也缺失了部分头盖骨和腿骨,可能是被凶手拿走了,也可能是被附近出没的野狗啃食了。”
“从四肢、头路的断口,可否推测凶器为何物?”张子初又问。
“应当是柴刀之类的宽刃刀具。”
休沐日遇到了凶案,也只能结束休沐,回府衙办差。林若在停尸房里进行了复验,发现死者口中有残留的少量烟土。
所谓烟土,是从罂粟的蒴果上割取的汁液加工制成的一种有毒之物,又名阿芙蓉,对人体有较强的麻醉作用,服食之人可短暂地感知不到身体的痛楚。
此物制作工序复杂,数量稀少,价格昂贵,不是普通百姓有财力购买的。
张子初蹙着眉,翻看林若呈交的验尸格目,又翻出前两起凶案的验尸格目对比着看,若有所思。
擅长画人像的徐书吏,正对着已经被林若清洗过的头颅画死者的肖像画。
与前两名死者一样,第三名死者也是一位容颜秀丽、肌骨匀称的曼妙少女。
自惊蛰那日即二月初六夜里第一具尸骸被发现起,至如今第三具尸体出现,只有短短四日。
可怕的是,凶手杀人的手法,从一开始的将人溺毙后剥皮到活剥人皮,一次比一次娴熟。除去尸体,现场未留下关于凶手的任何线索,被害人身份的确认,也毫无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