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这个价格不贵,要不是我们几天就要走,我是要买两千块的。”
老妇人依依不舍的看着木栏里的老母鸡,还有那口井,以及梨树下的那套石桌石凳。
元春看得很满意,这个价格也能接受。
毕竟,她从洪姗姗家拿了五万块钱,别说一栋房子,就是十栋,二十栋,她也买得起。
当即,元春带着桃花,跟着老妇人去了房管局过户,名字是桃花签的,元春想把房子登记在桃花名下,可桃花不同意,非要签下沈元冬的名字。
从房管局出来,桃花悄声告诉她,“元冬是一家之主,房子登记在他名下才正当合理,要是登记在我名下,那元冬岂不是成了上门女婿。”
元春被她这思维,雷的不轻。
不过,这个年代的人就这思想,觉得男人是顶梁柱,家里的财产都必须记在男人名下才合情合理。
反正,不管在谁名下,乖弟弟总算有了婚房。
老妇人一家要在六天后才搬走,他们约定好,六天后的早上过来接受房子,然后元春拉着桃花,去了百货商场,给买了两身衣裳,两双鞋子。
桃花拉着她走,不让买,可元春笑眯眯道,“这可是聘礼,写进婚书里的,可不能不买。”
桃花只好羞答答的接受了。
元春当初从洪家还拿了一沓子厚厚的票,布票就有几百尺,有一部分还有日期的,不用就会过期。
她拿出有日期的布票,买了一整匹二十米的大青色布,让桃花拿回去给娘家人每人做一身衣裳。
桃花被她这大手笔都惊到了。
中午,元春买了菜,带桃花去她的陪嫁房做饭吃。
这套房子,是元春之前买的,原本打算给沈元冬结婚用,可沈元冬说什么都不要,在元春结婚当日,还提出这套房子是给她的陪嫁。
好吧,陪嫁就陪嫁,反正她不缺钱,再给乖弟弟买就是。
元春也没拒绝。
元春领着桃花进去,桃花看的一脸惊艳,“元春,这就是元冬提到的那套你的陪嫁房?”
元春笑眯眯的嗯了声,“是元冬参加工作之后买的,本是买给他娶媳妇用的,但他不要,非要给我,不过这房子比你那套小一点,但有个后院。”
“离的也不远,以后我们串门也方便。”
桃花这才注意到,这房子的位置,好像离刚才买的房子很近,走七八分钟路就到了。
“我来洗菜。”
桃花参观完了房子,就手脚利落的帮着一起做饭,做到一半,霍旻回来了,还带来一斤卤肉。
元春喊他烧火,霍旻放下卤肉,就去院子里抱柴火。
快中午的时候,元冬回来吃饭,还带着他同学一起来。
他订婚了,有未婚妻了,他是带同学一起来看他姐姐,姐夫,和未婚妻的。
他同学也是个憨厚老实的人,做事踏实稳重,两个人脾性相投,也能玩到一起去,但他同学家兄弟姐妹多,他在家又不是受宠的,所以经常会被家里人欺压。
但这男孩老实,憨厚,明知道父母待他不公,也从来不吱声,受尽了委屈,也会一个人默默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