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而九明媚混的地界儿多,当年混魔界时曾跟血魔淮阴拼酒,拼了十天十夜,好不容易把他拼了个烂醉,得了他的一个秘密。
淮阴告诉她,这世上,生灵精血最是珍贵,得之可助修行。同时,生灵精血也是最难炼化而出的,杀不得、剖不得、抢不得、烧不得……为着提升修为,淮阴没少拿人妖精怪们做实验。
血魔淮阴费劲千年研究,才得出个法子:生灵有心,心中有情,情字本真,捣之至深,激之至真,方能炼化出本真的精血泪珠。
当初,九明媚听了这话,只觉着这法子恁的麻烦,非得缠什么情字。“情”字一物,“心”都“青”了,可得是冻成副什么德性哟。及至瞧上了东君,她才晓得,“情”字半点儿不冻人,总能把心肠暖成热汤。
如今细细想来,仙灵经凤鸾山上暴雪一劫后受损严重,几近灰飞,既寄托于生灵体内,定然要寻个绝妙所在,可休养生息。那生灵的精血最是灵性,最适宜仙灵存续。若要导出仙灵,必然要炼化出这生灵本真的精血泪珠儿来;若要炼化出精血泪珠,定是攻心为上。
也即是说,寻到此生灵最重要的人,能让他哭个天崩地裂的人。然后,让这生灵哭个昏天暗地,激出内魂之中那本真的精血泪珠。
正如风亿琅之于叔子钰,亦如叔猎之于狍鸮。寻到了这关键所在,寻回仙灵,便轻而易举。
说白了,就一句话:无论男女,为情哭吧不是罪!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九明媚在心中反复推演了许多遍,觉着确乎只有这条道儿最是可行,因此设计了叔子钰同风亿琅的这番会面。不过,当属于阿印的那滴血泪真真切切地出现时,九明媚才终于确定了,这条道儿是白道儿,黑不了。
这几日,九明媚在空灵宝镜上、在皇宫里头到处嗅,想要嗅出点儿仙灵的味儿,及时找到那寄存了仙灵的人间生灵,激出他的精血泪珠来。
空灵宝镜倒是有发发的味儿来着,可怎么喊也喊不出发发来,索性先撂在一旁不管它了,着重搜寻宫里头的仙灵。白狸说是找着了,因为他的法器“搜灵塔”对皇宫有反应。可每每有反应,都是在宫里头举行宴会之时。
宫中宴饮时,人数众多,一一排查,竟全都有反应,总不至于每个人体内都住着个仙儿吧?那这岐国便不叫岐国,改叫大仙儿国得了。
九明媚动用了她那极度灵敏的小鼻子,竟也在宴饮之所中的所有人身上皆闻着了仙灵味儿。可那味儿忒稀薄,好似被什么气息遮挡了,竟嗅不出究竟谁才是真的生灵,这生灵体内的又是哪个仙灵。二师兄老驳、三师姐百里沐莲、四师姐海明月、六师姐酒弯弯……唔,都不很像呢。
不过,好歹是有些仙灵味儿,不至于毫无头绪,只待多在皇宫中住些个时日,再慢慢找出罢了。当务之急,乃是如何为阿印寻一副合适的骨躯。
一般来说,神仙精怪,哪怕是妖魔皆有元身,也即是修炼的本体,是魂魄生机的源泉。没了元身,就等于要了大半条命,是以当初玄扈得了九明媚的花骨元身,便等于拿捏住了她的七寸。当然,也有些鬼魂炼化成仙后,以魂魄飞升鬼仙,没有本体,这是少数。
九明媚的元身是十万年前大荒之野一枝梅骨朵,老驳原是魔界的一只驳兽,百里沐莲是泰逢元尊种在池塘里的一株白莲,酒弯弯乃是个酒酿胚子里钻出来的小妖精,海明月则是西海龙王之女,元身乃是一只银龙……
他们的元身皆毁在了凤鸾山的烈烈风雪之下,仅剩的一株傲雪红梅,被玄扈得手,又被九明媚自个儿给烧了。
如今要使仙灵在离了寄身的生灵之后复生成活,必须寻得一副最为贴合仙灵本体的骨躯来,待化骨成媚之后,经了仙灵自个儿的修炼,还可以重新修炼出元身来。
这亦是九明媚在摸索中得出的道理,她脸颊的那一枝梅骨朵,便是复生后的第二个月才修炼出来的。一旦重新修出元身,便感觉整个儿精气神都回来了,曾经强大无比的法术,也悉数归来。
原先,叔子钰魂飞魄散后,九明媚打算着把如锦那副骨躯修补完全,让阿印的仙灵寄居进去。可左摇摇,右晃晃,那血泪愣是扒在小瓷瓶底儿,丝毫没有出来的意思。
“阿印,这副身子你住了不少时候了,它不合适谁合适?你便乖乖出来罢!”
九明媚将瓶子倒过来,晃悠半晌,便见那瓶口儿蹦出四个字儿:“吾乃男儿!”
“噫,还挺挑剔,”九明媚勾了勾唇,笑眯眯地引诱,“你先出来嘛,都快五百年了,媚儿想死你啦!”
小瓷瓶有了动静,只见一滴鲜红的血泪咕噜噜地滚到瓶口,瞅见她笑眯眯的眼神儿,又瞅了瞅如锦那具绝美的身子,忽悠悠一抖,又滚回去了。
“坚决不从!”
没法子,九明媚只得将如锦的尸骨葬了,又拈了一缕血泪气息灌入搜灵塔,由白狸托着着塔,去寻那最为合适的骨躯。
“岐国皇陵。”白狸顿了顿,小声道,“先先先先皇帝风拓的陵墓。”
噫,阿印果然挑了个好地界儿,挑了个好身板儿!两百年前的那位风拓,正是判了叔歜族叛国之罪,第一个下令诛杀叔歜全族的岐国皇帝。
只是不晓得,同阿印合适的,究竟是风拓,抑或是陵墓里头的陪葬者?
九明媚勾了勾唇,凤眸儿一亮:“带路。”
是夜,月明星稀,一轮胖圆胖圆的银月挂在天当央儿,很是个富态滋味儿。不过这银月很是公正,将银光洒向人间,不偏不倚,不多不少。官员贵胄家照得到,贫民小户家亦照得到;活着的皇帝住的皇宫照得到,死了的皇帝住的皇陵亦照得到。不分贵贱,不论生死,此乃天照。
九明媚同白狸一路向南,越过热闹的夜市、安静的民居,来到一处山疙瘩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