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整个码头已经乱成一团,到处都是看热闹的人群,把他们斗殴的地方围得水泄不通。但是大家已经顾不上更多了。俗话说的好,“出门不惹事,逢人不怕事‘。因为觉得自己在理,三个人天不怕地不怕地和大个子一伙人干了起来。但是寡不敌众,他们分别被大个子一伙拥着向外走去。来到外面的街上一些人想把他们就地打倒,为瘦子报仇,但被大个子制止了。此刻他只想证明自己是正确的,因而非得去警察值班室不可。大个子来回维持着必要的秩序,以免在到达目的地以前老天等人被揍成半身不遂,若是那样就理亏了。
警察值班室设在江堤上,是一所孤零的木板房子,门前亮着一盏红灯。虽然他们早就看见了那红灯射出的红光,但要走到还需要一段路程。这段路黑漆漆的,空气中飘荡着江水以及煤烟混合而成的特别的气味。一伙人在用老天他们不甚明白的当地话辱骂他们,并簇拥着他们向前走。那些人越来越陌生,他们的心里就越发慌乱。相比之下,大个子由于和他们打了一两个小时的交道,因而较为亲切。在莫名的恐怖中他们努力寻找着大个子的身影和他的声音。实际上大个子也的确在保护他们。但由于他们被分作三处,大个子需要来回照应,因此显得有些忙不过来。他扯着嗓子大声喊叫,训斥和责骂着他的同伙,那声音虽粗俗刺耳,但还是给了他们不少安全之感。黑暗中,双头和篓子三人的身上分别挨了不少拳,那是大个子照顾不周的结果。当然也多亏了大个子的照顾,否则将会更惨。可见大个子是这伙人的头目,男人们一般都听他的,女人则管不了这许多,她们纷纷扑上来袭击双头和篓子。好在她们是女人,力气有限,他们挨着的很少有实实在在的拳头,一般来说不过是扭一把掐一把,虽不至于致命但疼痛难忍。这帮女人想必是大个子和瘦子们的女人,或者是被大个子的女人(小卖部的营业员)和瘦子的女人(黄头发的华子)扇动起来的。她们同仇敌汽,发誓把与她们的男人作对的几个外地人置于死地。从候船室到警察值班室的这段路并不很长,大约有两百来米,但由于大个子一伙的内部存在着明显的意见分歧,以及参与者众多,队伍庞大行动不便,因此路上花了很多时间。
好不容易到达了警察值班室,由于木屋窄小,只有当事人才被允许进入。老天他们三人都进去了,大个子一伙只进去了一个大个子。本来瘦子也是有资格进去的,但他疼得实在熬不住,被人架走看急诊了。加上值班警察,木屋里一共是五个人。老天们一进来就觉得彻底安全了,他们与对手的力量对比是三比一,警察暂时中立。
而在木屋之外,层层叠叠的群众包围了值班室,矮小的木屋几乎看不见了,至少那刺目的红光已照射不到那么远。包围木屋的群众是大个子的同伙、女人、亲戚、熟人和老乡,可以说没有一个是超然事外的纯粹的观众。他们包围了木屋,从门窗以及木板的缝隙中观察里面的一举一动。值班室里低悬着一盏一百瓦的白炽灯,照得室内通亮。由于木板将群众隔绝在外面,因此在视觉上老天们占有绝对优势(三比一),他们的自信多半来自这里。然而木板并不隔音,从声音判断外面的街上至少也有一百来人。他们并没有特意大呼小叫,反倒压低了嗓音,那压抑不住的嗡嗡的低语声更具威胁性。大个子的自信来自于此,他相信只要自己点个头,外面的那伙人甚至能把木屋掀翻。他掩饰不住一脸的得意之色,并显然有了某种以势压人的意思。
警察很年轻,二十岁左右,大个子一口一个“小侯,小侯”的把他叫得不耐烦起来。他皱着眉头问:“你把他们带来干嘛啊?”大个子就说有一个家伙带了三只包,三只包中的一个包里面有东西……小侯问:“是他们吗?”大个子说:“不是的。”
小侯说:“‘不是他们你把他们带来干嘛啊?”大个子说:“他们是一伙的。”小侯问:“那东西呢?”大个子说:“在包里。”小侯问:“那包呢?”大个子说:“被拎包的人带走了。”小侯听后很不高兴,说:“你耍我还是怎么的?既没人也没赃,你跑到这里来闹什么闹?”大个子说:“小侯小侯,你这就不够意思了,我们哥们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小侯说:“谁跟你是哥们?你少来这一套!”
老天察言观色良久,这时他主动掏出教师证递到小侯手上,说:“你看,我是大学老师,这位(指双头)是律师,这位(指篓子)是记者,我们都是知识分子,怎么会去干那些违法的事呢?今天我们过江来送一个朋友,没想到碰上了这伙人,恕我直言,他们是什么身份?”
小侯略微端详了老天一番,强烈的灯光下后者越发显得文弱白净。再看他的两个同伴,也都衣冠楚楚、文质彬彬的,此刻正安静地坐在屋里仅有的两把椅子上默默地吸烟。而这一位,把小侯称作哥们的,将汗衫袖子一直撸到肩膀以上,堆积在粗短的脖子两旁。他的手臂十分发达,二头肌在皮肤下面跑来跑去,像一只胖大的老鼠。三角肌,也就是肩头处文了几个麻点,由于工艺拙劣根本看不出是什么图案或文字。大个子的那张脸更是让人望而生畏,毛孔粗大,使劲地往外冒着油……由于候船室里灯光昏暗刚才老天他们并没有看清大个子的模样,现在想来不禁有些后怕。
即便是警察小侯也不屑于与这样的人为伍,特别是在老天这伙儒雅的书生面前。他把教师证交还给老天,并没有向双头索要律师证向篓子要记者证。如果他非要不可的话他们也拿不出来,不是因为没带在身边,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二证。老天谎报双头和篓子二人的职业是为了加强他们的整体实力——对于记者和律师即使是警察也不敢随便乱来的。况且,老天自信自己能取得小侯的充分信任。他的教师证是真的,他是一名大学老师这也没有假,尤其是他那张循循善诱的脸,上架一副黑框眼镜,鼻子下面两片薄而红的嘴唇,不是老师又能是什么?出于对老天的信任,想必小侯对双头和篓子二人的身份也不会多加怀疑。当然小侯自有他的理由,他不愿纠缠于身份问题是因为老天问大个子是“什么身份?”而他不便回答。他既不回答大个子是什么身份,也不问双头和篓子的身份是否属实,于是便两相抵消了。
大个子是服刑假释人员,在联防队帮忙,这本不干小侯的事,也不是由他决定的。
然而小侯是年轻人,要面子,觉得这一情况在三位知识分子面前不便透露。如果承认大个子是联防队的,就有大个子与他同事的感觉,与这样的人同事,小侯觉得脸上无光。如果说明大个子是服刑假释人员,老天们一定会因为大个子的所做所为而要求制裁对方,但这样也不合适。况且在座的有一位律师,由假释人员担任联防队员是否合法?小侯也不得而知。他不想惹什么麻烦,于是他对大个子说:“想立功也不能乱来呀!”含蓄地对大个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同时也暗示了他的身份。小侯主意已定,十分客气地对老天他们说:“这是一个误会,请多多原谅。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到家,还请三位多多包涵。如果没什么的话,三位现在就可以走了……”
大个子一听急眼了,他冲到门边,用肥厚的身躯将门封住。好不容易他才将老天他们抓获的,怎么能这样轻易地就让小侯给放跑呢?对方也太不给他面子了。大个子气呼呼的,起伏的胸脯就像是一只风箱,他瞪着小侯发狠说:“我看谁敢走!”本来,老天他们并不十分愿意出去,由于大个子的同伙将木屋围住,此时出去是很危险的,但他们也没有借口继续留在这里。因此大个子不让他们离开其实正中他们的下怀,但是他们只是交换了一个眼神。。
但此种情绪又不可表露出来,万一给大个子看出破绽那就不妙了,没准他会把警察小侯不予解决的问题交给他的那些同伙……基于上述考虑,老天他们决定作出还有要紧事办、不可耽误在此地的模样。老天不时地看手表,说他今天晚上还得备课。而篓子要赶一篇新闻稿,马律师明天开庭,也有大量的案头工作要做。他们没有时间耽搁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面,实在是不能奉陪到底。老天大讲特讲:在现代社会里时间就是一切,它既是效益也是金钱,当然还是生命。他觉得赔礼道歉的什么倒不必了,关键是时间月p 是大个子一伙所赔不起的。当然啦,他们就不计较这些了,关键在于大个子应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无故耽误别人的时间无异于浪费他人的生命,浪费他人的生命就等于杀人……老天侃侃而谈,不知不觉间竟把警察值班室变成了大学课堂。听上去他是要争取快点离开,实际上却在拖延时间。大个子像中了催眠术一般,不再言语,只是盯着老天发愣。当然,他那魁梧的身躯并没有离开门边,当老天开始演讲的时候大个子站在哪里后来他就一直站在哪里,始终没有挪动过。
大个子这边像个门神一样地被安顿下来,那边,警察小侯却气不打一处来。当然,他绝不是对老天夸夸其谈反感,相反,他觉得老天说得太有道理了。此刻他比刚才(老天发表演讲之前)更加敬佩老天他们这样的知识分子,要不是为了多听一会儿(机会难得)他早就对大个子不客气了。小侯的愤懑完全是针对大个子的,后者竟然敢蔑视他的权威。小侯明明已经让老天他们走人了,这小子竟然敢挡在门口不让人家通过。说心里话,小侯也不想让老天他们走,他多想留他们在此多聊一会儿天。然而小侯毕竟是一个明白人,知道不能以这样的方式留人。现在他能为老天他们做的只是扫除其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把大个子弄到二边去,将门前空出来。他必须这样做,一来为自己的职责和荣誉,二来,为日后结交工智这样的文人打下基础。想到这里,小侯过来拉大个子,一面拉口中一面威胁道:“我看你是昏了头,也不看看是什么地方!”单凭体力小侯绝不是大个子的对手,因此他必须提醒大个子注意他们各自的身份以及与他对抗的后果。大个子被小侯抓住领口(实际上并没有领子,大个子抓住的是对方汗衫的前襟),一把拉离了门边。本来大个子是不会轻易动摇的,但他担心汗衫被拉坏了,因此他攥住小侯的手腕,不让他用力。大个子一面挣扎一面对小侯说:“你放不放手?放还是不放?”小侯说:“我就不放,我看你翻了天不成!”两人从门边一直扭打到桌前,又从桌前扭打到一边的折叠床上。大个子基本上在招架,并非没有还手之力,而是心存顾忌。
老天的心里怪过意不去的,小侯之所以与大个子打成一团,完全是为了他们。这时虽然门前已经空出来了,老天们反而拿不定主意:走?还是不走?怕门外大个子的同伙袭击是其一。其二,此时离开是否太不仗义了?—一小侯与大个子胜败未分,结果很难预料。好在此事也没有机会多想,那门虽然空出来了,并且也被从里面打开,可大个子的同伙却从外面堵住了老天他们的出路。他们不让老天们出去,甚至自己也跨过门槛涌进小木屋里来看热闹。他们全都是大个子一伙的,但没一个敢帮大个子打架,他们都知道小侯,而且知道他是警察,打不得的,哪怕是趁乱来上半拳一脚。能做的只是挤在这里看热闹,他们甚至也忘了大个子与小侯打架的起因。他们压根儿就忘记了老天他们,堵在门口不让前者出去也不是有意的。老天们突然从主角变成观众还真有点不习惯,夹在群众里观看这场莫名其妙的斗殴感觉很诧异。如果说这场架是由他们引起的那就更令人难以理解了。他们为何要跑到江北来?深更半夜的不回家?在这里看一个警察和一个流氓撕打?这样的事情简直奇怪透了,真值得好好想一想。更令人不解的是这架他们也可以不看,完全可以趁乱走人—一这时已无人有兴致阻挡他们。可那警察与流氓的搏斗就像有无穷的魔力,将老天他们深深吸引住了,使他们看得如痴如醉,既忘记了危险,也顾不得回家了。他们和在场的其他观战者一道来回移动——为的是给大个子和小侯挪地方。七八个平米的小屋里,那么多的人,同时后撤,同时向前,同时向左向右确实不易,他们还得留出足够的地方供大个子和小侯施展,不碰着他俩也不能被他俩误伤。这一集体行动需要高度的敏捷,配合的默契就变得尤其重要。一时间老天们大有融人其间之感,脑袋里晕乎乎的就像喝醉了酒,舍不得出去和离开了。
由于几十个人同时在小屋里抽烟,烟雾弥漫,在一百瓦灯泡的照射下犹如动人的面纱或帷幕。那灯因为悬得低,在搏斗中被小侯的头碰了一下之后便开始晃荡起来,弄得大个子和小侯一会儿在明处一会儿在暗处,犹如身处灯光变幻不定的舞台。
同时,老天们看见自己和群众巨大的影子在墙壁上滚来滚去,就有了置身原始洞穴的感觉——一那晃来晃去的灯泡如同摇曳不定的黄火。这一切都是由于小侯的头碰了一下电灯造成的。而碰电灯的时候小侯的头上戴着大檐帽,一碰之下帽檐儿就从前面到了后面,这实在有损于他的职业(警察)形象。况且小侯的制服也被大个子拉皱了,领口歪斜,露出了里面的花衬衫。由于衣冠不整,小侯看上去威风大减,他对大个子的震慑作用正在一点一点地丧失。大个子这号人,一贯以貌取人,尤其是对警察特别敏感,当然主要是对他们的那身衣服特别敏感。这次大个子有机会向警察制服发起攻击,心中不禁又喜又怕。现在小侯歪戴着帽子,衣服上的扣子也被扯掉了两个,他脸红脖子粗地喘着大气,用当地方言与大个子相骂不休。大个子心想:你他妈的靠的还不是那身皮,要是没有这身皮你他妈的还不见得是老子的对手呢!这是大实话,小侯的心里也很明白,所以在与大个子的撕打中他一有机会就去整理衣服,而大个子却坚持不给他以这样的机会。大个子始终对小侯手下留情,他进攻的主要对象是小侯的那身衣服,而非小侯本人。当然啦,一旦小侯衣不遮体,接下来的打击目标就是他的身体了。当然大个子也可以隔着衣服打击小侯,但他这类人在某些方面有心理障碍……渐渐的,老天看出了一点门道:这场架之所以打得旷日持久主要在于交手双方并不平等。大个子缩手缩脚,心有余悸,如果将衣服除去那小侯肯定是要吃亏的。
然而这样一来大个子就完了—一伤害警察那还了得?人家无论如何也会把他收拾了,同时也可顺便代老天们发泄一下私愤,但这必须以小侯受伤作为代价,老天心里怪不忍的。他感到很矛盾,拿不定主意该采取怎样的立场,是从中劝架还是扇风点火?
最后他决定劝架,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可以争取到两方面对他们的同情。特别是大个子的同伙会因此对他们产生好感的,无论怎样一一老天想得很远——一群众这关还是要过的。他估计此刻已过了零点,虽然有部分老弱群众散去(回家睡觉去了),然而留下来的却是无所事事的精壮之辈,他们巴不得找点什么事情来做,以便发泄剩余的精力。况且零点一过,过江的轮渡变成两小时一班,老天他们即便能从警察值班室走出去,并通过群众的包围,也不能及时过江。他们将留在江边码头上等待那遥遥无期的渡船,陌生的异地、无边的黑暗……什么意外不可能发生呢?基于上述种种考虑老天觉得还是应该采取以和为贵、息事宁人的态度,他提醒大个子说:
“他是警察,你可不能乱来呵!”这么说的时候小侯的帽子已经飞走了,制服完全敞开。现在小侯的头上只有一道常戴帽子留下的印痕,而没有帽子。大个子继续深入,拽住小侯的头发,他们在那张狭窄的折叠床上翻来滚去。小侯大叫:“黑皮黑皮,你把我的头发拽掉了!”黑皮,也就是大个子一惊,他将手一松,一把两寸来长的黑发就在他们肉搏产生的风中飘扬开去。受伤害的再不是小侯的制服,而是他身体的一部分,问题变得严重起来。
一阵巨痛使小侯幡然醒悟,他突然撒手,仰躺在折叠床上不动了。他实在不理解自己为什么要和大个子打得不可开交?落得被对方拽掉了一把头发。自然,那是为了让大个子离开门边,好让三位知识分子出去。可他们一直在这儿陪他,并没有走掉。
要说是为了制服大个子,那也没有必要与他徒手相搏,甚至互相谩骂。墙上挂着警棍、手铐,抽屉里放着手枪,可小侯今天就是没有想起来用。他也可以走到桌前,给所里打个电话,请求支援。无论如何也不至于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丢盔弃甲的,还搭上了一大把头发……小侯这一住手大个子也停住不动了,他看着小侯发愣,不知道下面该干什么。他的思维没有小侯那么迅捷,一时还想不起来打架的原因。大个子下意识地捻动着留在他手上的几根小侯的头发。老天等人站在他的身后,大个子暂时还没有看见他们,他只是一味地盯着小侯,想从对方的表情中找到答案。此时他一副乞求的神情,完全没有了进攻性,看着怪让人可怜的。小侯故意从折叠床上慢慢地起身,慢腾腾地整理他的衣裳。他叉开五指梳理了一番头发,这时大个子已恭恭敬敬地将他的帽子递了过来。而后大个子又弯下腰去,屁股撅得老高,在桌肚下和墙角处寻找扣子。转身的时候他看见了老天他们,居然露出牙齿向他们笑了几笑。把扣子递过去的同时大个子想说点什么(以表示歉意),小侯做了一个“你别”的手势他就不吱声了。小侯使劲地掸他的衣服,掉得哗哗直响,然后又背过身去收拾凌乱不堪的折叠床。这会儿大家都看着他,密切地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尤其是大个子。小侯喜欢这种效果,虽然他年轻气盛但并不习惯与人撕打,某种不怒而威的感觉让他深深的陶醉。小屋里挤满了人,然而寂静无声,大伙儿眼见得小侯整理好床铺,慢悠悠地走到办公桌前拨通了给所里的电话,让他们派人和车过来。然后他对大个子:“你等着!”没等对方有所反应就丢开了他。小侯转向老天他们,他说:“真是抱歉!还得请你们稍等一会儿,做个证人……耽误了诸位的时间真不好意思!”这次老天他们虽然必须留下来,但小侯说得分明,他们不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而是作为证人留下来的,因为他们目击了大个子怎样殴打警察。虽然目击者甚多,但他们是知识分子比较有头脑,观察细致,表达上也更有条理……让他们留下是看得起他们,给他们面子,况且这件事本因他们而起,老天他们自觉有推卸不掉的责任。大个子见小侯不让老天一伙离开,变得高兴起来,他觉得自己的努力还是起了作用。要是当时他不堵在门口,老天他们不就早走得没影子了吗?要是他不与小侯打一架,他们也不会留在这里看热闹(也无热闹可看)。要是不打这架,不拽下小侯一撮头发,小侯也不会改变主意。
要是小侯不改变主意,放走了老天他们就无法证明自己是对的了。因此大个子深感欣慰,以为派出所的人一到把他们接了去立刻便可以将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他对小侯说:“我早就说过把人带到所里去,要是你听我的也就没事了……”见小侯不答理他,大个子又有些疑惑不定,得意之余心里未免担心。然而他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咬定老天一伙是不法之徒。也许在逼供之下文人抗不住会胡乱招点什么,也许,他们真有什么罪案在身(这年头什么都是可能的)。假如能证明这一点,不仅可以补过(抓掉了小侯的一撮头发),而且可以立功。而小侯,不仅那撮头发得不到补偿,还将因玩忽职守姑息养奸被公安局除名或受到处分。即使不能证明老天他们有罪,同样也不能证明他们无罪……想到这里大个子轻松多了。
大家静候所里来人的时候瘦子出现了。两个小时不见,他的模样大变:一只脚上缠着绷带,拄着单拐。缠绷带的那只脚悬空着不敢落地,或是只在地面上轻轻地一点,他走路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刚瘤的,看上去他瘸得有些年头了,并且自成一格。瘦子从医院的急诊室一路走过来,先去了他的遇难地点——一码头上的候船室,他到达那里的时候已是人去室空。瘦子一路打听大个子他们的消息,从候船室艰难地向警察值班室移动。由于他暂不能骑车,甚至不能用脚,全靠了一支拐,因此走得很慢。加上在医院里耽搁的时间,一路上为打探消息走走停停,等他到了警察值班室的时候已是凌晨一点钟了。幸好,大家都在,还没来得及散去,这对不辞劳苦巴巴赶来的瘦子不啻是一个安慰。瘦子生性喜欢热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曲终人散的局面。在值班室门口他听见里面静悄悄的,进去以后才知道在座的有三四十号人,且主要人物一个不缺。瘦子将一颗心放回肚子里。
他带来了一个消息:刘通并没有离开码头。他(刘通)终于没有赶上那班船,但也不敢回到候船室里去了(当时大个子一伙及老天他们还没有离开)。
不知怎么弄的,刘通混进了票房。那票房的门并没有开在候船室里(候船室里只设有一个售票窗口),而是对着室外,进入票房要经过码头上的仓库区。恰逢一位中年妇女当班,也许是看见刘通被人四处追捕,怪可怜的,也许,她早就对大个子一伙地痞看不顺眼,或者与他们的女朋友(如小卖部的营业员)有积怨,中年妇女将刘通安排在值班用的木板床上。因是夏天,床上张着蚊帐,刘通伴着他的三只包美美地睡了一觉。刘通睡得那样香甜,以致口水都流到了枕头上。本来说好只睡一小时,刘通要乘下一班渡船过江。一小时以后中年妇女不忍心叫醒刘通,因此他又误了一班船。中年妇女安慰刘通道:“这里很安全,不仅有蚊帐,而且有房门,外面的院子里还有大铁门,不会有人进来的,你可以一直睡到天亮。”刘通不禁一阵恍惚,竟也以为他到此的目的就是为了睡觉——要是那样该有多好呢?
灯光透过蚊帐照射进来,呈现出一派黄光。外面,中年妇女坐在一张板凳上在灯下织一个网兜或者桌布什么的。窗外一片虫鸣蛙叫,偶尔有汽笛飘过。刘通觉得那女人就像是他妈,票房也像他儿时呆过的某个地方。某种如梦似幻的感觉突然袭来,并挥之不去。刘通很愿意这么一直呆下去,至少他越来越不着急了。
瘦子通过两扇大铁门中间的缝隙看见了里面的票房。因为天气热。票房的门没有关,但蚊帐的门已经落下了。瘦子的目光顺着他极为熟悉的轨道扫视一番,十分意外地发现了刘通的大鞋。瘦子观察票房已经有些年头了,尤其是夏天,他几乎天天从此路过,每次都要从此向里看个明白。开始的时候他还在乎当班的女人是否年轻漂亮,后来就无所谓了,只要是女人就行。好在在票房上班的都是女的,值夜班的也不例外,如此一来就方便了瘦子。他来这里并不是为了看某个女人,只是为了看女人,甚至都没有必要真的看见,只要知道是女人值班,她们睡在蚊帐里,只要看见那顶蚊帐瘦子就心满意足了。到后来这仅仅成为一种习惯,特别是当他结交了女朋友之后。今天瘦子例行公事地看了一眼,竟然看见了一双男人的大皮鞋。由于他已不像当年那样对男女之事感兴趣,所以第一个反应并不是有男人在和值班的女人睡觉,有人通奸,而是:刘通没有走成,躲在了这里。瘦子的第一反应丝毫也没错,但这与他的直觉以及是否聪明毫无关系,只是说明了他现在最关心什么,最愿意什么样的事发生。要是在从前刘通只会想到男女苟且的事情上面去。我的意思是说:瘦子看见床下一双男人的大鞋就像某些人发现有人通好一样的兴奋,他激动得不得了,恨不能马上冲进去,将刘通从床上一把拎起来。然而一道高大的铁门阻挡了他。更要命的是他现在是一个残疾人,远非过去可比,虽说开始残疾不过是几小时以前的事,那也得慢慢适应。瘦子深知仅凭个人的勇力现在已经不行,弄不好还会打草惊蛇。因此他没有声张,而是一瘸一拐地跑到警察值班室搬救兵来了。
大家对瘦子带来的消息反应各不相同。最热烈的反倒不是大个子。他声称刘通的包里面有东西,并且是他亲眼所见,实际上完全没有这回事。他只是说说而已(作为一种恐吓手段),别人却要当真,这是大个子最不愿意看到的。特别是双头篓子,得知刘通没有走马上即可开包检查以示他们的清白时的自信模样让大个子心里很不踏实。大个子惯于说大话,瘦子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他之所以表现得那么兴奋,当然不是因为他相信大个子,认为他不会撒谎。瘦子不过是好奇,所有的人中只有他是真想知道刘通的包里到底有没有东西。假如有东西,他就帮了大个子一个忙,没东西责任在大个子而不在他。得知刘通人还在码头上,心情最为恶劣当数老天。他明知刘通的包里有东西,这一点他可以肯定(甚至是他亲手打点好,放进刘通包中的)。他的绝望之感更甚于大个子——大个子不过是信口胡说而已,至少从理论上说还有不幸言中的可能。至于小侯,他懒得追究刘通以及什么包的事。大个子抓下了他的头发,这是最重要的,他(大个子)若想借故逃避惩罚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想因此而减轻应有的惩罚也不可能。如果刘通的包里没有东西他该罚,如果刘通的包里面有东西,他伤害了警察同样该罚,而且要罪加一等。为了做到公平起见,让大个子、瘦子们心服口服,小侯决定两件事同时并举:所里的车一到,大个子等一干人(包括老天他们)就跟车回所里听候处置。与此同时由瘦子负责,去码头上搜寻刘通,将他带到警察值班室里来,看看他带的包里到底有什么东西。
且说瘦子领了四五个人向码头扑来,他们被一道铁门所阻。隔着铁门可以看见票房,以及票房里面垂落的蚊帐。四五个人为争睹床下的那双男人的大鞋(两扇铁门间的缝隙只有一条)在门前弄出一片响动。瘦子索性叫喊起来,让不要走了刘通。
他当然不知道刘通的名字,因此实际上他喊的是:“抓贼啊!有人偷东西啦!”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够份量,不足以引起周围群众的重视,因此他改口道:“杀人啦!
有人杀了人,血案在身,不要让狗日的跑了!”然而除了同来的几位外,四周并无动静。瘦子心想:是否杀人也太过份了?以致人们吓得都不敢吱声了。他拚命拍打铁门,以壮自己的声势。由于铁门的阻挡,他们不能立刻冲进去将那小偷或杀人越货的家伙擒获,他们眼睁睁地看着他在里面的房子里睡大觉,相距只有一步之遥。
铁门被他们擂得眼嘟直响,但也丝毫无损,这就更加激怒了瘦子他们。他们开始寻找木棒铁棍,或者用钉着铁掌的翻毛皮鞋猛踹铁门,果然,这比用肉掌击打要有效果得多,铁门上方的尖刺随着阵阵打击而频频抖动。瘦子由于受伤,不能像他的同伙那样脚踹铁门,但他有拐(这是他们与之不能相比的地方),可以用它来打击铁门,效果甚至一点也不比钉了铁掌的的皮鞋差。然而,这么一直敲打下去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虽说可以出气和表达自己勇猛的意愿)。他们应该做的是:翻越铁门进去及时地捉拿住刘通(在他再次逃走以前)。但那铁门不是一般的高大,上方的铁刺也不是一般的尖锐,甚至,在铁刺的上方还有一道电网,从铁门的上面一直拉到两边的围墙上。仓库区防范严密,如同一所监狱。如果你认为这样未免过份的话,中年妇女却不能同意,尤其是在她成功地掩护了刘通的这个夜晚之后。正是由于她对仓库区防范的信任,才敢收留刘通,并在暴露之后能够和瘦子一伙分庭抗礼。她十分坦率同时不无骄傲地承认刘通的确躲在票房里的床上,但她是绝对不会把他交给他们的。‘有本事你们就进来!“她说,而这正是他们所无法办到的。如果说谁有勇气敢于翻越那道铁门,在场的恐怕也只有瘦子,但如今他的脚坏了(不然早翻了),因而这种可能也不复存在。腿脚不便的瘦子只好拿铁门出气,由于无法逾越只能滞留此地与一个妇道人家相骂不已,心里别提有多窝囊了。中年妇女人老色衰,手无缚鸡之力,可骂起人来嘴巴不饶人,自以为粗鄙不堪、什么都不在乎的瘦子竟然不是其对手。不仅瘦子一人完全不是她的对手,在场的其他几位也都不是对手。
不仅他们分别不是她的对手,就是加在一起也同样不是。开始的时候他们还想仗着人多势众,企图从中占点便宜,后来看看不行,只有提高声音,将中年妇女的污言秽语覆盖下去。开始的时候他们敲打铁门只是为了出气,或壮自己的声威或为引起广泛注意,后来那敲打声越来越密集,而目的变得单纯,甚至只有一个,就是盖住中年妇女恶毒的骂词。
这边,大个子坚持在警察值班室里等瘦子,瘦子不来他就不走,但现在已经由不得他了。所里又来了两个警察,其中之一还是副所长,他们不像小侯那么优柔寡断,特别是当他们看见小侯的那副狼狈相,同情心顿起,不由分说架起大个子便走。外面,甚至他们开来的那辆摩托车都没有熄火。大个子拚命挣扎,他终于明白过来:人家已经把他当成罪犯了。然而他面对的并不是小侯,所长立刻掏出手铐去铐大个子,后者由于恐怖在所长的手腕上咬了一口。所长大叫一声,接着大个子就被与所长同来的那名警察从后面用警棍击昏了。所长将手铐扔给那警察,让他铐上地上尸体一样的大个子。他抖着自己的右手腕,那儿被大个子咬出了几个血牙印。在小侯的协助下他们将大个子头朝下地塞入摩托车车斗中,那名警察驾车,所长则坐在昏迷不醒的大个子身上。
他们上了江堤,往所里驶去。
临行前所长让老天他们步行去所里,他不担心他们会逃走,他像小侯一样的信任他们。当然,他不像小侯那样在乎他们的感觉(当着他们的面击昏了大个子,并有欠人道地将其塞入车斗之中……)。这一幕的确让老天们深受震动,甚至对大个子产生了怜悯之心。刚刚还活蹦乱跳的大个子,多么的亢奋异常,突然就像死人一样的不动了。说实话,他们还真有点不习惯呢!小侯呢?自然是从中学到了一手,就是怎样干脆而果断地处理事情,以免酿成不必要的难以收拾的局面。
那所长可谓料事如神。本来,老天等对让他们自己走路去所里深感恐惧,怕沿途遭到大个子同伙的拦截,可所长说:“我包你们没事!”这一路尽管他们见到了很多可疑的人影(深夜一点多还在码头附近活动),但的确没有人袭击他们。这些可疑的人影甚至还方便了他们的行程。虽说小侯讲解过到所里该如何走,但他们还是免不了问了几次路。与那些指路人面面相对时,老天们可以断定他们就是大个子的同伙,一样的装束长相,甚至也似曾相识(在看热闹的人群中出现过)。老天等心想:与其遭到伏击,还不如主动迎上去。所以有时候他们并不想问路,但一见到人影晃动就迎上前去,对方反倒显得畏畏缩缩的了。老天给他们点烟的时候(一包刚启的烟一路上散得差不多了),发现对方的眼睛里有某种惊恐的东西。他们和老天他们一样,被所长处置大个子的方式吓坏了,短时间里反应不过来。他们同样想着那大个子如何的活蹦乱跳,怎样威风了得,又怎么一下子就被打倒,窝在车斗里翻不过来了。他们暂时还想不到为大个子复仇,和继续他未竟的事业,虽然敌人就在眼前,并向他们问路敬烟。所长正确地估算了他们反应麻痹的这段时间,以为足够老天他们路上用了,甚至把走弯路、打听询问的时间包括在内也够用了。这就是所谓的震慑作用。当然,震惊过去之后他们又会恢复常态,而此刻老天们正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七拐八弯地向派出所走去。老天们并不隐瞒这一点,因为他们知道:仅是“派出所”这个词就极具威慑作用。他们逢人便问:“派出所在哪里?我们要去派出所。”
大个子的同伙一听,顿时放弃了袭击的企图。
大个子醒来时不见了老天等人,他不禁焦急万分。他认为只有通过他们才能洗刷自己,现在老天他们不见了,说明事情已有定论,他被证明是错误的。说实话,大个子倒不在乎什么皮肉之苦,甚至牢狱之灾,他在乎的是是非黑白。警察给了他一闷棍,并以极其别扭的姿势将他塞入摩托车中,所长的屁股坐在他的头上(毕竟那是所长的屁股),所有的这些他都无所谓。只要能证明他是正确的,而小侯是错误的,证明老天他们是犯罪分子,或犯罪分子刘通的同伙,只要能证明这些,也就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