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静的夜晚,月光皎洁,照映在李小刀的脸上。
这是一张年轻,帅气,略显稚嫩,却又很脏的脸。
这是李小刀的脸。
这里是李小刀的家。
他的家很豪华,是一栋四层的独栋别墅。此刻,李小刀正躺在三楼主卧的地上,看着像颗一样的月亮发呆。
微风吹过,吹起他又脏又长的头发,吹起了身边地上的树叶和枯枝。
李小刀躺在一张破席子上,席子铺在冰冷的水泥地面上,头下枕着一本书,那是古龙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
脚前方靠墙的地方,放着两个蛇皮袋和几个塑料桶,里面是被子、衣服、鞋子等,是李小刀的全部家当。
夏日的后半夜,凉风吹过,李小刀觉得有点冷,双手在身边划拉了一下,将身边的树叶和枯枝往身上摞了摞,这样身子就觉得暖和一些。
双手在身上擦了擦,再一翻,双手中各有一把小小的刀。
刀很亮,雪亮的刀,在洁白的月光下,闪着雪亮的光。
刀很小,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伸缩自如。
李小刀双手在空中飞舞,挥舞着不知名的动作,像是在与人搏杀,又像是在挥刀乱斩,有时又像是在书写作画。除了他自己之外,外人是不知道他是在发泄还是在修炼。
洁月西移,照射在对面的墙壁上,墙上爬着一只大蚊子。
不是小蚊子,是大蚊子,就是那种五、六厘米长左右的山蚊子。这种蚊子不知道吃什么,反正不吸人血。可李小刀不管它吸不吸血,右手手腕一抖,食指与中指之间夹着的飞刀如一道闪电般的飞了出去。
哆的一声,飞刀插入了对面的墙上,光华一闪,就纹丝不动。
飞刀不动。
蚊子也不动。
功夫不负有心人,李小刀终于练成了百步穿杨的绝技。数米之内,一刀钉住一只蚊子,这比百步穿杨还厉害。
李小刀侧身爬了起来,走向对面的墙,他要看看这一刀是射中了蚊子的哪个部位,是身子还是腿。
“噗”的一声,巨大的山蚊子双翅一抖,贴着李小刀的脸庞飞了出去。
像是嘲笑,又像是卖弄,在冒着崴脚的危险的情况下,山蚊子的一只脚还在李小刀的鼻子尖上踹了一脚,在留下几粒灰尘后,稍稍改变了方向,向窗外飞去。
李小刀伸手摸了摸有些痒痒的鼻尖,摇摇头,自嘲一笑,伸手拔出了插在墙上的飞刀。
刀还是雪亮的,没有断,也没有磨损。
这是小刀的刀,也是小李的刀,却不是小李飞刀。
这是李小刀从一个姓李的人开的废品收购站里找到的两块钢板,然后放到火车轨道上,任由火车的车轮碾压而成的刀片,再经过自己的加工打磨而成的刀。
是实实在在的小李的刀。
而小李飞刀,是人中之神,小李飞刀的小刀,是刀中之王。
兵器谱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死在排名第二的上官金虹手上,所以,天机棒败给了龙凤双环。而上官金虹又死在了排名第三的小李探花手上,所以,龙凤双环败给了小李飞刀。
小李飞刀才是排名第一的兵器,也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兵器。
而李小刀的刀,却从来不杀人,也不伤人。除了曾经无数次的划伤过自己的手指和胳膊,曾经多次的解剖过狗、蛇、鸡、鸭外,李小刀的刀就没见过血,至少没见过别人的血。
他的刀是用来划破别人的口袋、皮包、手袋、背包的,当然也能顺便用来给偷来的鸡、鸭解解剖。
没错,李小刀的工作性质就是这样,时间自由,但还是有一定的风险,那就是有可能会被人群殴。
所以,他的工作技能要求就是,胆大、心细、手脚快、脸皮厚、能抗揍。
李小刀收起雪亮的刀,抖抖身上的灰尘和枯叶,顺着月光下楼,向楼外走去。
他要去小解。
李小刀很讲卫生,从来不在自己住的别墅楼里解决大小便的问题。反正这里的别墅很多,随便找一栋,进去就可以随地解决。
只要是没进去过的,或者是因为时间太久,已经闻不到上一次大便留下的味道了,那么这里就可以是下一次方便的场所。
这里是一片废弃的、烂尾的别墅区,位于市郊。没有水,没有电,也没有人,所以就成了李小刀的家。
眼前是一栋位于外围区域的别墅楼,李小刀记得自己没有来过。
尽管明知道楼里肯定啥也没有,但是李小刀还是从一楼到三楼楼顶都转了一遍,李小刀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是寂寞,冷静,所以潜意识里总想着有点什么意外的发现。
月光虽亮,却不足以照亮整个房间。但是因为职业的缘故,李小刀的眼睛很亮,眼神很好,黑暗中的辨识能力很强。而且还有手机的手电筒功能,所以很快的,李小刀就将整个楼转了一遍。
除了枯枝败叶,啥也没有。
解决完生理的问题,李小刀走出别墅楼,来到楼前的空地上。
这里本来应该是作为别墅的停车场或者做凉亭用的,面积还不小,只是现在都长满了草,很深的草。
抬头看着天边的月亮,洁白的月光倾泻在李小刀的身上,颀长的身躯,在身后拉出长长的倒影。消瘦、帅气、又有些脏的脸庞,在月光下显得有些绿莹莹的。这一人一影一月光,在这荒无人烟的烂尾的别墅区,显得那么宁静,却又是那么的阴森森。
李小刀拽了拽灰色长袖衬衫的领子,将胸前的扣子又扣起了一粒,又拍了拍长裤上有可能被溅到的尿液。长袖长裤在夏日的阳光下虽然闷热,但是工作需要,这是必须要忍受的。到了晚上,虽然可以脱下长衣,但短袖招蚊子,还是别惹这麻烦的好。
李小刀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很小的时候,就被人拐走,卖给了一个贫穷落后的乡村的穷人家。在受尽打骂折磨之后,好不容易逮着机会半夜逃了出来。
李小刀记得,他在那个破家里待了五年,吃了五年的苦,挨了五年的打骂。逃出来的时候,早就不记得自己的家是哪里的了。
李小刀的名字是他自己给自己取的,那个买他的人家给他办的身份证,早就被盗窃团伙的老板给收走了,他也不想要,也不想回忆那段生活。他只想忘掉过去,活在当下。
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点亮打火机,给自己点了一根不知啥牌子的香烟,猛的吸了几口。
嘴一张,一口气吐出五个烟圈。烟圈一个接着一个向上飘去,慢慢变大,变淡,最后消失不见。
扔掉快烧尽的烟头,抬脚踩灭。
脚下的这双鞋也已经有些破了,没办法,翻墙爬树的,费鞋。
伸伸懒腰,又是一阵凉风吹过,夏夜清凉,尤其是这种荒凉之地。
李小刀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低头擤了一下鼻涕,却发现草丛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发光,温柔的光,皎洁的光。
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又找了根木棍在草丛里拍打了一遍,发现没有惊扰到什么蛇虫之后,李小刀低头向发光处走去。
一伸手,从草丛里捡起一个东西。这是一个小小的,四四方方的,透明的,水晶样的东西。
在水晶的里面,似乎有东西在流动,有小小的光点在晃动,有灰色的烟雾在缭绕,还有电弧一样的流光在闪烁。
李小刀活了十六岁,没见过这是啥东西,也没听说过这种东西。
他准备拍张照片,发到闪电手群里去,问问那些闪电手的同伴们有没有见过。
打开手机的摄像头,对着这个正方体的水晶照了过去。
嗯?手机相机的摄像头里,居然只有自己的手指,没有这个水晶。拿开手机看了看,水晶还在自己的手上拿着。
再用手机试试,依然没有,真是见鬼了。
拿起水晶,对着月亮,眯上一只眼睛看过去。没什么特别的呀。
奇怪了。
李小刀准备将手收回来,离眼睛近点再仔细看看,却突然发现自己不能动了。
不仅仅是手不能动,整个身体都不能动了。
李小刀大骇,想大声呼喊。
虽然这里周边很远都没有人,但人类的恐惧促使他不自觉的想要呼喊,但是他动不了,连嘴巴都张不开。
皎洁的月光穿过正方体水晶,射在李小刀的脸上。李小刀就觉得眼前的水晶像是活了一样,体积在膨胀,不断的扩张,直到将自己的身体整个都包了进去。然后又快速收缩,体积越来越小,光亮越来越暗,直到最后缩小为一个点,嘭的一声炸开。
原地什么也没有了,只剩下一部开着摄像头的手机。随着时间一点点的过去,手机的灯光越来越暗,直到最终完全黑暗。
天亮了,这里原来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就好像从来没有人来过一样。
只有地上的一部手机,仿佛想要告诉人们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但也渐渐的被灰尘、枯枝和荒草所掩埋,再也看不出任何痕迹。
没有人知道,这里曾经住过一位叫做李小刀的少年,想要成为刀中之王的,长得还算帅气的,很勤勉的,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