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整个潞城已经安睡,在这个城市里只有一块地方正是车马喧嚣的时刻,那就是潞城有名的嬉水街。
这条街上满是各式各样的酒吧,白天阳光四射的时候,这条街是颓废无力的,只有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这条街才仿佛复活过来,犹如在地狱盛开的彼岸花。
“尘迷”是嬉水街最大的酒吧,也是最高档的酒吧,在这里出入的客人,都是在潞城排得上名号的,当然了,这里的消费也绝对可观,一晚上娱乐一下人均也要有10万的花费,远不是一般的工薪阶层消费得起的。
今晚的“尘迷”亦非常地热闹,鼎鼎大名的潞城三少今天在这里开派对,潞城最显赫的当然是骆氏和莫家,但是,这两家都非常低调。
排在这两家之后的潞城富豪当中,最高调的就是周令凯、吴希玄、欧阳云飞,这三位被人称做潞城三少,事业不见得有多能干,但是,吃喝玩乐样样在行,是潞城纸醉金迷的代表。
潞城三少今晚包了“尘迷”的场,那些跟他们同一款的富家少爷们一个个喝得人仰马翻,几乎人手搂着一个“尘迷”的公主。
这些公主都是“尘迷”的镇店之宝,漂亮、年轻自是不用多说,有的体贴温柔,有的知性识趣,她们一般只是给那些富家子们倒倒酒、点点歌、跳跳舞。
除这些明面上的,如果富家子们愿意额外再谈个价格,她们也是可以跟富家子们出去的,当然了,钱另外出,而且,不能在“尘迷”,这是规矩。
凌晨二点,“尘迷”已经快打烊了,周令凯摇摇晃晃地走向门口,扶着他的公主莎莎有点不太耐烦,这家伙醉成这样,一会儿一准吐得一塌糊涂,最重要的是,他也没答应带自己出去,也就是说,就算她成心讨好,也可能是白忙活。该怎么办呢?
一位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女人走到周令凯的另一侧,一把扶起他向前走,两三步就把莎莎甩下了,这要是平时,莎莎肯定开骂了,不过,今天可不同,有人肯接手烫手山芋,她何乐而不为呢?
四周的其他富家子位,立刻起哄了:“哎呀,周公子艳福不浅啊,这姑娘身材真好。”
“可不是,还主动要跟周公子出去,这骚劲!”
“我怎么就没看到这么漂亮的公主!早知道我先下手了。”
周令凯听到声潮,迷迷糊糊地回头,这时候,一辆灰色轿车正好停在他身旁,女人轻轻打开车门扶他上去,他红着脸回头向众人挥手道别,灰色轿车绝尘而去。
谁都没有想到,这就是他们最后一次看见周令凯周公子了。
一位胖胖的富家子突然惊呼出声:“刚刚那个不是芝芝吗?她不是死了吗?”
“芝芝是谁?”
“前几年这里最漂亮的一个公主,但是,但是,她死了呀!她早就死了!”
尤如平地一声惊雷之后的心惊,大家都诡异地沉默着,每个人都不由自主想起一个问题:难道周公子刚刚是被一个鬼接走了?
“快打个电话给周公子。”
“我打了,电话不通,关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