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生,让你享受了十六年的好日子,还不知足吗?
再怎么说,小龙也算是你弟弟,你竟然把他推进河里要淹死他,现在还想让我收留你,别做你的春秋大梦了。”
砰——
随着话音落下,宋天阳肚子上结结实实挨了一拳。
一阵耳鸣过后,视线中出现了八十年代才有的场景。
低矮老旧的建筑,黑白灰的人群,一切都是雾蒙蒙的,像加了一层胶片滤镜,看起来是那样的不真实。
“死皮赖脸,纠缠个没完,看我不打死你这个狗东西!”
唐建军之所以如此愤怒,是因为养了十六年的儿子宋天阳,竟然不是亲生的,他只觉得这么多年的好饭都喂了狗。
如今养子还妄想回来做城里人,绝对不可能!
“建军,别打了,天阳他也不是故意推小龙的,要不,就把他留下来吧,乡下太苦了。”
王丽华有心替“养子”说几句话,虽然证实不是亲儿子,可就算养一只小猫小狗十几年,它也有感情啊,更何况还是个孩子。
“丽华,你清醒点,当年抱错了,他不是我们儿子,小龙才是我们亲儿子,养了他十六年,已经是仁至义尽,他今天敢害小龙,明天就敢害我们两个。”
唐建军说着大手一挥:“决不能留他,滚回乡下,做你的农民去。”
嘶~好熟悉的声音,眼前说话的是养父母?这不正是他被赶回乡下的那一天。
不对!我不是在军营当兵,然后执行特殊任务时……牺牲了吗?
记忆忽然如潮水一样袭来。
1962年,他出生在永丰县城医院,父母是工人阶级,可以说他前十几年的生活里,不用担心吃不饱饭。
可1978年,县医院整理档案时发现,当年护士把两个家庭的孩子,给相互抱错了。
另一个家庭是乡下来的,因为生育时大出血,才送到县医院。
两人从此调换人生,宋天阳被赶回乡下,唐龙回到城里,过上了好日子。
对此,宋天阳当然不甘心啊~!
从苦到甜容易,可从甜到苦难,巨大的落差让他实在接受不了。
不甘心的他,偷着跑回县城好几次,期盼着唐父能把他留下来,但迎来的却是白眼和嘲讽。
虽然王丽华有心把他留下来,奈何她做不了丈夫的主,只让宋天阳先回去,她慢慢再跟丈夫做工作。
这一等,等了很长时间。
再后来,他稀里糊涂的结了婚,有了女儿,可每当看着破烂的家,揭不开锅的土灶,都会想起以前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这一年,不甘心的他,又偷着跑回到县城。
可此时的真少爷唐龙有些害怕了,因为母亲一直在做父亲的工作,万一父亲松了口,他岂不是多了个分家产的。
好不容易得来的富贵生活,他可不想再被抢走一部分,哪怕是一小部分也不行。
随即,他故意跳进河里,故意又等被人救上来,之后嫁祸给宋天阳推下去的。
浑身湿漉漉的唐龙,趴在父亲脚下,委屈巴巴的哭着说。
“爸,宋天阳让我滚回乡下,说这是他的家,可我舍不得爸,我不同意,他就要淹死我,爸,我才是你亲儿子啊!”
唐建军听后大发雷霆,没想到宋天阳不满自己的位置被抢,等不及的,想要将他儿子唐龙置于死地。
哪怕宋天阳再怎么解释,他都不相信,他只相信亲生儿子说的话,坚决要把宋天阳赶回乡下。
宋天阳的少爷梦也随之破碎。
也就是在这一天,被拒绝后的他并没有马上离开县城,而是用身上所有的钱去买酒喝,浑浑噩噩的度过了几天。
等他拖着身子回到村里时,院子里放着的,是一大一小两个棺材。
大的棺材里是妻子,小的棺材里是两岁女儿。
而旁边,他的亲生父母坐在地上,眼神空洞。
“既然不喜欢这个家,为啥还回来啊,回来了就看看吧,看看你的妻儿,看完…你就走吧。”
“你不认俺这个爹,俺们也就当没你这个儿子。”
老宋头的话像刀子一样,狠狠的扎在他心上。
那一刻,宋天阳才幡然悔悟,然而一切都晚了。
此后的几十年里,他似逃避现实一样,跑去参军当兵,然而心里却无时无刻不受良心的折磨。
……
往事一幕幕掠过脑海,宋天阳晃晃发懵的脑袋,眼前的一切,变得愈来愈清晰。
时代的气息扑面而来,看着眼前的一幕幕,仿佛在看一张张老照片。
所以,不是在做梦,我真的回到了1981年。
这一年,乡下的响子山,刚刚包产到户,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
即便这样,由于村里山多地少,家家户户仍然难以吃饱,有猎户的人家还好,能到山里打猎来果腹。
八十年代不禁枪不禁猎,政府鼓励猎杀大型野兽,供销社收购皮毛出口创外汇。
依靠前世当兵时野外训练的技能,上山打猎没有问题,他担心的是女儿。
上一世妻子带着女儿回了娘家,就在第二天,冬儿一个人跑到崖坡玩耍掉了下去,当场摔死,妻子受到刺激,直接喝了农药。
见宋天阳在那发呆,唐建军皱起眉头。
“你还不走,到底想怎么样?白吃白喝了这么多年,你知足吧,也不看看我儿子,当年受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
一想到亲生儿子在山沟里,曾像一条狗一样活着,受尽苦难,黑黑瘦瘦的,再看个高白净的宋天阳就厌恶到极点。
“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你非要跟狗皮膏药一样,死缠着我家呢,我不欠你的,做人不能太贪心。”
看着不为所动的宋天阳,唐建军一股无名火上来,抬手又要打,但很快被王丽华抱手拦住。
“你能不能别动手,有话好好说,让我先劝劝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