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骨之痛肯定是非常人能忍受的,尤其是林砚之脑袋才受过重伤,她担心他忍不过来,于是悄悄从空间拿了止痛片化在水里,骗他说是大夫给的能缓解疼痛,让他服下。
果然在刘大夫断骨时林砚之腿部除了有些震感之外,竟然没什么痛觉!他心中有些疑虑,不禁说道:
“老夫看病数十载,还是第一次见林相公这般有毅力之人,断骨之痛竟能生生忍下,没有一丝呼痛,实在是佩服。”
看见眼前连眉头都没皱一下的林砚之,刘大夫他多少有些疑惑。
虽说他在敷腿的药里加了止痛之药,但也只是对皮肉之伤有作用,而且作用微乎其微,但看着少年模样,似乎并未有任何感觉。
想到之前沈言清说的话,林砚之还是把心中疑虑给按下了。
看刘大夫这样子应该是不知道止疼药的事儿,沈言清干嘛要骗自己说是大夫给的?
这让林砚之多少有点疑惑,但是他面上不显,如果她不说肯定是有自己的顾虑,那自己一定得帮着打打掩护!
于是赶紧眉头紧皱,故作痛苦样:
“刘大夫说笑了,怎......怎会不痛呢,我向来痛感都比别人慢上一分,这不,也快忍不住了”说罢还抓紧了床单,做出几欲昏厥的状态。
刘大夫见他面色苍白,一脸隐忍痛苦,心中疑虑瞬间消散,手上力度也轻了几分,生怕加重了他的痛苦。
而沈言清这边,虽说知道林砚之断骨重接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但是她在一旁也帮不了什么忙,所以还是决定继续去快餐店,能多挣一天钱就多挣一点。
林母还是陪了一会儿自己儿子,又担心沈言清那边忙不过来,随后便也匆匆去了店里。
两小只依然跟着他们,小花在一旁帮着洗菜、备菜,石头则负责收拾客人用过的碗筷,事情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此刻已是下午时分,客流量明显少了,备的菜差不多也用完了,沈言清也跟着在一旁收拾碗筷,一道熟悉的声音在耳旁响起:
“是沈姑娘?”
抬头一看竟然是认识的,之前沈言清卖菜的时候遇上的阮员外家的采购张婆子,也是因为张婆子,让她才有了番茄买卖的想法。
只是张婆子瞧着像是比上一次憔悴了许多。
“张婆婆,好久不见,没想到居然在这儿遇上你?”
“可不是呢吗?!难道‘这个沈式快餐店’是你开的?”张婆子一脸惊讶。
她今天原本就是来集市里找这个店儿的,准备买几样菜回去,没想到居然是熟人开的。
“是呢婆婆,可惜今天的菜都卖完了,不然我高低的让婆婆你尝一下!”沈言清笑道。
“可真是不巧,我今日原本就是要来店里买吃的,你瞧,我这食盒都准备上了!谁曾想你这生意也太好了,还这么早居然就卖完了。
沈言清有点疑惑,这大户人家都是有自己的厨子,再不然就是去排得上名号的酒楼,她这个快餐店说白了就是小吃店,怎么还专门过来。
张婆子看出了沈言清的疑惑,立马上前道:
“这不是我们小姐近日胃口不佳么,婆子听说最近集市上出了个快餐店,那味道跟酒楼比都不遑多让,就想着过来试试,万一小姐喜欢呢!”
“没承想过来一看居然是姑娘开的店,之前姑娘送的番茄,婆子我按照你的方法做了,我们家小姐、夫人喜欢得不得了,可惜后面都没再碰上,这番茄的滋味啊,只能回味咯。”张婆子脸上颇有些遗憾。
“你家小姐如果真的喜欢吃,可以去醉仙楼试试运气,我的番茄基本都供给了醉仙楼的老板,他们做出来的味道啊,一样的好吃!”
没想到这番茄的魅力竟然这么大,沈言清倒是想送点给她们,最近的一批的番茄都熟了,但总不能这会儿掏出来给她吧,只能让他们去醉仙楼试试。
“哎沈姑娘你是有所不知啊,醉仙楼新出的菜品早就听说了!只是我家小姐最近心情不是很好,也不太方便出门!所以婆子我这才出来看看,能不能寻到点东西,让小姐开心开心。”
张婆子说起这话来。脸上顿时一片愁云,一番了解下沈言清才知道,原来他家小姐最近快要大婚了,小姑娘爱美,想在大婚这天漂漂亮亮的。
就买了些胭脂面膏一类的,用了一段时间后,谁知道竟然因此生了疮。刚开始还好,谁知道后面竟越来越多,都到了不能出门的地步。
夫人见状也叫了大夫,都吃过药了,但是也不见好转,眼见婚期将近,小姐也是急得不得了!
听张婆婆那意思,沈言之感觉像是化妆品没有卸干净导致皮肤过敏一类的。
不过这一切只是她的猜测,上一世她就爱研究一些美妆的东西,没事刷刷短视频自己在家捣鼓,所以多少还是有些经验。
“你家小姐是不是平时不太能用面膏胭脂一类的啊,用过一段时间之后皮肤就会变差?”沈言清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姑娘你怎么知道,我家小姐每次用完这些东西之后脸上就不太舒服,所以她平时也只有在重要场合才会上妆。这不大婚怕出什么篓子,就先提前试试,谁知道......”
“我也只是猜测,你家小姐脸上的东西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我得亲自看下才能确定,如果你家小姐方便的话,我明日来阮府找你可好?”
张婆子一看她成竹在胸的模样,瞬间觉得自家小姐有救了,连忙满口答应。
其实倒不是沈言清有多好心,这是她不是短时间内大量缺钱吗,如果光是靠卖快餐,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凑够一万两银子。
阮小姐这里倒是个很好的突破口,她可以尝试下美妆类的东西,俗话说女人的钱最好挣!
尤其是这种富贵人家的小姐,如果她挤进了这个圈层,挣钱不是容易多了吗。
于是她让林母带着石头和小花一起收拾店里,而自己则去集市其他地方买了些瓶瓶罐罐、猪油,以及一些她需要的东西。
傍晚时分,一家人还是照例去看了林砚之,此刻他两条腿都缠上了绷带,房间里一股浓浓的的中药味。
大概是因为长时间躺卧,他单掌撑床挪了挪位置,却不小心将床上的东西给碰落到了地上,一直顺着力滚到了沈言清身边。
捡起来一看,居然是一个凿刀。这会儿她才发现林砚之似乎是拿了一块木板,上面还有刻字的痕迹。
“你是在雕什么东西吗?”沈言清好奇的问道。
“闲来无事,就让二虎帮我找了一块木头,想着给你们雕一个招牌。”林砚之笑容淡淡的回答,带着一股温和的力量。
沈言清想起,沈氏快餐店的招牌是她花了十文钱请一个落魄书生写的字,当时只是想尽快把事情搞定好开张,便没有去花太多心思设计。
她抬眼看去,没想到林砚之一介书生雕工竟如此了得,模板上的浮云团生动形象,旁边雕了一个小碗,里面装满了菜,腾腾的冒着热气,看起来就很有食欲。
“你说巧不巧,今日正好给你带了店里的食物,娘亲自炒的,你快趁热尝尝。”
虽说在这里也有好几天了,但林砚之还没吃过快餐店的饭,平日里基本都是在药铺吃的,今日收摊收的早,林母便想着给儿子也专门炒两道菜。
“时常能听到来看病的人说起,今日倒是有口福了,那我可得好好的品尝了!”
一边说着一边收起了还未完工的雕刻。林砚之并不是贪图口腹之欲的人,平日饮食也是恰到好处,但今日这菜倒是叫他大开眼界。
虽说不是自己亲自炒的,但是林母的这份手艺是自己教的。
沈言清将他的表现尽收眼底,心里多少还是有点得意的,毕竟所有厨师都希望得到食客的认可!
想当初林母三人刚尝到自己手艺时,那脸部表情失控的模样,这小子倒还挺矜持的,矜持的干了三大碗饭!
小花过来帮哥哥收拾用过的餐具,一家人闲话了一会儿才回到了客栈。
沈言清一进房间就闪进了空间,开始为明天见阮小姐做准备,希望一切都顺利。
所有事情忙完了之后,她还是照例敷上面膜,冲了一杯牛奶。
这段时间在自己的调理下,这句身体倒是健康了不少,头发逐渐的有了光泽,皮肤也不似以前那般枯黄,整个人似乎都漂亮了不少。
第二天她先是闪进空间,给自己画了个淡妆,才如约来到了阮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