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公元前117年。
长安,骠骑将军府邸。
霍去病躺在床榻上,听着外面乱成一团,脸上起满了疹子的他,浑身疼痛,早已无力再呵斥下人们安静。
仆人们早就被他赶走,霍去病不想别人看到他现在的样子。
两年前,他率五万骑兵,封狼居胥,何等荣光。
如今他却因疫病困于府中,太医说,这病会传染(注:后世猜测霍去病是感染瘟疫而亡)。汉武帝刘彻本欲亲自前来探望,也被众臣阻止。
“我如此年轻,才二十有四,就要天不假年了么?”
霍去病内心一阵叹息。
想他少年贵幸,当朝皇后卫子夫乃是他阿母卫少儿的妹妹,霍去病年幼时就已是显赫的外戚,因此驰骋一时。
他初战封侯,再战打通河西,直至北进两千里,大破匈奴军,在狼居胥山(今蒙古国境内)举行祭天封礼,兵锋逼至北海(今俄罗斯贝加尔湖)。
回朝后,年纪轻轻便和舅舅卫青同为大司马(霍去病称大司马骠骑将军),朝野上下,皆夸赞他英雄少年。
一声英雄少年,倒也配得上他曾经“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壮志豪言。
一时间,骠骑将军府的门槛几乎都要被踏破,就连舅舅卫青的门客,都有不少人来攀附他。
可那些人一听到他患病不起,得的还是瘟疫,立马就不再来了。甚至于,满朝文武,除了舅舅卫青来过,几乎没有其他人来看他了。
还是舅舅通透,名利权势果如过眼云烟。
“咳咳!”
霍去病刚挣扎着起身,便觉喉咙中有异物上涌,一口鲜血突然克制不住喷了出来,将他身上的被褥染出一道猩红。
“啊!”
屋外不知何时安静下来,屋内屏风后却蓦然传出一声惊呼。
霍去病刚醒不久,又思绪万千,没有察觉到屋里竟还有别人。
“何人在那!还不出来!”
“表兄。是我。”
一个十来岁的小家伙,低着头从屏风后走了出来。
“太子?”
霍去病一惊,他没想到,他的表弟、当今太子殿下刘据,竟然出现在他这间早已被隔离的病房里。
“殿下为何在此?”
霍去病当即扭过头,捂住口鼻,“快出去!莫要因我染上疫疾!来人,把太子请出去!”
“表兄,我是来看你的,这院子附近早已无人,大家不许我来,我费了老大劲才偷溜进来的,对不起,我来晚了,还请表兄莫怪。”
刘据言语得体,让霍去病心头一暖。
不愧是从小就一直跟在他屁股后面嚷嚷着要随他一起北征匈奴的小家伙,无论他是祸是福,都初心不改,伴他左右。
大汉能有这样的太子,霍去病感觉自己戎马倥偬这些年,都值了。
“殿下的好意,臣心领了。臣闻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还望殿下以保全自身为念,快些离开这里!”
霍去病倚靠着木制床架,坐在床榻上看着刘据,有气无力地说道。
“表兄,大家都说你命不久矣,可我不信!你一定要好起来!你说过要教我骑马射术的,你忘了?”
看到霍去病因病痛难受,小刘据声音也嘶哑了。
“我没忘。”
“那我们拉勾立誓?”
“殿下,莫要再靠近我!要是让你也染上疫疾,臣万死莫赎。你去那边柜子里取一个黑色的匣子来。”
霍去病拼出浑身力气,抬手指了指屏风一侧的柜子。
刘据当即依言前去,从柜子里取出一个黑色匣子,正要拿给霍去病,却听霍去病说道:“你就站在那里听我说!匣子里有一颗狼牙,这是我封狼居胥时的战利品,我一直视为珍宝,现在送给你了。”
“真的?”
刘据看着匣子里那颗比他拇指还大的狼牙,顿时破涕为笑。
“真的,”霍去病点头,看着小刘据可爱的脸蛋,“我还有一言要进殿下,你是我大汉的太子,若是以后有人欺负你,你就戴着这颗狼牙打回去。大丈夫顶天立地,绝不能软弱可欺!”
“有表兄在,何人敢欺负我?”
霍去病闻言,先是一怔,随即苦笑。
“好了,我要休息了,殿下请回吧。”
“表兄,那就以狼牙为证,我们很快会再见面的。”
“速去!”
霍去病不希望小刘据在病房里待太久,遂板起脸对这个唯二来看他的小家伙下了逐客令。
小刘据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终于还是抱着匣子离开了。
这一番对话,几乎耗尽了霍去病最后的气力。
“殿下保重,我们此生或已无缘再相见了,”霍去病喃喃自语,虽然浑身又疼痛起来,可他不愿躺下,宁坐而死,不卧而亡,“臣先走一步,愿来世有缘,你我兄弟二人还能见面。”
霍去病闭上眼睛,内心虽然不甘,却也知大限将至,人力无可为。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霍去病的脑海中响起。
“叮!霍去病,本系统名为古人招聘系统,现特聘你前往两千年后担任老师任教,你可愿意?”
霍去病一愣。
难道是精神恍惚,生出幻觉来了?
“叮!请尽快回答,一柱香后,你将在汉朝死亡。需要提醒的是,一旦你接受特聘邀约,因你在汉朝已经死亡,你将无法再返回汉朝。你会和一个名叫宁野的宿主绑定,你将为他、也为你自己工作。”
再次听到所谓系统的声音,还是如此详细的说明,霍去病顿时以为,这是上天给他再活一次的机会!
“可!”
霍去病点头同意。
“叮!汉朝元狩六年人物已签约,将转移至现代宿主宁野身边。请稍候。”
系统语音刚落,霍去病感觉自己浑身的疼痛瞬间消失了,一起消失的还有脸上的疹子,整个人无论是精神还是体力状态比起多年前首次出征匈奴时还要好。
那个英姿飒爽犹酣战的大汉冠军侯,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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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年后,现代。
刚刚接受了系统奖励的宁野,此时还不知晓那个系统随机抽取的特殊名人会是谁,不过,他现在等级低,也没有选择权,只好听系统安排了。
“刘据,你怎么去个洗手间这么慢!快点,出去吃宵夜了!”
宁野站在楼道里大喊。
“来了来了!”
刘据换好衣服,从洗手间出来。
想着要出去逛夜市,穿着古装多有不便,而且容易把衣服搞脏,宁野给扶苏和刘据拿了两套自己的衣服。
好在三个人都是八尺之躯,身高体型差不多,两人穿着宁野的t恤都还合身,唯独牛仔裤,无论是扶苏还是刘据,都有些不太习惯。
这现代人的衣服,穿起来是方便,就是不太考究,也不好看。
更关键的是,牛仔裤太紧绷了,有点卡裆。
不过,难为情的两人过于羞耻,以至于谁也没好意思说出来。
“你怎么像小娘子一样,换个衣服如此缓慢?”
扶苏从军已久,军中没有侍女,基本上都是他自己穿衣,速度自然不是被伺候惯了的刘据能比的。
“我……我那是看到洗手池子的水龙头竟能自己出水,一时好奇,这才耽搁片刻罢了。”
刘据红着脸解释。
“你脖子上戴着的是一颗狼牙?”
宁野好奇多看了几眼刘据戴在脖子上的红绳饰品。
“嗯。”刘据神色黯然,似乎想起了什么,“这是多年前一位故人别离之际送给我的。”
“原来如此,此人对你一定很重要。”
扶苏见刘据神色突变,过来拍了拍他的肩。
“好了,都准备好了就走吧,跟我去停车场,我开车带你们兜兜风。”
宁野笑了笑,气氛在他说完话后重新活跃起来。
扶苏和刘据对视一眼,他们也能坐那风驰电掣一般的车了?
也不知道这后世的夜市,比起咸阳和长安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