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在看好路径之前,一辆在各地市区里都很常见的黑出租从远处驶来停在了门口,片刻后后车门打开,下来一个小姑娘。
这个身影对于自己来说一点实在是太熟悉了,不用第二眼就认出了是水欢!
此刻,心脏没来由的狂跳了起来,哪怕刚才和16个杀手死斗时也没有如此紧张。
而没有平复的机会,那辆熟悉的越野车从后面出现了,于其一同的还有收容所正门排着队跑出来的一大群人,这帮人着装统一,手里全是防爆器材,不光有上次见的盾牌和电棒,连使用橡皮子弹的镇暴枪、能发射38毫米催泪瓦斯的转轮发射器统统上了。
不用想,这肯定是王奋在逃跑路上打了电话,让这帮人过来接应自己。
但这些眼下均不是问题,问题是下面的小姑娘。
她这会儿还没意识到后面车上走的是谁,等两人看清对方后各是一愣,前者是恐惧,后者是兴奋。
二世祖的声音随后传来:
“你居然能找到这里来?呵,保护你的那个傻逼现在在外面当丧家犬呢,听说他向你保证,什么只要你需要的时候,他就会出现,为你遮风挡雨....啧啧啧,真是肉麻死了,那我现在要蹂躏蹂躏你,你看看他会不会出现?”
水欢闻言首先反应是这家伙怎么会清楚这段话的存在,便道:
“你从哪儿听来的?!”
“哼,你们班里有我买通的‘耳朵’,你俩那点小九九,我没有不了解的。
这话是在教室里说的,我当天就知道了。”
“哪个不要脸的能替你办这种龌龊事?!”
“名字我当然不能告诉你。龌龊?在一帮愚蠢到指望着靠读书改变命运的穷棒子中,花点小钱收买一个‘探子’,难道不是件很容易的事吗?
少爷我一天的零花儿,能顶他们父母三年的血汗钱。
废话说够了,咱们进入正题!”
二世祖上前一把抓住了水欢的高马尾,往下用力一扯将其拉散,然后继续揪住头发,恶狠狠的继续道:
“你对那傻逼的一股骚劲儿呢,拿出来也让我见识见识。”
“王奋!我要告诉我爸,你别想好过!”
“你爸?屁大点的小官儿我要怕能追你追到现在?别说是他,他的顶头上司来了在少爷这儿也得缩着!”
说着,手上的力道加了几分,小姑娘被扯的表情痛苦又反抗不了,而项骜在上面看着双拳几乎要攥出血来,他要在极短的时间里做出决断,是下去还是无动于衷。
选择后者那就要眼睁睁看着自己喜欢的女生受到凌辱,选择前者则意味着很多种可能,比如当着水欢的面被当场打死,比如被抓住后关起来折磨致死,总之是逃不过一个“死”字。
那有没有救了人再突围的可能?只能说希望极其渺茫。
而当看到心仪之人因为疼落泪时,希望大小既已不再是需要考量的变量了,必须下去,必须护她脱离魔爪!
斩钉截铁的决定已下,脚下一个发力就跳出灌木丛,随后狂奔下去,直奔两人位置。
水欢因为站位问题,正好看到这个身影的迅速逼近,这一瞬,仿佛看到的是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的无敌大将军正策马而来。
她看得到,那王奋便正好看不到,跟班和收容所里出来的人的注意力也均在眼前,因此直到项骜跑到近在咫尺时,还没意识到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随后眨眼的工夫,刀光一闪,后者抓住长发的手被动松开,下一秒撕心裂肺的嚎叫袭来,站的近的人快要被这比杀猪还要惨烈百倍的动静震破耳膜。
因为五根指头掉了四根,除了大拇指以外另外的全被贴着掌骨齐齐砍掉。
王奋看着削成平的正在汩汩冒血右手,除了叫唤还是叫唤。
项骜则没有停住脚步,向前再冲两步,右手一圈,左手一挺,人便从后面勒住了他,刀尖也顶在了咽喉上。
“都别动!把武器都放下!谁不放我就剐了这小逼养的!”
响彻山谷的吼声能让对面所有人听个一清二楚。
其实其中绝大多数成员并不知道眼前被切了半只手又被抓成人质的人是谁,只知道是个脾气暴躁的有钱人家的孩子。
但带队出来的那个队长可一清二楚,更明白的是这二世祖要是在这里出个三长两短,后果绝对不是自己能承受的。
所以此人一抬手,命令道:
“谁也别动!”
“我让你们放下武器!是不是想让他死啊?!”
尖刀没有往里发力,乃是换了个位置,用刀锋指向连失血带缺氧已经处于昏迷边缘的王奋一只眼睛上,并接着道:
“我数一二三,不放,我就挖了他这只眼!一!二!——”
最后一个数差点出口之际,队长看得出这是个真敢下手的主儿,当即喊道:
“等一等!全体都有,放下装备!”
后面的人犹豫了片刻便照做了,看着这一大堆准备用来对付自己的东西摆了一地,项骜转头对小姑娘道:
“水欢,往那边跑,快!”
她擦掉泪痕抬头看了看,看到一处缓坡,顺着这里爬上去,将再次进入密林。
知道不是说旁的的时候,只好点头应下然后小跑过去。
这边见人到了,也开始拖着臂中人往那里慢慢的挪。
等挪到可以转身就溜的位置,刀一撤下面跟上一脚,将王奋给踢了下去摔了个四脚朝天,自己则扭回来抓住水欢便走。
只是片刻身后就响起了镇爆枪发射橡皮子弹时特有的“砰砰”声。
往后一路没头没脑的夺路狂奔不知道持续了多久,久到水欢跑掉了一只鞋,也再也跑不动了,来时的方向彻底听不见异响了才停下。
先找了一块地势相对平坦的位置把小姑娘安置好,项骜又往回找,找出去将近200米,才把丢了的那只鞋给捡了回来。
再见面时,他道:
“袜子都磨破了,脚底肯定有伤,我给你处理一下,不然等下的路没法走。”
随后这边也坐下,捧起小姑娘那只秀气白嫩的小脚丫,清理干净下面的大块污垢和粘在上面的杂物后,再慢慢的往下揭。
待带着前后三个破洞的白色短袜被完全取下,能看到在前跖区内侧,也就是大母脚趾正下方的那一大片、跖弓区,以及外侧区三处位置,各有一个一元硬币大小的血泡,正对应袜底的那三个洞,而里面则满是黑紫色的浊液。
项骜轻舒一口气,道:
“还好,只是磨出了泡但没有皮损,这样就没有感染的风险。
但每个泡都得挑开一个口把血放出来才行,你忍着点。”
水欢没有说话,只是紧紧的抓住他的衣角,表示肯定和依赖。
眼前能够胜任这个活儿的工具自然是那柄尖刀,不过它的刀刃经过这番折腾,上面定然是不卫生的,必须要消消毒才可以用。
在没有酒精没有碘伏没有任何医用消毒条件的情况下,这边想到的方法是高温,以钻木取火获得明火,然后炙烤刀锋,完成这道工序。
这在项骜手中属于手到擒来的小事,寻找干燥笔直的细小树枝作为钻杆、收集细小干枯的碎叶作为“火绒”,也就是产生明火的关键燃料;以及用刀在钻板上切出一个和钻孔贴合的半开放孔洞用于释放火星引燃“火绒。”
水欢看着他前后忙活这些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感觉不到脚底板那火辣辣的疼了,只觉着这个身影在眼前这么来回晃着,便能带来无穷的安全感。
经过大约十分钟的努力,火星的数量终于达到将碎叶点燃的程度,随后则是拿起来捧在手心用嘴慢慢匀速的吹,好起到助燃的作用。
几口下去,原本冒烟的“火绒”内就冒出了一团肉眼可见的火苗。
找到一片带着一层水气的嫩树叶在刀锋上用力一擦,再放到外焰上反复烤了几十秒,项骜便回到了原处,道:
“我要开始了。”
小姑娘以为会很疼,但实际上因为操作精准,每个血泡只是经过一点点刺痛后就结束了。
接着他用刀背抵在小口反方向的血泡顶端,然后往下一点点擀,将积血一点不剩的都挤了个干净。
结束后又拿过那只小巧的鞋子,把方才燃烧剩下的草木灰全倒了进去。
水欢见状问:
“这是干什么啊?”
“减少脚和鞋的摩擦,会让你舒服些。”
这话说的不假,等穿好试着走了两步,血泡带来的针刺感已经减轻了十之七八,再配合上余烬的润滑,真的几乎不疼了,可以说除了会把袜子染成洗不出来的深灰色外,没有任何缺点。
重新上路后,她道:
“我堂哥喜欢探险,我和他出去玩的时候见他钻木取火过,成功是成功了,但过程特别费劲,忙活了一个多小时,差点逼得用打火机了事;可怎么在你这儿就变得这么容易了呢?”
“你堂哥没掌握技巧而已;比如我猜他肯定没给钻板开孔,钻杆往下钻的时候角度也不垂直,经常左右偏转。”
小姑娘回忆了一下,惊叹道:
“好像还真是!你怎么知道的?”
“就这么点事猜也猜得出来;没有开孔火星憋在里面出不来,那钻的不论怎么卖力也很难,而钻杆左右乱晃,会逐渐扩大钻点,减少摩擦,生火几率自然便低了。”
水欢一脸了然的表情,随后看意思是准备又要问点别的,但被项骜提前打断了,他道:
“这些话一会儿再说,我先问你,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你知道这有多危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