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去秋来,天气开始一天比一天凉了。
左爵看着烂尾楼四面透风的环境,可以想象到了冬天这里屋里比屋外还冷的糟糕状况。
这里不是久留之地。
小团子随遇而安,只要有吃有喝,每天住山洞她都是乐意的。
左爵开始拉着老头商量下一步应该去哪。
“往南吧,南边暖和,现在没有暖气和空调,北方太冷了,扛不住的。”老头走南闯北,也算见多识广。
左爵听了他的建议,也赞成地点点头。
小团子怕冷,他不想她遭一点罪,吃一点苦。往南边走,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酆都古城,也在南方。
从他降生在这个世界上,他的脑子里就一个声音一直告诉他,要去酆都古城。
一定要去酆都古城。
他不知道那里对他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或许,那是一个对他很重要的地方。
或许,那里有对他来说很珍贵的东西。
或许,那里,有人在等他。
不论是因为什么,终其一生,他总是要去一趟的。
既然决定好了去向,那么,要怎么去呢?
“老头,你会开车吗?”
老头高深莫测地抚着胡须,“老朽不才,年轻的时候,驾驶证,厨师证,教师证,兽医证,齐活!”
啧,看不出来,老头学得还挺杂。
“那就收拾东西,今晚早点睡,明天一早出发。”左爵拍掌决定。
“不是,咱们怎么去啊,老头子腿脚可不太利索,你可别让我跟取西经似的靠这两条老腿啊。”
左爵神秘一笑,“明早你就知道了。”
“嘿,你这小娃娃,还跟老头卖关子。”
左爵不理他,决定在走之前,给小团子准备一顿丰盛的大餐。
*
寸头男人带着苏黛黛去投奔了一个以前的朋友,一个光头的刀疤男。
一道刀疤横贯半张脸,连眉毛都剃了半截,长得跟伏地魔表兄弟似的,举止粗鲁,一看就是心狠手辣的主。
他和寸头男人有很多相同点,正因为臭味相投,才会聚到一起。
他俩最大的区别,大概就是寸头男人喜欢娇滴滴的女人,而他,喜欢小奶狗一样嫩生生的男人。
这也是寸头男人放心带着苏黛黛投奔他的原因。
难兄难弟相见,免不了一番闲聊打屁,吹一吹最近半真半假的丰功伟绩。
苏黛黛已经换掉了之前纯情小白花的打扮,换上了热辣的紧身背心和牛仔短裤。
原本奶白的皮肤也被烈日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没有给她的美色减分,反而还多了几分野性的美感。
寸头男人对她不算好也不算坏,有他一口吃的,就有她一口喝的。
他对她的要求也很简单。
不作妖,别拖后腿。
他掐着她的下巴跟她说过。
如果有一天出现他们两个人只能二选一的危机,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自保。
他们这种人,能在刀口舔血的道路上活到今天,就注定不可能是一个怜香惜玉的情种。
女人和钱,他会选钱。
女人和肉,他会选肉。
女人,从来都只是他的调剂品,而不是必需品。
苏黛黛也知道,在末世,想要好手好脚地活下来,只能靠自己。
所以她才选择脱掉小白花的外衣,用自己的头脑和勇气为自己打造一副盔甲。
寸头男人让她叫他暴哥,他的本名是农村的父母给自己取的贱名,不好听,他也不想说。
暴哥的好友叫刀疤,认识的人都叫他疤哥,听说末世之前是个逃犯,改了太多次名字就把本名给忘了。
苏黛黛心想,果然,老鼠的朋友也会打动。
暴哥怂恿大家吃人肉,而他的朋友,是个逃犯。
而自己,为了生存,也在潜移默化地朝这些人靠拢。
还真是讽刺。
末世之前,她还是个连红灯都不敢随便闯的大二学生。
因为父母担心她娇生惯养和宿舍同学相处不好,所以特地在学校附近给她租了房子。
也不知道,开学一别,以后还有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了。
她的思绪飘远,被暴哥突然搭载她肩膀上的大手拉回现实。
暴哥跟刀疤介绍:“这是苏黛黛,人很机灵。”
刀疤嘴里叼着牙签,混不在意地扫了苏黛黛一眼,就勾过暴哥的肩膀往前走。“晚上给你接风,咱哥俩不醉不归。”
末世不到一年,刀疤就拉着一帮跟他一样的亡命之徒,占据了一个小型的工业园作为基地。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逐渐壮大起来,也开始吸纳外面无家可归的男男女女。
老人和小孩是不收的。
他们需要的是劳动力和战斗力,而不是废物和累赘。
暴哥也是前不久才联系上他,早就有了要来投奔他的打算。
晚上两人在星空下大口灌着啤酒。
“你来了,可真好啊。”刀疤醉醺醺地拿手里的啤酒碰了碰暴哥的。
“你都不知道,底下那帮龟孙子,一天天的都在想怎么弄死我,怎么夺我的权,这么久了,我是一个安稳觉也没睡过。”
“这下好了,你来了,以后啊,咱哥俩一起打天下,就没有咱啃不动的硬骨头!”
暴哥灌下一大口啤酒,眼神迷蒙,将空掉的易拉罐砸到地上。“他娘的,干!”
刀疤也将手里的空易拉罐砸到地上,醉得满脸通红。“就是干!”
深蓝的夜空忽然划过一道流星,与两人醉得一塌糊涂的豪言壮语,交织在一起。
像一个璀璨又不切实际的愿望。
*
翌日清晨。
左爵拉着小团子走出烂尾楼,老头和大王一人一狗也慢悠悠跟在后头。
老头看着空荡荡的空地,欲言又止。
左爵看着他那副有屁放不出的憋屈样,拍了拍小团子的脑袋。
“宝宝,拿出来。”
小团子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揉得皱巴巴的纸团,凑到嘴边吹了一口气,然后很是潦草地往地上一扔。
原本空无一物的空地,眨眼间出现一辆豪华的房车。
小老头被头发和眉毛挡住的眼珠子瞬间瞪得跟鸡蛋一样大。
这是小团子从小册子上学的符印。
名叫“纳物”。
跟百宝袋的原理是一样一样的。
不过她暂时还做不出百宝袋那种可以容纳万物的,她现在的极限是十平方。
放一辆房车刚刚好。
这还是她在小区爆发丧尸之前,和沧蓝去外面玩,当时觉得这个房车比她们之前的那辆还要大还要好,随手零元购收进“纳物”符里的。
要不是前几天天气变冷了,她在百宝袋里翻厚衣服突然翻出来,她都差点忘了。
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小老头现在看两个小娃娃,就像看两条金光闪闪的金大腿。
他老头子何德何能啊!
租了一辈子房子,老了老了居然能开上百万大房车!
小老头摸着方向盘,手指头都激动地发抖。
“孩儿们,咱们出发咯!”
他踩下油门,咻地蹿了出去。
因为太兴奋被忘在原地的大王,狗脸懵逼。
看到车子跟装了风火轮一样蹿远了。
他甩着舌头就撒腿狂追!
老头,本大王还没上车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