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同天,对外毁灭,对内守护。
可以守护家人,守护国家。
更能够守护他自己的身体和灵魂。
此刻,楚风便是凭借着这强大的意志力。
如同在狂风暴雨中的一座巍峨灯塔,坚定不移地散发着光芒,顽强地抵御着血毒之力的侵蚀,守护着自己的生命和修炼之路。
有了意志力的加入和支撑。
楚风也总算是能够逐渐恢复正常的修炼状态了。
随着时间如潺潺流水般缓慢流逝,在大日炼体术的不懈努力下。
大量顽固的血毒之力被一点点地清除干净。
楚风的身体也逐渐恢复了生机和活力。
与此同时,他开始吸收那纯净而强大的本源之力,这些本源之力如同涓涓细流,缓缓地流入他的身体,滋养着他的每一寸经脉和肌肉。
在吸收本源之力的过程中。
楚风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开始微微颤抖起来,一抖,一抖,又一抖.................
每一次的抖动,都像是一次生命的律动,意味着他的金身被再次锻造了一次,实力也随之稳步提升了一个台阶。
他沉浸在这种忘我的修炼状态中,周围的一切喧嚣和纷扰都仿佛与他无关。
他的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全心全意地提升自己的实力,不断突破自我,向着更高的巅峰迈进。
金身三锻,三品武王。
金身四锻,四品武王。
金身五段,五品武王。
金身六段,六品武王。
金身七锻,七品武王。
金身八锻,八品武王。
........................
地窟内域之中。
靠近万蚁界和万蚁地窟通道的关键位置。
天机魂圣宛如一座巍峨的高山,独自屹立在那里,散发出一种让人胆寒的强大气息。
他的身姿挺拔而威严,双眸之中闪烁着睿智而深邃的光芒。
仅仅凭借着自身那超凡脱俗的气势,便成功地将蚁族十三圣震慑在当场。
令这些蚁族的顶尖强者们心生畏惧,不敢有丝毫的妄动。
仿佛被一道无形的枷锁紧紧束缚住,不敢越雷池一步。
这便是身为帝者之下第一人的天机魂圣所拥有的恐怖威慑力。
让众生敬畏,简直是恐怖如斯!
他的声音低沉而威严,仿佛是从九幽地狱传来的审判之音,在这片空间中回荡。
“尔等,只需要安静地等待即可。”
“哼!倒是我小瞧了你们,竟然敢算计我人族。”
“蚂蚁虽小,胆大包天啊。”
他的声音中充满了嘲讽与不屑,仿佛在看待一群微不足道的蝼蚁,竟敢挑战人族的威严,简直是自不量力。
面对天机魂圣那高高在上、如同神只般的姿态。
金蚁圣主的面色阴沉得仿佛能滴出水来。
他紧咬着牙关,嘴唇微微颤抖,却强忍着没有发出一言。
其实,他本来也是极不情愿搞出这些事情的。
毕竟,人族可是第二帝族。
其实力之强大,万族都是有目共睹的。
而且,人族最为出名的便是他们那护短的性格。
一旦有族人受到伤害或者被算计,必然会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报复,其报复手段之残忍,足以让任何一个敌对势力心生畏惧。
但,世间之事往往充满了诱惑与无奈。
血族给出的条件实在是太过诱人。
那些丰厚的资源和承诺,仿佛是一把钩子,深深地勾住了金蚁圣主的心。
甚至,血族还信誓旦旦地许诺,事成之后,他们会出面承担一切后果,给予蚁族足够的庇护。
在如此巨大的诱惑面前,金蚁圣主最终还是没能坚守住自己的本心,选择了与血族合作,参与到这场针对人族的算计之中。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计划还没有完全准备妥当,就被人族发现了。
不过,在金蚁圣主看来,计划已经进行到了最后的关键阶段。
即便被发现了,按理来说也应该问题不大了。
毕竟,他们已经做了如此多的准备工作,而且蚁族自身的实力也不容小觑,他们有足够的信心计划可以成功。
但是,谁也没有料到,半路竟然杀出了一个程咬金 —— 那个凶悍得如同魔神降世一般的人族武王。
这个人的出现,彻底打乱了他们的计划,让整个局势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金蚁圣主的心中非常的震惊,这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人族武王,到底是何方神圣?
他竟然独自一人,在开战之初就斩杀了五十三名蚁皇。
那些蚁皇在他的面前仿佛脆弱的纸人一般,不堪一击。
不仅如此,他更是将蚁族大军中的蚁王屠戮殆尽,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
所过之处,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而更让人感到恐怖的是,他竟然开始了疯狂的屠城之举,一口气,接连屠了六座城池。
如果不是紫蚁城内恰好有三名巅峰蚁皇坐镇。
恐怕也难以幸免于难,逃脱被毁灭的命运。
如此恐怖的人族妖孽,在金蚁圣主的眼中,已经成为了一个巨大的威胁,绝对不可留,万万不可留。
他的心中杀意顿起,仿佛被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所笼罩,恨不得立刻将这个隐患铲除。
可是,想要铲除这个人族武王,又谈何容易呢?
以对方在战场上所展现出来的恐怖战斗力,除非是圣者亲自出手,否则根本难以将其杀死。
但是,在如今这个微妙而紧张的局势下,又有哪一族的圣者敢轻易出手呢?
一旦圣者出手,必然会引发人族更为强烈的报复,到时候,种族都将陷入一场无法估量的灾难之中。
想到这里,金蚁圣主的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深深的后悔之意。
他后悔自己当初为了一时的利益,答应了血族的请求,参与到这场针对人族的算计之中。
如今,局面已经逐渐失控,而他却感到无能为力,仿佛陷入了一个巨大的泥潭之中,越挣扎陷得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