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这个女人,是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女人。
我跟着她,过过极尽奢华的日子,也过过三天没饭吃的生活。
当她找到了有钱的金主之后,我们是顿顿大餐,出入的是高档酒店。
有很多次,当她被有钱的金主给一脚踹了之后,我们两个露宿街头,连找个睡觉的地儿都没有。
在我十四岁那一年,正在一家民办初中上学,她攀上了一个极其有钱的金主。
她带着我住进了这位金主富丽堂皇的家,过上了富太太的生活。
但很快,我就变成了她追求幸福的拌脚石。
在一次我和那个男人的儿子发生了冲突之后,男人找她谈了话。
谈话的内容很简单,要么让我离开那个地儿,要么让金凤带着我一起离开那个地儿。
金凤到底没有站在我这一边,她将我带出去吃了一顿大餐,给我留下了一千块钱。
然后,她给了我两条选择,第一,去找管大明。毕竟在名义上管大明还是我的父亲。第二,去福利院。
我不好意思去找管大明,去福利院也不现实,毕竟我都十四岁了。
我没有去学校,我不知道我亲爹是谁,但我大概遗传了他的样子。
十四岁的年纪,看起来像二十岁的样子。
我谎报年龄,进了一家饭馆当了一名传菜员。
饭馆有一个好处就是,包吃住。
我在饭馆里当传菜员半个月之后,管大明找上门来了。
是学校知道我没上学之后,联系了金凤,金凤给了老师管大明的电话。
管大明请我在街头小店吃了一碗馄饨之后,长叹了一口气。
“儿子,你妈不要你,你爸不能干那缺德的事。你还是回学校去上学,你爸供你。”
那天,管大明一张饱经风霜的脸特别的动人。
管大明在工地上搬砖,他说比在电子厂挣得多。
我们爷俩租住在城中村,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但比起和金凤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幸福得多。
我过够了大半夜睡得正香的时候,金凤从外头带男人回来搞事情的那一种无法形容的生活。
好人不长命。
管大明后来娶了一个善良的老婆,我管她叫芳姨,芳姨人虽然长得不咋的,但人很温柔和善,对我也很好。
芳阿姨给管大明生了一个姑娘,叫菲菲,两口子虽然都长得不咋的,但菲菲却生得十分水灵,成天跟在我屁股后面哥哥长,哥哥短的叫着,特可爱。
但好景不长。
在我上高中二年级的时候,芳姨领着菲菲去上幼儿园的路上,一扇从25楼高掉下来的窗户,端端地砸在母女两个身上,双双魂归了天国。
我的管大明爸爸没有经得住得这个打击,隔天在他搬砖的工地,十六楼高的天台上,一跃而下。
乡下的奶奶在一年前生病去世了,我又一次成了孤家寡人一个。
但这一次不同的是,我是管大明的法定继承人,我得到了一笔赔偿金。
这些赔偿金足够支撑我上完高中,再上完大学。
毕业之后,找了一个还算过得去的工作。
我爱好文学,但学的却是建筑工程专业,毕业之后当了一名施工员。
大学期间谈了一个女朋友,名字叫小倩。
小倩人长得漂亮,也不晓得她是看上了我哪一点。要钱没钱,要模样没模样,还是一个没爹没妈的,没房没车,没家的五无男人。
我只是开玩笑对她说,做我的女朋友吧!
她立马爽快的答应了。
我以为这是上天对我以往悲摧的人生的一种犒赏,没想到,却是另一种悲剧的开始。
毕业之后,我们两个在S市租了一间十平米的房子,作为我们的小家。
日子虽然过得清贫,但却有爱。
但就算是这样的日子也并没有维持多久,这一种平和的状态被金凤的到来打破了。
她老了,一张扑着厚粉的脸上,掩饰不住岁月的痕迹。
男人只要有钱,年青的姑娘前仆后继上赶着往跟前扑。
金凤,这样一个风尘女,自然是比不过那些年青漂亮的姑娘。
所以,她下岗了,被那个有钱的男人赶出了家门。
我听说,男人并没有做得很绝,给了她一笔分手费。
但这笔分手费被她养了小白脸,很快就挥霍一空。
她无处可去的时候,想起了世界上还有一个亲儿子的存在。
她当初给了我一千块钱,让我不要再找她的时候,我看见她从面前转身走了,走的时候,迈的步子明显十分比来的时候轻松一百倍。
我都能想到她内心的台词:总算卸下这个累赘了。
我比她要好一些,给了她两千块,说我们自己的生活也不容易,让她以后别来找我了。
她后来是没来找我了,但却背地里频繁地找小倩。
直到有一天,我下班回到家里的时候,小倩不见了。
打她的电话也关机,她这个人就从我的生活当中消失了。
我发了疯一样的找她,甚至报了警,以为她出了什么事。
直到有一天,一个大学同学告诉我,小倩找了一个有钱人,朋友圈成天发的不是豪宅就是豪车。
她的朋友圈只是将我屏蔽在外而已。
一开始,我还不相信,我不相信小倩是一个物质的人。
直到我亲眼所见,她和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在一起,那个男人比她爹的年纪还要大。
真相就是这么让人难以接受,那个男人,是金凤介绍给小倩的。
事成之后,那个男人给了她一笔钱。
她为了那一笔钱,连自己亲生儿子的幸福都可以不顾。
我问她为什么。
她回答:“儿子,我病了,我需要钱来治病。女朋友没了,你还可以再找,但我的命没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我问过小倩,她为什么要离开我?
小倩回答:“管子,没有一个女孩不物质。当我知道金钱能带给我以往所不敢想的生活之后,我就再也回不去了。”
金凤的健康在年青的时候就挥霍得差不多了,尽管有那一笔钱,也没能挡住她去另一个世界的脚步。
她得的是不治之症,一种难以启齿的不治之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