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宇又说道:“唐某、杨某采取抓扯踢打方式对施暴者予以回击明显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且丁某处于醉酒状态,手里还拿着石头,即便倒地,唐某、杨某依然面临人身危险的现实性和紧迫性,两人对丁某继续拳打脚踢约40秒后离开,我认为行为依然很克制,是属于正当防卫。如果两人出去拿东西对丁某进行伤害,这倒是属于防卫过当了。”
顾琳皱眉道:“你这么说也不是完全没道理,但丁某倒地后至少攻击性大不如前,两人面临的人身危险一样大为降低,他们完全可以跑开来规避人身危险,这样一来,也就不具备人身危险的现实性和紧迫性,而两人则采取继续拳打脚踢的方式,这就是防卫过当了。故意伤害确实够不上,我收回这句话。”
他妈的,果然是京城大学的法学硕士,这悟性不得不服。
“处长,厉害啊。”项宇恭维一句,跑回卧室又搬出把椅子来,扔了几个红薯埋进灶台前的热灰里,倒了杯热茶放在桌上,对顾琳道:“呵呵,处长请坐这来。”
“不去!”这女人又端着了。
项宇继续邀请:“来咯,处长,我还有点愚见!讨论一下,讨论一下。”
顾琳翻个白眼:“既是愚见,何必讨论?”
呃...我靠,如此,就别怪项某人无礼加无赖了,他走过去扯住顾琳的手臂就往外拽,这女人撇了撇嘴,半推半就的坐了下来。
这女人没有穿棉衣,即便秋衣不合身,依然将她曼妙的身形映了出来,瞥了眼她的胸口,项宇不自觉的低头看了眼他有罪的左手,暗骂一声畜生。
“呵呵,赏脸,赏脸!”项宇涎皮赖脸一声,又说道:“法律的条款是冰冷的,没有感情的,但我们的主体是有血有肉的人,我认为我们应该充分考虑防卫人正面临不法侵害,时间紧迫、情势紧张,所以不能苛求防卫人进行精准防卫,对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是否继续,作出准确的、分毫不差的判断,而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认为不法侵害有继续实施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结合案例,丁某只是倒地,而不是倒地不起,因为他是颅脑受伤,并没有外伤,按照一般公众认知,唐某两人有足够的理由认为丁某会起来追出去继续实施不法侵害,甚至去侵害小区任意他人,所以,我认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说到这,顾琳已经眉头紧皱,开始思索起来。
项宇结尾道:“我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必须要防止“唯结果论”,避免只要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的,就一刀切的认定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嗯,你这句话我认同。”顾琳摸了摸鼻子,又琢磨了会,说道:“我只能说你的想法有些超前,且很有说服力,但如果这是现实案例,那唐某两人多半是要定个防卫过当。”
他....吗的,这女人厉害啊。
要知道,项宇是拿出了10多年后,刑法第二十条中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参考案例,那是国家司法实践的一次巨大飞跃,这么大的思想鸿沟她居然能接受!
这么大的坑没有把这女人埋了不说,貌似让她还有些收获和提高,实在是气人。
不过如此一来,顾琳也收起了轻视之意,拿着杯热茶,躺在椅子上跟项宇探讨起一些法律上的东西来。
顾琳是京城大学的法学硕士,在法理的解读上常有真知灼见,项宇虽然也系统性学过法理但确实自愧不如,不过他在司法实践上经验丰富,两人总为一些判例争论不休。
顾琳道:“我们国家施行的是成文法,判例是法的实践成果,即便在司法实践中常遇到所谓的特殊案件,但这个特殊依然只能在法的范围内上下浮动,绝不能脱离法的约束而成为所谓的判例。”
“确实!”项宇点头道:“不过我认为判例之所以叫判例就是因为他折射了现实中某些现象,我们的国家如今处于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中,成文法的发展往往跟不上现实社会的需要,具有滞后性,这些特殊的判例就成了推动完善成文法的有效素材。”
“没错。”顾琳认同。
项宇又道:“就说之前说的那个正当防卫的案例,我可以断言,十年、二十年后,他就会成为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例,根本不会存在是否是防卫过当和故意伤害的争议。”
“也许吧。”顾琳给个白眼道:“你真是被埋没的人才,我看上面才是你施展你才华的舞台,天空才是你的极限。”
这女人损起人来当真是恶毒得很。
恶狠狠的回她个白眼后,项宇道:“呵呵,我这里有个素材,你听听。”
项宇说的是他看过的一部电影。
大概剧情是:一个13岁的初中女生,多次被同班同学猥亵,最后一次猥琐后将女生杀害,但凶手因为未满14周岁被轻判,女生的父亲为了替女儿报仇设计杀了凶手后自首。
项宇问道:“处长,你如何看待此事?”
顾琳道:“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大法,他针对的是所有个体,女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凶手也受到了公平的审判,所以我们不能从感情上去质疑法律的公平性,至于女生的父亲,典型的报复杀人,毫无疑问应该判处死刑。只能说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出现。”
“你说的没错。”项宇淡淡道:“不过女生父亲有句话引人深思,他说凶手如此残忍却因为有法律的保护得到了机会,他的女儿如此无辜却为什么没有机会,法律保护的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这个...顾琳一时间无言以对。
项宇又道:“你刚说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出现。但恰恰因为有这个大法的存在,我敢断言,这样的悲剧不再会是悲剧,随着社会发展,法律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会利用这个保护让这种悲剧成为今后某个时期的一种畸形的社会现象。”
杀人者有大法的保护,但好人他会遵纪守法,换句话说好人根本不需要这个法来保护他,那这个大法是不是保护的是坏人?
这是个诡异的逻辑,顾琳很有思想,所以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
项宇叹口气道:“法律应该是让坏人的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顾琳睁大眼睛道:“这话说得很有深度,不过你的意思是女生的父亲也是正当防卫?”
吗的,这女人果然厉害,居然能将这句话联想到正当防卫上。
想了想,项宇道:“从感情上来说我很同情这位父亲,希望他不要被判死刑。如果我不在体制内只是个普通大众,我会跟你说这位父亲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但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顾琳沉默了,因为她也陷入了矛盾之中。
有些难以自拔的她索性恼羞成怒道:“你从哪本书里看到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书呢,拿来我看看。”
呃...哪有书,项宇绕了绕头,朝这女人眨了眨眼,忽然露出一丝猥琐的表情道:“呵呵,这几天天天做怪...梦,梦里看到的...”
顾琳一愣,随即暴怒,抓起他的军用水壶就砸了过来,但项宇早已闪开,跑向厕所,留下一串,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