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小点声,别把孩子吵醒了。”
落地灯温暖的橘黄色光线氤氲满室。
温书渝咬紧嘴唇,不让自己发出一丝声响
细碎的吻缓缓落下,温书渝在黑暗中准确的看向男人。
过了许久......
温书渝眼神微醺,声音因为极力克制的原因,有些嘶哑。
不知为何她突然想问出那句话:“闻时砚,你爱......喜欢我吗?”
过了很久,久到温书渝以为他睡着了。
“嗯。”
男人用低沉的声音回答她。
温书渝听到这声嗯,双眼闪烁着晶莹的光芒,随时都会溢出。
身边的男人呼吸渐渐平稳,她伸出手摸了摸他额前的碎发。
又顺着高挺的鼻梁渐渐滑下去,停留在薄唇上,轻轻点了几下。
之后,温书渝便满心欢喜的睡过去了。
只是等她彻底睡着之后,她身边早就睡过去的男人,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睛。
趁着月光,他的黑眸扫射在温书渝脸上。
望向她的眼神里,一片冰寒,没有丝毫温度,但里面又藏着一丝涟漪。
小雨忽至,淅沥沥的落在地上。
温书渝站在落地窗前,有些担忧,希望飞机不要因为这场雨而延飞。
“走吧。”
男人搂住她的腰对她说道。
因为下雨天,路上有点堵,但好在及时赶到机场。
“亲亲妈妈好不好。”
温书渝抱着小肉球哄着,看到儿子哭泣的样子,她也忍不住红了眼。
这是小肉球出生以来,第一次和她分开。
“麻麻不要,呜呜呜~”
温书渝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再不进去时间就来不及,只能狠心的忽略掉小肉球的哭声。
直到走到拐角处,她才敢回头看了一眼,要不她真的不知道能不能舍得走。
“别哭了,你得适应没有她的日子。”
闻时砚把小肉球放到地下,和仅有一岁的他讲起来道理。
“你......”
看着儿子这副懵懂的脸,闻时砚什么话都讲不出来了。
只能拿出纸巾擦擦他哭花的小肉脸。
......
“泡泡,你看看这个是什么啊?”
温书渝自从来到这里以后,每天有空的时候就会和小肉球打视频。
“发发~”
“对,是花花,妈妈回去的时候给你带一个好不好啊。”
“好,麻麻。”
“我爱你,麻麻。”
“我也爱你,宝宝。”
温书渝挂掉电话之后,眼睛里还带着笑意。
孩子永远都是妈妈最珍贵的东西。
她穿了件外套出去,川州这边即使是在六月的天气,出门不穿外套还是会冷的,而且还经常下雨,加上风一吹起来,凉飕飕的。
闻时集团的希望工程,就用几个字来概况就是:阔气、速度、透明化。
这次不仅要给山区的孩子建学校,还要确保资助的钱财能一分不落的到每个人手里。
这不温书渝刚出了宿舍,就被隔壁的小姑娘拉姆给叫住了。
“姐姐。”
温书渝蹲下身子,“怎么了,拉姆。”
小女孩犹犹豫豫的拿出手里的核桃。
“你要不要吃啊姐姐,我们这里的核桃很好的。”
看着女孩害羞的样子,温书渝笑着接过去,走到门边,把核桃放进门缝里,门一开一合核桃就开了。
她吃了一半,给拉姆了一半。
“很好吃,谢谢你拉姆。”
小女孩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谢谢姐姐的糖。”
今年拉姆才十一岁,却早已有了亭亭玉立的模样。
不白的皮肤上,坠着一双黑葡萄般的眼睛,五官立体,原生态的红脸蛋看起来有韵味极了。
“你今天没去上学吗?”
拉姆听到这里,脸上露出伤心的表情。
“怎么了?拉姆。”
一大一小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说,走到了一片草原上,两人坐下来。
因为前两天是星期天,所以温书渝也没想到,她今年才十一岁她爸妈就不让她上学了。
“那你现在就每天放牛吗?”
拉姆点点头,“我家有十头牦牛,每天我就负责看着它们。”
“那你爸爸妈妈呢?”
温书渝有些疑惑,在他们当地,家里有十头牦牛算是家境比较好的。
因为这里的人们不光是养牛,山里还有好多野菌之类的收入。
而且看她妈妈的穿衣打扮,也不像是供不起孩子上学的样子。
“我阿爸白天不在家,晚上才回来。”
“我阿妈就在家里...”
温书渝懂了,她妈妈在家什么也不干,把家务全都交给小小的拉姆。
“我记得我听说你不是还有有个弟弟吗,他上没上学。”
“他在县里上学,阿妈怕他在路上耽误时间,就让他住在学校里了。”
拉姆似乎看出温书渝的疑惑,用不是很标准的普通话跟她解释道:
“我阿妈是我阿爸后来娶的老婆。”
“阿妈说我一个女孩子不用读那么多的书,反正要早早的嫁人。”
“我阿爸很听她的话。”
温书渝听着她的话心里不是滋味,这个年代还是有这种老旧的思想。
而且她还说她的后妈,因为在大城市里生活过两年,所以对家乡哪里都不满意。
迫于无奈才选择了条件,算是不错但二婚的德吉结婚。
结婚之后,小小的拉姆就开始被她虐待的日子。
她心疼的摸了摸女孩的头发。
“等这所希望中学建好之后,你去里面上学好不好呀?”
拉姆眼睛一亮,像是想到了什么,眼里的光又灭了。
“你别担心,交给我就好。”
“嗯嗯。”
女孩对着温书渝露出纯真的笑容。
“拉姆!拉姆!”
“你给我死哪去了?”
“拉姆!”
一个尖酸刻薄的女声,从远处传来。
拉姆赶紧起来和温书渝告别,跑到那位中年妇女身边。
两人用着温书渝听不懂的方言在那说话,说着说着,那位中年妇女就往拉姆脸上扇。
温书渝赶紧跑过去,阻止她想扇第二次的巴掌。
格桑看见一条,细细白皙的胳膊拉着她的手腕。
白皙的皮肤和自己黝黑的肌肤形成对比,即使她有特意护理自己的皮肤,可还是抵抗不了基因。
看起来像是差了一个辈分,其实她的年龄也不大,甚至比温书渝还要小一岁。
因为这里的人,通常结婚都早,所以年纪轻轻地孩子就很大了。
看到比自己好看的人,首先不是赞美,而是嫉妒,就像她对待拉姆的态度一样,嫉妒心在作祟。
“呵呵~”
“我教育我女儿,你凭什么管我。”
“你们这些城里人就是多管闲事。”
尽管她不想承认温书渝是大城市里来的人,但也只能这么说。
毕竟这些人来的时候,连不轻易出面的族长,都是夹道欢迎的。
“你有话不会好好说吗,为什么要打她的脸。”
格桑瞪大双眼,不屑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