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陆之羡就熟练的掌握了爬树技巧。
灵活的穿梭在树枝上,晒得白皙的俊脸红红的,额间也冒出几滴汗水。
虽然累得不轻,但陆之羡一副活力四射的样子,感觉精力旺盛,一点都不累。
陆之羡第一次干农活,就干得有模有样,很新奇,没觉得累,就是有点热,他后背衣服都湿透了。
九点多钟,到了过午的时间,沈中顺带着人挑着箩筐回去了。
沈立看了看时间,从树下跳下来。
“康子,叫他们莫摘了,都过来,我请你们去小卖部过午!”
李平康听到这话,当即欢呼起来。
撒着脚丫子,跑去叫小伙伴。
接着,沈立把目光放在陆之羡身上。
大外甥爬在一棵树枝繁盛的李子树上,站在最上面的枝头,一手吊在树枝上,双脚抱着树,从他的视角看,真的很像一只野猴子。
树底下站着几个摄像师扛着机器,穿着全身黑衣黑裤,树上还站着一位摄影师,一手举机器,一手抓着树枝,满头大汗。
沈立走过去,神情纠结,好似在为了什么问题发愁。
按年纪来说,陆之羡比他大了一岁,按辈分来讲,他是陆之羡的长辈。
最后,沈立还是决定顺从自己的心意。
“羡子,莫摘了!你下来,我带你去小卖部买冰棍吃!”
这话完全是沈立平常哄小弟们的语气,明显是端起了长辈的风范。
树上,陆之羡:……
嘴角抽了抽!
从树上爬下来,陆之羡斜眼睨了他一眼,话到了嘴边又咽下去。
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依他的脾气,这会儿就应该发作起来了,陆之羡咬牙,这会儿倒是生出了一股子嫌弃。
矮人一辈,低人一头,真是不爽!
“羡哥,立哥,我们现在就去小卖部吗?”
李平康把所有来帮忙摘果的小伙伴都叫了过来,加起来有十几个,有男娃有女娃。
沈立算他们的领头人,孩子王,见人都到齐了。
于是道:“走吧,出发!”
陆之羡心里还不爽着,被一个比他小的初中生骑到头上,陆二心里正不得劲呢!
双手环抱在胸前,眼睛朝头顶看,恣意高傲。
慢悠悠的走在队伍最后面,时不时打量,一群小屁孩。
小孩们各自有自己的团体,两两玩得好的并排走,叽叽喳喳的讨论等会儿去小卖部要吃什么。
沈立自然被男娃娃拥护在中间,当之无愧的孩子王!
不过,如果谁兜里有小钱钱,那些小孩可能会立马再拥护一个老大出来。
陆之羡睨了一眼便宜舅舅,眼里闪过一丝散漫。
心里腹诽,果然是初中生,还和小学生玩得火热,幼稚!
身为高中生的陆二隐隐露出一抹嫌弃。
到了小卖部。
沈立:“进去后,每个人可以拿一根冰棍和两包零食,选好自己想吃的,到夏玉姐那里排队算钱,晓得不?”
“晓得!”
这一声说得又齐又响亮。
个个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围着冰柜,叽叽喳喳的说想吃哪个雪糕。
一个蓝色的冰柜周围挤满了小孩,瞅着里面的冰棍和雪糕,还有小孩没挤进去,踮着脚朝里看,目光渴望又着急,似乎担心自己想吃的雪糕没有了。
“小立,你们搞啥子嘞,你请客哈?”
夏玉听到动静,放下了手机,从柜台后面出来。
“夏玉姐”
沈立喊了一声,解释道:“他们今天上午帮我摘果子,辛苦了,我请他们来‘过午’,夏玉姐,他们拿的都记我头上,你算个总账,我付钱。”
少年皮肤白,晒得脸蛋脖子手臂通红,一双狭长的桃花眼亮的惊人,盛满了点点温柔笑意。
夏玉听明白了,脸上带着笑,“你啷个有零花钱?文秀嬢嬢给你零花钱了撒?够不够?”
沈立擦了擦脸上的汗,露出一丝腼腆。
少年答道:“我姐给的,够用的!”
说着,沈立拿出了手机,晃了晃。
“我扫码支付。”
他姐给他买了新手机之后,给他转了一笔钱,让他买学习用品和作零花钱用,他可以自由支配。
所以,他现在也是拥有自己的小金库的人,兜里有钱,面子不慌。
闻言,陆之羡瞧了瞧他,顿时垂下眼帘。
他手机上缴了,身无分文,还要靠初中生请客,面子上不太过得去。
哼,她都没有给过他零花钱,还从他这里敲了几笔零花钱去,想到这里,陆之羡神色冷了冷。
拿了冰棍的小孩蜂拥至零食架,一个个眼睛睁得又大又亮,眼里闪着纠结,大概是有太多想吃的,可惜只能挑两样,不晓得应该选啷个。
陆之羡没有上前凑热闹,转而去一旁竖着的冰箱里拿了一瓶冰水。
夏玉这才注意到面前的少年,看着他的第一眼,感觉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接着,夏玉摇了摇头,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人家是从大城市来的,周身气质和外貌看着就和这里格格不入,好似不是一个世界的。
夏玉也明白,她的想法是对的。
通过网络,她见识到了网上各种各样的生活,有一些人含着金汤匙出生,有一些人挥金如土,有些人拼命干活,努力生活,却只能勉强维持温饱。
有钱人随便一个包就顶一个家庭好些年的全部收入,他们喝一杯咖啡,一顿下午茶,就抵普通打工人一个月的工资。
明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夏玉只是好奇的打量了少年和旁边的节目组。
夏玉猜测可能是有钱人来体验生活,没放在心上。
沈立拿了一袋七个小矮人冰棍,看大外甥没拿冰棍,走过去问他:“你不要吗?”
“不用。”
陆之羡拧开了矿泉水瓶盖,仰头咕噜咕噜灌。
小孩们都选好了自己想吃的,夏玉算了钱,沈立直接扫码付了。
快到中午,外面烈阳高照,越来越晒,沈立叮嘱小弟小妹们都回家吃午饭,别在外面逗留。
陆之羡也带着李平康走了,回了李家。
李婆婆在择藤藤菜,她刚刚从菜园子里摘回来的,藤藤菜长的有些老了,李婆婆只择了最嫩的部分放到盆里。
剩下的她扔在地上,择完所有的藤藤菜,李婆婆把那些不要的剁碎,扔在地上,给大鸡和小鸭啄。
李贵坐在荫凉处,编他的篮子,地上已经摆了七八个大小不一的竹篮,还有十多个背篓。
背篓不大,却编的很精致,下面是个五边形,上面是敞口,脖颈收窄,这种背篓通常挂在腰间,方便干活放东西。
见到大孙和小孙回来了,李贵脸上露出笑容,问他们上午去了哪里。
李平康嘴巴上还沾了一圈吃辣条的红油,一张嘴就是一口辣条味,洋洋洒洒的给爷爷讲了,他和哥哥去帮立哥家摘果了。
李贵笑呵呵的问大孙,“累不累?”
“爷爷,不累。”
陆之羡拿起一旁的蒲扇,扇风。
“下午还去不去摘果?”李贵接着问。
他点头。
“你带起背篓!”
李贵指了指地上编好的背篓,要大孙挑一个。
陆之羡看出有用,没有拒绝,随便拿了一个。
“爷爷,怎么用?”
李贵起身,回屋里拿了麻绳出来,串上背篓,挂在大孙腰上。
陆之羡顿时明白了用途,腰上系着背篓,别说还真有了几分农家人干活的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