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姑娘想比什么?在下不通弓马,怕是要让姑娘失望了。”
崔祁不会骑马,他之前用不上,后来就坐师父的青鸟,再后来他自己有了羽翼,马术也就没什么实际意义了。
衣着艳丽的草原姑娘笑意盈盈:“那就赛马吧。”
她喜爱他,在草原,青年男女不需要媒人,只要互相爱慕便好。
崔祁选了匹温顺的马儿,他对马儿说道:“你可要带我赢啊。”
马儿打着响鼻,答应了崔祁的请求。
因为是人生中第一次骑马,崔祁上马的动作十分生疏,围观的姑娘们笑道:“阿达,你是要留下了。”
崔祁不以为意,姬琮身边叽叽喳喳的小姑娘也跑去观看赛马,他抱起霁儿:“看你师傅大显身手吧。”
霁儿笑道:“师父虽然有不擅长的事情,但他不会输。”
他们都对崔祁有着盲目的自信,这份自信建立在强大的实力之上。
常年在草原奔袭的民族在马背上如鱼得水,姑娘挥舞着鞭子,马儿拼命奔跑。而崔祁什么都没做,他抚摸着马儿脖子上细密的鬃毛:“不要急。”
一阵风吹过,马儿跑出了残影,在场众人看的目瞪口呆,难道真是长生天的旨意,要让这位俊美的男子离开?
结果毫无悬念,姑娘们都惊呆了。
“阿达,你是怎么做到的?”
为了方便崔祁下来,马儿屈着腿,他干净利落地跳了下来:“因为马是有灵性的动物,不要用马鞭驱策,或许能得到更好的结果。”
他的经验对别人没有任何借鉴意义,但小姑娘都相信了他的话。
“您是长生天最好的驯马师,是我们冒犯了。”
刚刚和崔祁比赛的小姑娘面露敬畏之色,崔祁摆摆手:“我不会驯马,只是和它交流过。”
告别了采摘蘑菇的小姑娘,姬琮笑道:“阿祁还是这么受欢迎。”
他生的自然不差,但比起崔祁浑如天成的美丽,也要甘拜下风。
不过崔祁的容貌是天道的馈赠,神像必须是美丽而慈悲的。
霁儿也很赞同,他这几年容貌渐渐长开,崔祁总觉得他非常像唐王元,尤其是不经意间的一瞥,简直一模一样。
“我还要去查探胡人的情况,很危险。阿霖,你带着霁儿先回客栈,白蘑菇放黄油比较香。”
他把一篮子蘑菇交到姬琮怀里,让霁儿提着:“阿霖,霁儿不小了,别总是抱着他。”
他随后便隐匿身形,走进了草原深处。
姬琮放下霁儿,改为牵着他的手。“阿祁注意安全,小心为上。”
他的确溺爱孩子,若不是崔祁和云姬,他能把霁儿养成混世魔王。
虽然已经十八岁成年了,但姬琮的身高还是没有超越崔祁,他的父亲太子璜和叔父卫王璧并不算高大,而公主息则高挑健美。
不过霁儿长的倒是很快,看来他有望成为小院最高大的那个。
贺图部族新上任的大祭司是个面目和善的老者,但他和上一任祭司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
只要是在草原的部落里,祭司的工作便是辅助单于控制牧民和奴隶,在该祭天的时候选出无法劳作的奴隶烧掉。
草原的承载力太差了,一旦人口稍微多一点点,便会引发饥荒。
这时候,减少人口的方法只有两个,一是南下,收获不稳定,但死去的多是壮年劳力,一是祭天,这是失去劳动能力又尚且未死的奴隶最后的归宿。
大祭司正擦拭着用人骨制成的笛子,崔祁听到了它的声音。
惨死的人魂魄依附在笛子上,吹奏起来阴风阵阵,蛊虫也开始躁动。
因为之前崔祁毁了贺图部族积攒百年的法器,现在的法器上血腥味还很浓重。
不难想象,他们不仅杀死了奴隶,还剥去了骨头和皮肤,尸首就随意地扔到秃鹫和狼群口中,好让它们少惊扰牲畜。
思及此,崔祁一阵反胃,唐国贵族割了傀儡的肉食用他都恶心的不行,草原显然更加残忍。
但杀死多少大祭司都是没用的,只要草原的信仰不变,环境不变,他们还是会采取这样的方式清理多余人口。
从大祭司和单于的对话得知,他们本打算再杀一批奴隶,可是下雨了,他们就暂且活着吧。
崔祁在一旁听的触目惊心,对于他们来说,奴隶不过是定期清理的羊群,而不再强壮的牲畜是无法在草原生存的。
他得到几个重要部族的消息时已是第三天的,崔祁脚步虚浮地走进了客栈,姬琮立刻上前扶住他:“阿祁,如何?”
崔祁疲惫地摇摇头:“幸好下了场雨,不然过几日就该举行祭天仪式了。”
面对鲜美的蘑菇汤,崔祁毫无食欲,但说出那些事情其他人也吃不下去了,他只能强忍着恶心用了。
而此时,唐国的求亲信已经送到了燕国,使节的头颅高高仰着,燕王极为不悦,可他的礼节没有丝毫错漏。
“外臣参见燕王。”
燕王勉强笑道:“不知贵国有何要事?”
唐国使节是个年轻人,从唐宣王开始,老臣在唐国的地位就急剧下滑。
到了唐昭王时期,士子更是默认唐国爱少年,而老者是很难得到重用的。
他不卑不亢道:“听闻燕王有嘉子,外臣特来为大王求娶。”
闻言燕王差点要惊掉下巴,他自认和唐国没什么矛盾,为什么要坑他燕国啊?谁家君王的公子嫁出去给人做王后的?
此事要是传出去,他就该以发覆面,面南自尽了,太丢人了。
但唐国的铁骑自变法后从无败绩,虽然从狐山绕过来攻打不太现实,但只要唐国稍稍施压,元气大伤的燕国便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不能拒绝,燕王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和国库军队相比,面子实在不值一提,他笑道:“寡人有五子四女,唯有三公子和唐王年岁相仿,尚未婚配,不知贵使意下如何?”
燕王变来变去的脸色被使节尽收眼底,但他的礼数依旧不差分毫。
唐国的使节都是经过培训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不失礼的情况下让对方感受到压迫,从而达成自己的目的。
不明所以的三公子被召了过来,燕国普遍早婚,他今年十四,已经定了一门亲事,就等完婚了。
燕王介绍道:“此乃寡人三子,名唤常。”
少年人的眼睛像是小兽,清澈见底,他问道:“大王,召我来做什么?”
他是真的不知道。
使节看看少年,容貌不算绝佳,但还过得去,性子被养的太单纯,而且在情报中,他已经定亲了。
看来和齐国的战争真的动摇了燕国的根基,燕王卖起儿子来毫不客气。
公子常迷惑了,燕王好声劝走了他,然后对唐使赔罪道:“小儿自幼生于深宫,若有失礼之处,还请贵使不要放在心上。”
使节也微笑道:“公子纯粹如雪,是唐国三生有幸。”
他虽是有意压燕王一头,奈何燕王先被自己的想象吓怕了,态度越来越谄媚。对此他没什么可说的,做好求亲的事就够了。
燕王想起描述中的唐国骑兵,他们个个身形健壮,明明骑在马上却如履平地,比起草原的胡人强大十倍。
胡人最可怕的地方在于骑兵的机动性,而且他们是真的太穷了,所以悍不畏死,而唐国骑兵只会更加英勇。
军功不止能换来土地,还能救出犯罪的亲人,抵消自己的徭役。
唐国百姓随手摘下一片桑叶,身上便欠了十日的徭役,而一个步卒的耳朵,就能抵消这样的罪过。
新法规定的非常详细,每个人生来就是欠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