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仁杰对袁姗的调查发现:袁姗年过四十,虽然风韵犹存,但是为人和善,不是那种水性杨花之人。她开的牌馆里虽然鱼龙混杂,但她没和什么人产生过意见,也没和什么人结仇,仇杀这一点可以排除。
秦仁杰对袁姗个人私生活调查:袁姗几年前和丈夫离婚,孩子归男方。她只身一人来林河市开牌馆,也没有和不三不四的男人交往。两年前,廖承明来袁姗的牌馆打牌,袁姗和他认识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感情一直很好,基本上可以排除情杀。
仇杀,情杀这两点排除后,那就是财杀了,秦仁杰调取了袁姗的财务信息,发现她没有和什么人有财务纠纷,也没有在财务上和人产生矛盾,不存在因欠债而得罪人家,那财杀的可能性也不大。
同时,杨颖对重点嫌疑人廖承明也进行了侦查,发现他也是一个离异的人,妻子和他离婚后重新嫁人,他闲得无聊去袁姗的牌馆打牌认识了袁姗后便追求她,两人认识两年多来,感情一直很好,不存在杀害袁姗。
秦仁杰通过调查廖承明后,基本上排除了他的作案嫌疑,袁姗的案子只能另找思路,重找新的突破口。
林河市刑侦队副队长陆文龙调取新诚大道外围监控时,发现九月十日晚上凌晨两点左右,有一辆摩托车上坐着两名男子从袁姗的租住地出来。
陆文龙立即把这个新发现告诉秦仁杰,秦仁杰把监控调出来放大,但是由于是深夜加上灯光照射,监控画面非常模糊,几乎难以分辨出骑摩托车的男子。
秦仁杰立即调取其他外围监控,发现那辆从燕山社区驶出来的摩托车开往新城大道方向去了。在新城大道的监控视频里可以清晰地看到那辆摩托车的身影。
那辆摩托车上坐着两名男子,一人坐在前面驾驶摩托车,一人手里抱着一台电脑主机,车坐上还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分辨不出是什么东西。
秦仁杰立即推测这两个男子应该就是作案嫌疑人,这和秦仁杰第一判断是相符,那就是小偷进入袁姗租住地被发现,小偷将袁姗杀害洗劫她的卧室后,连尸体和电脑主机一起搬了出来,但是小偷把尸体和电脑主机抛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秦仁杰通过逆向追踪,很快在监控录像中获悉了一名嫌疑人的清晰照片,他立即把照片截图保存下来,通过大数据对比进行模排走访,最终确认那名嫌疑人叫罗云熙,曾经因为抢劫盗窃被判过有期徒刑。
找到了一个犯罪人,等于打开了案子的缺口,秦仁杰立即围绕罗云熙的活动轨迹展开了调查。在调取林河市的天网监控发现九月五号下午两点零五分,罗云熙驾驶一辆摩托车载着同伙,去林河市区一家名叫猛龙网吧上网。
秦仁杰立即带着刑侦队员来到猛龙网吧,网吧老板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她见秦仁杰突然来访,急忙过来问道:“警官,你们有什么事吗?”
“我们请你核实一个人来没来你这网吧上过网。”秦仁杰亮出警官证对网吧老板娘说道。
“警官,你们要核实的人是谁?有他的照片吗?”网吧老板娘问秦仁杰。
“是这个人。”秦仁杰拿出从网上截取的罗云熙的照片递给网吧老板娘道。
“你们稍等,我查下网吧监控录像。”网吧老板娘看了一下罗云熙的照片,一时想不起来道。
“把你们的监控电脑主机打开,我们来查。”秦仁杰对网吧老板娘说。
网吧老板娘立即叫来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他是老板娘雇请的网管,猛龙网吧的技术问题都由他负责。那位年轻人来到网吧的主机室打开那台监控主机,秦仁杰调取了九月二日那天的监控录像。
从网吧监控录像里,秦仁杰不仅查到了罗云熙来网吧上网的信息,而且还查取了他那个同伴的身份信息,找到了那个人的视频图像并截取一张保留了下来。
罗云熙的同伙叫罗清平,林河市顺和镇乐坪村人,二十三岁,他和罗云熙是同一村的老乡,九月二日下午两人在猛龙网吧上网到七点才离开,然后骑着摩托车在林河市的街道上四处转悠。
从猛龙网吧回来,秦仁杰把两名杀害袁姗的嫌疑人锁定,然后就是制订对罗云熙,罗清平的抓捕计划。林河市刑侦队员兵分两路,秦仁杰带一路去顺和镇乐坪村,另一路由陆文龙带队在林河市区寻找两名嫌疑人的落脚点。
为了不打草惊蛇,秦仁杰来到顺和镇后主动和当地派出所联系,请派出所民警协助抓捕。民警以调查为名先去乐坪村踩点,发现罗云熙,罗清平从九月二日外出后就没再在村里出现过。
从九月二日到九月十日罗云熙,罗清平离开乐坪村后,就一直待在林河市没有回来。在顺和镇没有发现嫌疑人,秦仁杰无奈回到林河市刑侦队。
陆文龙那边通过查找天网监控,发现了罗云熙在林河的住地,他带两名刑侦队员赶过去实施抓捕时却扑了一个空。陆文龙在搜查罗云熙的住地时,意外地发现了袁姗卧室里被拿走的那台电脑主机。
陆文龙将电脑主机带回刑侦队,立即恢复了电脑硬盘里储存的数据,监控录像显示罗云熙,罗清平进入袁姗租住的房屋后实施犯罪的整个过程。
两路抓捕都扑了个空,秦仁杰重新调整抓捕思路,在摸清两名犯罪嫌疑人喜欢上网的特点,对林河市内所有网吧进行彻底摸查,很快刑侦队员在新城区一家网吧发现了嫌疑人的踪影。
秦仁杰立即带着十多名刑警赶到新城区,把正在网吧上网的罗云熙,罗清平两人当场抓获押回了刑侦队。
秦仁杰立即对罗云熙,罗清平进行突审,在威严的秦仁杰面前,罗云熙的心理很快崩溃,他在审讯室里断断续续地交待了杀害袁姗的犯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