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道:“同志们,我们前一阶段的侦查,只证明了一件事情,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已经离开了犯罪现场周围。因此我们再在现场周围打转转,没有实际的意义。我们只有回溯一下以前的数据,把目前已经离开的这些人员梳理出来,尤其是还没有取样的,要一一进行取样。可是我也知道这项工作的数据量太大,那么鞋印就是一个很好的抓手,它可以帮我们缩小侦查的范围。因此下一阶段工作我们就围绕鞋印展开,虽然目前我们只有6个人,但是我们只要实干加巧干,还是能出现奇迹的。”
案子进展到这一步,其实我们专案组的人员大多数都已经失去了破案的信心。我们觉得只有广泛发动,等着别人来举报,破案的可能性还大一些。
但这话是不能和陈大说的,他是个真干事的人,所有心思也在这破案上头。
他把我们六个人分三组,分别撒到案发现场附近,及死者工作地附近。重点是寻找同类型鞋子。
这样的撒网式工作进行了一周,我和萧旭峰一组。我们先是跑遍了我们排查区大大小小的超市,便利店,甚至是卖小商品的路边摊。
城郊派出所附近几个小夜市也都扫了一遍,但是就是没有发现同类型的鞋子。
陈大也是个闲不住的,眼见我们撒下去一周时间什么也没有收获,索性也不在指挥部里面待了。和我们一起,身临一线,和我们一起排查。
他第一站就是跟我和萧旭峰,因为我们排查的范围囊括了死者工作地。这是他最不放心的,因为这个排查是最后一轮才进行的。离案发的时间相对比较远,好多数据都吃不准了,排查漏过去的可能性也最大。
陈大到来之后,我们当然不仅仅是寻找同类型鞋子。我们还深入我们每一个死者工作地附近的工厂,找每一个工厂的老板问话。
看看最近有没有离职的人员,由于这些工厂都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因此员工的进进出出,就和走马灯一样的频繁。老板也不清楚每天有多少人来,多少人走。
因此我们只能对着他的记工表逐一核对,但就是这样还会有遗漏。因为有些员工就是来试工几天,不满意甚至连工钱都不要就走了。
这样的人往往是通过其他的员工反映出来的,但是由于来的时间太短,都没有留下登记信息。因此我们只能通过介绍人,一个一个核对,有时候还要跑出几十公里去核实,相当的麻烦。
我们在一家稀土加工企业这里遇到了更加的麻烦,由于环保的原因,这个企业要对部分设备进行更换,这样这个企业被迫停工一个月。
我们去的时候,这企业已经停工半个多月了,但是算算时间,案件发生的时候,这个企业应该是在开工的。里面的员工很多,而且大多数是临时工,就是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保的那一种。这样的工人本身流动性就很大,现在又处于停工状态,简直把我们搞的焦头烂额。
没办法,我们只能一个工人组一个工人组的去找,我们先找到工人组的组长,有工人组的组长,把自己手下的员工名单回忆出来。我们再通过这份名单逐一核实查找,而且当时处于放假状态,每个去查找的员工都在自己的租房里,这大大拖慢了我们的进度。
陈大干活还是有耐心的,他陪着我们一个工人组,一个工人组的吃干净。虽然麻烦,他倒是乐此不疲,反而是一直给我们鼓劲打气。怕我们心生怨气,从而影响工作。
这一天,我们来到一个工人的居住地,进去以后里面一股很大的人腥味,呛的我都忍不住捂鼻子。
不过气味难闻归难闻,我还是耐心的登记该人的信息,最重要的是给这个人化验血型,只有这个排除才是可靠的。
在等待化验结果的时候,我也是随便的看了一下周围的东西。发现他的墙角放着一双旧皮鞋,而且上面都是灰尘。
我出于好奇,就把鞋子拿起来看了看鞋子的花纹。
但是一看,就让我顿时兴奋起来。因为这鞋子和我印象中的犯罪嫌疑人所留鞋印的花纹一致。我当时不敢大意,立即将技术中队长画的鞋印花纹草图拿出来比对一下,发现果然是吻合的。
此时陈大正在询问这个工人一些问题,见我对一双皮鞋反复观看。知道我发现了什么,问:“小林,你发现什么了吗?”
我回答:“我不敢确认,但是这双鞋底的花纹和花纹草图几乎一样。我想我们是不是找到同类型的鞋子了。”
陈大一听双眼放光,道:“不用确认,像就可以了。你马上去开车,我们连人带鞋一起到城郊派出所去,我立即让技术中队的人也到城郊派出所,让他们专家来确认一下。”
说完,我们和这工人做了解释,这工人也十分的配合,就主动和我们连人带鞋一起到了城郊派出所。
到了城郊派出所没多久,技术中队的兄弟也赶到了。
我们把提取的鞋子交给他们,让他们去和鞋印的照片比对一下。技术中队长反复比对后,确认这鞋子就是同类型的鞋子。
这下技术中队长也来劲了,大家开始围绕鞋子询问这名工人。
当然通过血型化验,我们已经排除了这名工人的嫌疑。而且提取的鞋子尺码也比现场的鞋印要大两个尺码。
我们首先询问了这鞋子的来源,这个工人也是直言不讳。他告诉我们,这双皮鞋他是从老家那边买了带过来的。而且是去年赶集的时候,价格挺便宜的,也就七八十元一双。
这人的老家是河南南阳,因此这鞋子的销售范围应该是就是河南南阳那边。
如果我们不能仅凭一个人的话,就断定这鞋子的销售范围。但是鞋子底下本身也给我们留下了重要的线索,因为鞋底刻印着一个手机号码。虽然现场鞋印上没有,但是既然是同类型的鞋子,应该也是会有的。
于是我们按照这上面的号码立即联系了这号码的机主。号码还是有固定的人的,他是温州那边一个生产鞋底的厂商。
陈大一听就来劲了,也不顾时间早晚了,他带上我和萧旭峰连夜出发,赶往温州,去具体询问情况。
我们带着鞋子的样品,就是我们提取到的鞋子,马不停蹄的赶过去。一路舟车劳顿以后,到了晚上九点左右到了温州。
于是我们随便找了个宾馆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就找到了这家制鞋底厂。
这厂的老板倒是非常配合我们的工作,他看了一下我们给的鞋底后。告诉我们,这确实是他们厂生产的产品,而且是两年前的,这花纹还是他自己设计的。
因为当时是河南那边一个企业要的货,由于要的不多,因此这款底模很快就停产不做了。
于是我们就询问这家订货企业的情况,这老板把两年前的订单帮我们翻出来,发现这些鞋模只生产了五万双,全部发往河南的这家公司。
老板还把河南公司的老板和企业联系方式,所在地址都一并告诉了我们。我们如获至宝,于是就告别了鞋模厂的老板。
本来我们以为我们会先回山阳,休整一下再去河南找这家制鞋厂。但是陈大是个急性子,案件一有进展,他就按捺不住,于是要求我们直接出发去河南了解情况。
我们向他诉苦,说出来太急,我们连换洗衣服都没有准备。但是陈大不管,他说换洗衣服直接到河南去买,要我们不要担心,反正这些公家会报销的。
我们拗不过,只能咬咬牙,跟着陈大出发赶往河南。由于我们出来很急,我们连驾驶员都没有叫,这样就苦死我了。萧旭峰自称驾驶证刚拿,还不熟练,于是一路由我和陈大两个人换着开车。
而且陈大是领导看,于是我就成了最悲催的人,整个行程约10小时车程,我开了七个多小时。到了目的地,我真是疲劳到极点,我直接在入住的酒店附近匆匆忙忙吃了一口饭,就马上呼呼睡觉。
什么酒啊,活动啊都不想了,因为我实在没有精力了。
到了第二天,我们和这鞋厂的企业老板联系后,对方倒是没有什么二话。把我们带到了他们厂里,并且和我们介绍了这鞋子的销售情况。
原来这鞋子生产出来后,就是在河南南阳一带试着销售。但是后来由于销售并不理想,后来就不生产了。到现在还有一些库存没有卖掉,于是我们就要了两双作为样品。
而且我们还特别问清楚了这鞋子的销售范围,因为这个对我们特别重要。
老板告诉我们,这鞋子一般都是在农村赶集时候,在市场上集中销售。因此销售范围都在河南南阳市范围内,其他地市应该没有什么销售。
陈大十分兴奋,因为他大胆的推测,我们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就是河南南阳籍。当然不能排除其他地市的人来南阳买了这鞋子的可能性,但是目前情况我们只能按概率大的情况来考虑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