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此时的条件与历史上赤壁之战前夕的条件已然不同,但太晦气了,他下意识地去避免这种打法。所以,他一开始就没打算跑去占南阳。
“子扬,你的看法是如何?”刘鑫又问刘晔。
“丞相,若攻江夏,刘表必会支援,恐怕不易,且即便孙策与刘表联合,孙策也不会助刘表夺回江夏?”
“哦,这是为何?”
“孙策此人,精明又贪婪,岂会助刘表打下江夏又把江夏还给刘表呢?他必会集中兵力,攻打合肥,一则夺回淮南,二则牵制我军兵力,助刘表夺回江夏。”
“不错。”贾诩听了刘晔的话,大为赞同:“孙策性情如此,必会如此应对,我同意刘军师所言,丞相,以我之见,仍攻江夏,坚持合肥,再以广陵攻曲阿。”
“拿下江夏,即占据江北要地,孙策攻合肥,多半是从庐江和丹阳两郡同时出兵,我军再攻曲阿,以牵制孙策兵力,如此一来,孙策攻合肥不下,我军便大获全胜。”
“待孙策退兵之时,庐江的处境极为尴尬,届时我军再夺庐江,岂不易如反掌?”
刘鑫听了贾诩的话,想了一下,也是赞同:“好,文和之言,正合我意。”于是,他便决定以江夏为主要目标,展开下一步战略。
会议结束之后,刘鑫要求各军整顿兵马,做好战前准备。
早在一个月前,他就把陈登调到洛阳来,主要原因是兑现此前他和陈登商量过的事情,让陈登离开广陵。
来到洛阳后,刘鑫突然想起来了,在历史上,陈登似乎命不长久,是旧病复发而亡,于是他让华佗给陈登看病,医治旧病。
病情好转之后,刘鑫让陈登去豫州汝南,主持修路修桥,南下水域太多,他大军南下,肯定会带一定数量的骑兵,必须修出快捷的路和桥,方便进军,同时保持粮道畅通。
为了保障粮草,刘鑫还特意提拔了韩浩、枣祗两个人,专门负责屯田,以缓解国渊的压力。国渊如今已经是后方大臣,管的事情太多了。有韩浩、枣祗的协助,可尽快让司州、豫州、兖州等地恢复耕种。
说到粮道,也是刘鑫苦恼万分,他的粮食主要产于幽、冀两州,随着大军南下,粮道越来越长。
幽州之粮,一般要走海路到青徐,可供青徐战场。可是冀州之粮要南下就很有问题了,随随便便就上千里路。想来想去,他都觉得应该建一条稳定的粮道,连接南北。
在他看来,这粮道不仅供战争时押运粮草能使用,即便在和平年代,也能作为粮食或物资往返的通道。
为了解决这条粮道,他想到了一个人,便是刘馥。他二话不说,下个调令,把刘馥调到洛阳来。
刘馥,官拜徐州刺史,是个非常爱民的官员。以前,他曾在合肥筑城,并修建堤坝,防范洪灾。后来,淮南被孙策所得,他投了刘鑫,被任命为徐州刺史。这两年来,他在徐州修了不少水利工程。
后来,龙腾军夺回淮南后,他又心系百姓,上疏给朝廷,请求将他调回合肥,继续两年多前未完之事,修建土坝。
刘鑫看到了刘馥的奏疏,正好他要解决南北粮道问题,就把刘馥调到京城。刘馥不知道情况,心里疑惑不解。来到洛阳后,便匆匆来见刘鑫。
“因我调令,元颖匆匆起来,真是辛苦了。”
“丞相所召,不敢不从,丞相如此急召,想必有要事?”
“正是,我有一事困扰,唯有元颖能解决问题,我思考再三,想把此事托付元颖,不知元颖是否愿意胜任?”
“丞相所托之事,我必不会推辞,只是还请明言究竟是何事,而我是否能够胜任?”
刘鑫开始跟刘馥讲解建稳定粮道的事情。
“我据北方之地,经多年治理,幽、冀、定北三州之地已是极为富庶,徐、兖、司三州也是民生有所恢复,但并、青二州皆因口众太少,而民生恢复缓慢。”
“兵法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我大军不日将南下,这粮草是一大问题,北粮南调也是必然,可是若想从幽州、冀州押送粮草到荆、扬两州,粮道上千里,甚至两三千里路。”
“粮道太长,对战事不利。我冥思苦想,后来就想到了一个办法,便想把此事交给你!”
刘馥自然仍是不解:“丞相,我不过是一名地方官员,治理一方之地还可以,督运粮草,非我所长。”
“哈哈哈哈,不是督运粮草,我想过了,若是想保障粮道顺畅,唯有一法,便是水运,即通过水运将北粮南调。”
“水运?可是我大汉境内,水域互不相通,也不可能把北粮运到南方呀!”
“所以,这就是我把你找来的主要原因。”
“这……”刘馥仍然是不理解,或者是不敢想。
“我想挖出一条河,贯穿南北,使之成为水上交通要道,如此可北粮南调,亦可南粮北调!”
刘馥此时才大吃一惊:“丞相,这,水域互不相通,若想挖通,并非易事呀,且如此巨大的工程,也将耗费大量的财力物力,所需之人恐怕以万计。”
“我知道,否则我为何把你调回来?为何要让负责此事?”
刘馥心里顿时感到一股暖流涌了上来,看来丞相是要重用他了。
“挖通南北水道,意义非凡,并非只是供我战时保障粮草所用,且日后将成为大汉南北相通的要道,可改善百姓出行、货物运输等,使其便利。”
“北方之河,以黄河为主,九河为辅,构成了北方水系,南北交界为淮水,但黄河、淮水不相连,这使得黄河之船无法进入淮水,只能走陆路。”九河是指黄河下游九条支流,是黄河流域的主要水道。
“数百年前,曾有人挖通黄河和淮水,却因所挖之河太小,无法承载黄河的水量,后来黄河泛滥,爆发水患,使得所挖之河被摧毁,可谓是功亏一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