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雨嘿嘿一笑,目光上下瞄了他一圈,取笑道:“怎么,怕了?”
罗纯咧嘴一笑,傲然道:“咱从加入社团的那天起,就不知道啥叫怕!生死已看淡,不服咱就干,怕毛?只是,若是不能让社团走到巅峰,总感觉心中有些遗憾!”
“沒你想的那么严重。轩辕家也是人,不是神。他们能悄无声息的发动对血鹰会的阴谋,一是因为突然,二是因为血鹰会崛起的时候,他们便已经开始了计划。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才占据了西南的半壁江山。”
眨了眨眼,韩雨轻笑一声:“你不觉得,这恰恰说明轩辕家实力,远不如人们传说中的那般厉害吗?否则,他们根本沒有必要借助血鹰会來练兵,将自己隐在幕后,早就雷厉风行的将幽冥会给干趴下了,还会等到今天?”
罗纯听的眼睛一亮,连连点头,可他马上就拧眉道:“那现在,他们冒了出來,岂不是说明他们已经恢复了实力?”
这家伙,倒也不是一个一根筋的武夫。
也是,他是马文泉的左右手,又辅佐了萧炎这么长时间,也算是道上的老人了。论资历,比韩雨都要大。要是他那么简单的话,那黄泉堂还会有今天吗?
“也许,恢复了,也许,他们是见到了机会。知道不能再等下去。一个人,能够等一个二十年,却未必再有耐心,等另一个二十年。再说,若是道上出现了统一,那他们岂不是白忙活?”韩雨笑眯眯的道。
“感情,您认为他们是不得不出來?您倒是挺乐观的!”罗纯瞪大两眼,苦笑道。
韩雨微微眯着两眼道:“我这是乐观,却并不盲目。轩辕家能够隐忍这么长的时间,若是沒有七分把握,他们怕是也不会露头!”
十几二十年,足够让年轻的一代,成长起來了。
“不过,他们的精力毕竟有限。不可能再暗中渗透血鹰会,张罗着对付墨家的时候,还会将我们也捎上。顶多就是朝咱们这里,安插点人手罢了!一些小虾米,不足为惧!相比龙皇会,我更担心的是轩辕家!”
“若不能从根上解决问題,那就算我们干掉一个轩辕小楼,只怕还会有中楼,大楼冒出來。跳出來的敌人再强悍,总算是在那里,而隐藏在暗处的敌人,才更加难以琢磨!”韩雨长长的吐了个烟圈,声音中透着一股冷酷。
等干掉了龙皇会之后,定然要将这个轩辕家连根拔起。一个能够隐忍十几二十年的家族,无疑是可怕的。他绝不会再给他们另一个二十年!
封不动显然知道他在想什么,摇头涩声道:“轩辕家一向以神秘著称,不像三门五姓中的其他几家,他们的山门可不好找!”
罗纯嘿嘿一笑:“怕什么?咱们干掉了轩辕小楼,还怕他们不朝外跳吗?到时候,总能被我们逮到行迹!”
这家伙学的倒快,他可是比韩雨都乐观了。
“等你什么时候,将轩辕小楼干趴下了再说吧!”韩雨白他一眼,打消了这小子的得意。
三人又在那里说了一会,无非就是对于龙皇会中,那些原本属于血鹰会的大将们,都有什么特点。有封不动这么一个原血鹰会二号人物在,这些家伙自然也就成了透明的。
而这些消息,对于遮天而言,无疑是极为重要的。至少让遮天对付龙皇会的把握,又大了些。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眼瞅着暴风雨就要到來,在这个关键的时刻,老天爷却将封不动送到了自己这边,就连韩雨都忍不住想,是不是他老人家也看龙皇会不爽,所以才帮自己一把的呢?
不过,一个封不动毕竟改变不了什么。
最终决定双方生死存亡的,还是机谋,实力,运气。三者缺一不可。
而除了龙皇会还有幽冥会,虽然遮天已经成功的破坏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使得他们沒有了联手对付自己的可能,可这也只是为遮天赢取了一点时间罢了。
遮天的情况,并沒有因此就发生什么质的变化。
而且,社团之间相互算计,就如同在迷雾之中走钢丝,甭管是谁只要一步踏错,很有可能便会落的个粉身碎骨。所以,韩雨也绝不敢大意。
“封少,”韩雨微微眯着两眼,望着封不动。这家伙在韩雨面前,说什么也不敢再称封公子。所以,韩雨索性跟着罗纯一起叫了起來。
“原本血鹰会的那一千人,已经被带到了跟青帮交界的地方。这些人,我本打算是用來对付青帮的,既然你來了,那就要另作打算了。不过,还是要让他们安生的训练上两三个月,磨砺下心性,让他们熟悉了咱们遮天的风格之后,再行计较!”
韩雨站起身道:“等天一亮,你就先回天水,对咱们遮天做一下了解。等我处理完了手头上的事情之后,咱们再好好聊聊。”
封不动直接朝外走去:“别等天亮了,我先回去跟那些兄弟道个别就回去。反正车里也一样睡。我可是对遮天,已经向往很久了!难得现在有了机会去看看。”
对此,韩雨只是笑笑,将他送了出去。封不动本就是个雅人,不然哪儿能有公子这么一个称呼?
找到了封不动,让韩雨总算是又放下了一桩心事。
不说封不动给他带來的这些内幕,就算他一点用处也沒有,单凭他曾经帮过自己两回,韩雨也会从龙皇会的追杀中,将他救下。
……
漆黑的夜色,弥漫在天空。那幽深的黑,仿佛能吞噬一切似得。
金三角。
一处神秘的地方,说他神秘,那是因为在这里好像笼罩着一层光环似得。毒品,帮派,军队,金钱还有死亡,相互交织成了一张机遇与风险并存,激情与死神同在的奇妙场所。
这是男人的天下,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够在这里活下去,活的滋润,活的潇洒,活的自在!
利和莫臣无疑便是这样的人,他是金三角克钦邦武装势力的老大,手下有七千余名全副武装,久经训练的军人,就算是在金三角这块地盘上,也是能够排进前三的。
所以,他基本上掌控了整个克钦邦。就连拥有这块土地的政府,也要敬他三分!
利和莫臣是克钦族人,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便死于战乱。随后,他便被送到了毒贩的手里。小小年纪,他只能像条野狗一样,成为了那个毒贩的养子。谁也不能想到,二十年后他会成为一方霸主。
如今的利和莫臣,刚刚三十六岁,身材虽然并不高挑,却极为匀称,呈现出健康的小麦色的皮肤下,是一块块清晰可见的流动的肌肉,那细长的纤维,经过了主人一次次的拉扯和锤炼后,如今已经变的极为坚韧,活力十足。就好像是每一个细胞中,都充满了力量似得。
滚烫的热水,此时从他的身上缓缓落下,轻轻的唤醒了深藏其中的灼热精力!
利和莫臣细长的眸子,落在了身旁两个不着寸缕的少女身上。
这是下午的时候,他的手下刚刚送來的。
她们是一对姐妹花,那么年轻,虽然这里的天气极为炎热,让她们的皮肤不再白皙,可也沒有像是那些经常在太阳下暴晒劳作的妇人一般粗糙。她们依旧细腻,柔滑,就像是蜕皮后的果冻,让人想要一口将其吞下。
两女静静的站着,眸子中,明显的都是惶恐。身子也因为紧张,而不断的绷紧,轻轻的颤抖着,可依旧不敢躲闪,任由他火辣辣的目光,在自己从未示人的胴体上游走。
她们很清楚,眼前的这两个男人,就是土皇帝,这里的霸主。惹怒了他,她们还有她们所有的亲人,都会是什么下场。
利和莫臣探出手,在两名少女的体下,轻轻的拂动而过,掠过了那里的黑色丛林。
两女的身子,绷的更紧了。
让他可以清晰的感受到,那里所蕴含的灼热和力量,足以让一个钢铁般的男人融化!
他喜欢这种感觉,喜欢她们惊恐,颤栗却依旧不得不臣服时所流露出的神情,喜欢她们的身体,违背了她们的意愿,在自己的征伐中不断求饶的反应。
这让他感觉到自己的强大!
一次次的杀伐,一次次的死里逃生,他跪过,哭过,像条狗一样的摇尾乞怜过,而如今那些被他跪过,求过的人,都已经成为了地府里的冤魂,而他却活的好好的,而且,越活越好!
就是因为他比所有人都强大,他不会真的臣服与任何人,只会去征服别人。
“哗啦……”
水声响了起來,利和莫臣将其中的一个女孩子,直接拽进了水桶里,将她的头,深深的摁在水下,摁在了自己的两腿之间。
水泡涌起,少女不断的挣扎,却只能给他带來更多的刺激和快感。
站在四周的四名护卫,目不转睛的站在那里,就好像什么也沒有看到似得。
对于这样的事情,他们早就已经习以为常了。
不知道为什么,利和莫臣感觉今天,自己特别的兴奋。他的呼吸有些粗重起來,他手一动,将那女孩提了起來,自己则将腰一弯,准备好生享受一下。
便在这时,他感觉到了凉意。
就像是一阵冰冷的风,吹在了他的身上似得,让他生出一抹彻骨的寒意。
他豁然转过头,只见眸子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