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刑元洲交到老王妃的手里,平王朝平王妃伸手,平王妃好似未见,雨萱在手上转个圈就递到了乳娘的手上,“带小郡主下去喂奶。”
乳娘接过孩子,看了眼尴尬地伸手的平王,到底还是听了平王妃的话,将小郡主抱回车里,老王妃也把重孙递给他的乳娘也抱回车里。
平王站在那里怀里空空的,心里却挺甜,虽说孙女没抱着,可抱着孙子时软软的感觉连心都软了,抱了一次,下回还有机会再抱,他不急。
众人吃过饭后,又歇了一会儿便启程,在天黑之前要赶到前面的驿站,因平王府出行,早早就派人过去打好招呼,驿站已经派人准备迎接平王府一行人。
到驿站时天色已晚,驿站也准备了可口的食物,虽然食物比不得安宜新与何家爷仨做的好,但舟车劳顿,大家吃着都还觉得行。
早起又是赶路,连着赶了半个月的路,终于离着余奚县不远了。而此时的天也到了最热的时候,即使坐在通风的马车里,田喜乐每天还是会热的饭都吃不下,即使安宜新变着花样给大家做饭,田喜乐的食欲还是不振,把安宜阳等人急坏了,就怕她会累坏了身子。
安宜阳有心让她在路上歇段时间再走,田喜乐却给拒绝了,眼看就要到了地儿,也不差这一两日的路程,等到了地方再好好歇歇就是。
好在两个宝贝大多时候都是在睡,对人生中的第一次长途旅行没有任何不适。
越往余奚这边走,物资越贫瘠,田喜乐也终于见识到这边的穷,很多地方一眼望去都是荒芜,连野草长得都病病殃殃的,有的地方严重的甚至土地上面都能看到一层白白的盐碱粒子。
若不是安宜阳告诉她余奚几地的庄稼长得还成,田喜乐都要对治理好这边没有信心了。她虽然知道一些治理盐碱地的方法,毕竟没有真正实践过,万一治理不好,耽误的可就不是几个人的事儿。
好在,一路上也能接到余奚那边传来的消息,地里的甜高粱长得很好,稻田养鱼也没看出不适应,几个月前运来的牛犊都长大不少,还有不少人也大量地养起了羊,总之一切都在往着好的方向发展。
可除了这些,田地里别的产出真的不怎么好,菜长得不高大,吃起来也不够美味,即使一路上还能买到一些新鲜的蔬菜,可这里的水大多都是苦的,做出的饭也不好吃。
虽然每次做饭和饮用之前的水都要用漉水囊过滤一遍,但喝着还是觉得有股子怪味,让本来就食欲不振的田喜乐更加吃不下饭。
好在安宜阳告诉田喜乐,在余奚城里还是有几口甜水井,里面的水也不是盐碱水,百姓吃用的水大多都是取自这几口甜水井,而他住的钦差府里也刚好就有这么一口井,府里吃水不是问题。
田喜乐叹道:“早就想过这边的日子苦,却没想过会苦成这样,我倒是好说,可祖母和母亲跟着过来受苦,就真是我们的罪过了。”
安宜阳笑道:“这你也不用发愁,余奚虽说不如京城繁华,但我们就把这里当成庄子来过好了,我也让人在府里种了些菜,吃喝肯定不愁。你是没瞧着当初余奚百姓的日子有多苦,他们穷了几辈子,也苦了几辈子,都盼着我们这回能让他们过上好日子。跟他们比起来,我们的日子实在就是神仙一样了。”
田喜乐虚弱地笑笑,“看来你还挺适应这边的生活。”
安宜阳道:“从前我是没想过有一天,我也能跟着农夫一样下地种田,可自从咱们的稻田养鱼弄起来后,跟着那些百姓一起下地劳作,我还真体会到一些田园之乐。在他们之中,没有勾心斗角,也没有尔虞我诈,一个个都是要把日子过好的纯朴百姓,虽然也有一些小心机,却都无伤大雅,比在京城的日子可是快活得多。”
田喜乐当然知道安宜阳说的这些,不论前世还是今生,她都没少与乡下人打交道,同样她也出身于这些乡下人之中,对于他们的质朴和朴实比安宜阳更深有体会。
只是,余奚这边日子之苦有些出乎她的预料之外,之前她只想着虽然这边多是盐碱地,种不出好的庄稼,但总有好的地吧?最让她没想到的就是这里的水质会如此之差,盐碱水喝多了对身体的危害可挺大,就算是用漉水囊过滤过的水,她也不敢保其中会不会有有害物质,而甜水井的水就一定好吗?或许只是盐碱少一些的水罢了。
田喜乐的头开始疼,可这水是要一直吃用的,也不能总从别处运来。唉,都已经走到这里了,还是等到了地方再说吧!
实在不行,她也只能先带着家人到临近盐碱不那么严重的地方住着,总比住在京城离安宜阳近一些。
老王妃和平王妃也对这边的情况有些傻眼,之前安宜阳说起这边的条件时她们还替当地百姓唏嘘了一下,想着平王府怎么说也算得上有钱,日子也不会过得跟百姓一样苦,结果到了这边,走了几天也见不到几个人影,她们才终于明白,之前的想法有点天真。
他们是有钱,可有钱也得能买得到东西才是,就余奚这边的贫穷,他们是有钱恐怕也没地儿找东西去。
至于说水,他们也没多少概念,倒不像田喜乐那么担心,好在从京城来时,带了不少干货,倒是够吃用一阵子,吃用完了再让人到别处买就是。
但对于这边的日子苦,还是让大家的心情都好不起来。尤其是还带着两个孩子,这么小的年纪就要跟着吃苦了。
一路所过,遇到的都是低矮的黄泥房子,门窗也都是老旧的木头,越发让人看的心里不舒服。
离着余奚县近了,路两边的景色才有些变化,之前到处都是荒芜一片的模样有所改变,地都是被平整的很齐整的方块,水田里种着绿色的秧苗,旱田里种着半人多高的甜高粱,间或有农人在其中走过,各个脸上都带着希望的笑容,终于让人看到一丝人气儿。
平王在马上也闷了一路,终于见着点别的色,从马上翻身下来,跑到地边上,朝田里的农人打招呼,“哎,老弟,你这稻田里养的可是鱼?”
在温泉庄子里也看过不少,平王至少不会把稻田看着韭菜。
农人见平王身后一行人又是车又是马排出去老长,一个个穿着也不凡,虽然疑惑这样的贵人为何会来他们这样的穷地儿,但平王都跟他打招呼了,还喊他老弟,让农人对平王等人的印象非常之好,一咧嘴,露出一口在黝黑皮肤衬托下显得异常洁白的大牙,“嘿嘿,可不是,原本我还怕鱼会把秧苗吃了,谁想这鱼不吃秧苗不说,还能给秧苗拉肥,有个虫子啥的也别想祸害庄稼,瞧着秧苗比头些年长得都好,多亏了钦差大人的法子好。”
平王也咧着嘴笑,笑完了对农人道:“老弟,你知道钦差是谁不?”
农人笑得很得意,“这有啥不知道的?俺可是打听过了,钦差听说是从京城来的,还是啥世子,那官老大了。”
平王听了笑得嘴更合不上了,对农人道:“你知道我是钦差的啥人不?”
农人摇头,平王排了排胸膛,“不瞒老弟,钦差是我儿子,我是钦差的爹。”
农人听了便肃然起敬,对平王道:“那您可真是生了个好儿子,当了这么大的官,往后你就等着享儿子福吧!”
平王原以为农人听了以后知道他是王爷,会对他恭维几句,或是像在京城的百姓一样,不管背地里怎么议论他,至少知道他是平王后都会跟他请安。
结果这农人只是羡慕他生了个好儿子……让平王心里有点得意,又有点失落,难道他这么大个平王还没世子的地位高了?
见车队都走出老远,平王还蹲在地边上跟人说话,平王妃让人去传话,加快车队的速度,就见车队的速度瞬间就快了起来,平王还想伸手去够田里的鱼,农人对平王道:“老哥,你们的车马跑远了,你不去追吗?”
平王回头一看,就见加快速度的车队跑很快,几句话的工夫就跑出去一大段路,平王问农人道:“这里离余奚县城还有多远的路?”
农人道:“不远,从前面的路拐个弯,再走五里地就到了。”
平王算了算,五里地骑马也就是眨眼的事儿,反正他的马还骑着,车队走就走吧,他也不着急追,看到最后他没跟上车队谁着急。回头还不得让人来找他?
想完,又跟农人说了一阵子话,这才牵着马在大路上慢慢的溜达,遇到田地里种田的人就过去打个招呼。
虽然平王此时因要骑马,穿的也不像在京城时那么华丽,但在余奚这种地方,能穿得起一身绸缎的人不多,所以在别人眼中平王的身份肯定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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