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烨的眼中鲜有地出现了嗜血的气泽:“无论岳沫是死是活,我都要找到她。无论是她是生是死,这仇,我一定会报!”
作为商人,他向来不喜与人结怨,但这次别人找上门来一而再再而三地挑衅他,并对他最重要的人下手,他不会就此罢休。世人都道他苏烨温文尔雅,彬彬有礼,却没有见识过他的手段。能够成为天下第一首富的人,用的从来都不是刀,而是智慧,无需兵戈铁马,他照样能让天府国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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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沫被毒虫咬的第三天,她依然没有什么特别不适应的地方,只是觉得痒,挠一挠也就过去了,比较让她难以忍受的,是饿。
这村子已经被烧过一遍,别说是吃的,就连棵草都没有给她留下,她靠着唯一的那口井的井水撑了三日,如今腹内空空,饿得头昏眼花。早知道她应该带点干粮之类的来。看来,不必等到七七四十九日,她先饿死了。
为了保存体力,她每天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躺着。村内有块大岩石,四四方方,像一张四五人睡的天然大床。岳沫躺在上面,晒着暖洋洋的太阳,一会儿睡成个人字,一会睡成个大字。
朦朦胧胧之间,有烧鸡的香味传来,在她的鼻间不停地萦绕着,怎么赶也赶不走。岳沫用力地咽了一下口水,肚皮咕噜咕噜地响起来,她捂着肚子闭眼感叹:“烧鸡还是醉仙楼的好哇!”
一个声音轻飘飘地在她的耳边响起:“就是醉仙楼的烧鸡,你吃还是不吃?”
岳沫滴着口水叹息:“这梦做得美得很,美得很,别太快醒啰。”
那个声音还在轻轻地诱惑着她:“再不醒,烧鸡就凉了,不好吃了。”
岳沫缩了缩鼻子,这香味太真实,再一睁眼,果然有只大烧鸡就在她眼前,油澄澄,金色发脆的鸡皮散发出一股所有吃货都无法抵挡的香味……岳沫揉了揉眼,不自觉地将右手的食指放进嘴里狠狠地咬了一下,痛得她跳起来,几乎撞到那只烧鸡,再一转头,却对上了一张这几日来她夜夜想见的脸——苏烨。
“呀——”岳沫惊喜不已,随即,她反应过来,一个咕噜滚下岩石,一口气跑出丈多远,捂着嘴命令道:“别过来!我有毒。”
苏烨完全没有把这话放在心里,一步步朝她走去:“我不怕。”
岳沫吓得又往后跑了几步:“我不是在开玩笑。我身上真的有毒。”
苏烨并没有停下脚步:“我知道。所以我才会来找你。”
岳沫生气道:“你这不等于找死吗?”
苏烨:“没错,我就是来找死的。我说过,你是我苏烨的女人,无论天涯海角,上至九重天下至黄泉路,你都逃不出我的手心,你生,是我身边,你死,也必须在我身边。你想用死来摆脱我,没那么容易。”
岳沫的眼睛有些涩涩的,她抬起来来望天,不让眼泪掉下来,语气依然恶狠狠的:“可是我讨厌你,我一直都讨厌你,我不想再跟着你了。如果你今天来,是看在我救了你的份上,大可不必。我那么做,无非是想把之前欠你的人情全还给你而已。从今往后,我们两不相欠,再也不要见面了。”
苏烨站住,嘴角拉出一道好看的孤线,笑容颠倒众生:“沫沫,你不要再骗我了,有些话,你现在再说也没有用。还记得当初在天府国的皇宫,你喝醉酒的那次吗?那天你醉酒之后跟我说了很多很多话,这些话是你清醒的时候打死都不会说的。”
岳沫瞪大了眼睛。
苏烨看着她,缓缓地说出答案:“你说,‘烨,我喜欢的人***为什么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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