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的马场,景色特别地美,青绿葱葱,草香扑鼻,人从草地上走过,鞋底上都能沾满了翠绿的草汁。
马王飒风像是知道岳沫他们会在这一天到达马场似的,老远地领着它的同胞们,赶来迎接它们的朋友,数千匹马齐声嘶鸣,向他们致以最崇高的礼节。
阿郎笑道:“之前,我们来马场那么多回,从来没有受过这等待遇,这次我们是沾着岳沫姑娘的光了。”
岳沫跑过去,亲昵地抱住飒风的脖子:“你可想死我了!”
飒风轻轻地叨住她的腰带,一甩头,小丫头又坐在了它的背上,再一声长嘶,人和马都跑向了远方,后面还跟着一大堆马随从,声势浩大得胜过皇上出巡。岳沫紧紧地贴着马背,迎风高呼:“啊——啊——啊——”
苏烨见了直叹气:“这丫头又野了!”
阿郎:“主子你千方百计让岳沫姑娘到这来,不就是想让她野的么?”
苏烨看了阿郎一眼:“我是担心把她留在苏府会给我添麻烦,所以才带她来的。”
阿郎:“主子的心思,岳沫姑娘不知,不代表旁人看不出来。伏龙寺主持大师的话,你表面上装作不在意,可心里面却是紧张的。你将岳沫姑娘带在身边,无法是想自己守着她,不让她出什么差错。”
虽然苏烨也看不出岳沫身上有什么能够拯救苍生的本事,可主持大师说她有大劫,有可能会因此而送命,这话,他有记在心里。她一个姑娘家,从不关心时局,又不懂人情世故,那些天灾**,由男人们来扛就好。她是他的女人,他自然要护她周全。
溪边,还有一群马在那里安静地喝水吃草,并没有跟着飒风它们去疯,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仿若飒风它们所做的事情都与它们无关似的。
杨场主介绍道:“那群马就是东海山庄送来的,马是好马,可就是和飒风它们合不到一块去,只要见到飒风它们一近身,它们就跑,飒风它们一走,它们又回来了。估计是才来十来天,有点认生。”
苏烨:“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杨场主指着一匹身型相对其它马匹要稍稍健壮的枣红色马,说:“这就是它们的马王,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烈火,现在它们都认定了烈火,只听烈火的话,所以不受飒风的带领。”
苏烨很讶异:“东海山庄怎么可能会把马王卖给我们?”
杨场主:“说起来,这帮畜生还真是有灵性得很,它们运到马场之后的第一天,就自发地举行了一次选举赛,烈火击败了十多匹好马,才得到了马王这个位置。并且,它们还把选举赛选在飒风它们不在的时候进行的,你说这些畜生机灵不机灵。”
苏烨:“有两个马王,自然就会有两群马。如果飒风和烈火它们两个不在呢?它们又是怎么个样子。”
杨场主:“这招我试过了,还是一样:你是你那拨的,我是我这群的,老死不相往来。”飒风和它的马群一起度过了很长的时间,并且还共同经历了上回那次中毒事件,所以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更加亲密,反过来,烈火和它的马群们也是,因为都是一起长大的,所以才会更加信赖自己的伙伴。
苏烨:“地水国那边有没有说他们什么时候来提货?”
杨场主:“十天后。”
苏烨长长地吁了口气,“时间真赶。我得抓紧时间。”
杨场主:“这个不合群的问题怎么办?总不能在战场上,你跑你的,我跑我的,这不就乱了套么,地水国那边知道了肯定会拒收这批货的。”
苏烨:“别急,事在人为,我们总会想出办法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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