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快醒醒,快醒醒!唔唔唔……爸爸快醒醒……”
软糯糯、低声哭泣的声音,传入夏志远的耳中,昏沉的头脑,短暂地出现了一丝清明。
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
如果抛开床对面的那一排衣柜,还有那台顶多15寸的大屁股电视机,家徒四壁、一贫如洗都不足以形容啊!
要不是有一排的衣柜在那里摆着,一台大屁股的小电视机,身上还盖着一条毯子,他都怀疑,这是70年代。
这样的场景,他都多少年没见过了?80年了?是的,80年前见过了吧?
毯子,很明显是2000年左右生产的,上面的“千禧年”之样,说明着毯子的历史!
这是?好真实的梦啊!莫非,老天有眼,让我临死之前还能回到当时,看一眼我的无忧?
这哭泣的声音,明显就是记忆里女儿夏无忧的声音,当年的女儿,离开那天的早上,就是这么叫他的。
夏志远瞬间清醒过来,这是他记忆里,女儿夏无忧四岁的时候,家里的情况好像就是这个样子?
女儿四岁的时候,家里也有这么一条毯子,无忧经常会盖这条毯子,有时候,她还会把这条毯子拿来给自己盖——他喝多的时候!
不对,好重的酒味?果然这个梦很真实,那天就是这样的情况。
宿醉的后遗症,头脑无法真正清醒!
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因为就在这一天,女儿夏无忧,跟着他前妻走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女儿,那怕是后来他历经千辛万苦,成了夏国甚至全世界最有钱有权的人,也没有找到自己的女儿!
床前一个脏兮兮的小女孩,正是存在于他记忆里,女儿无忧最后的模样!两条美丽的麻花辩子,是夏志远最喜欢给小丫头梳的样式,而小丫头也喜欢这样的装扮。
“无忧?我这是在做梦吗?”夏志远伸手将小丫头拉过来,拥入怀里!
天知道,他为了找女儿,几十年来,想尽了一切办法,可前妻跟女儿,就像从人间消失了一样!那可是他一生的痛啊!
不对!
当他发现自己怀里的小丫头是有体温的时候,才反应过来,这不是梦!
瞬间,冷汗直冒!宿醉?哪里还有宿醉!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怀里的小丫头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这不是梦!
当他仔细看清楚小丫头的长相时,他发现,这小丫头的长相并不是他女儿的模样,只是穿着看起来是一样的。
好可爱的一个小丫头,软软糯糯的,可能是因为哭了太久,小脸看起来有些脏,但不能影响这小丫头是一个漂亮的小美女,跟自己的无忧一模一样的可爱,一模一样的漂亮!
把身上的兜全部搜了一遍,找出来自己的身份证,一看,夏志远无疑!
再仔细看看房子,这房子,跟记忆里女儿四岁那年还是有一定的差别。
这只是一个大房子,这不是别墅!
女儿四岁的时候,他败光了所有,但有一样他没败掉,那就是家里传下来的房子。那是位于海市北区的一栋别墅楼,他只剩下那个房子!还欠下了近6000块的外债,那个时候,6千块可是巨额的债务!
这时候,汹涌的记忆忽然从脑海深处涌了出来。
我靠,吃喝嫖赌,这个叫做夏志远的男人,无所不通!跟当年的自己一样啊!连欠的债都是差不多的数额。
原本是一个还算很有钱的富二代,继承了家里的全部资产,短短五年的时间,就被他给全部霍霍光了,还欠下了极为庞大的债务。
当然,那也是对于这个年代来说,是巨额的债务。
这不是夏志远自己的记忆,他敢肯定!可这些跟他没有关系的记忆,它怎么会出现在自己的脑海之中?
再仔细看看身份证,夏国海市南区分局签发的,这就不对了,夏志远是海市北区的人,怎么可能出现在海市南区?
用力掐了一下自己,很疼!
再看看那粗糙的镜子里那根本不是百岁老人的样子?
再看看身份证!
23岁!
这具身体才23岁!
这是一具陌生的年轻身体。
嗯,轮廓还是不错的,只是这不修边幅的模样,看起来不是太帅!收拾一下,应该还是很帅的,头发有点长,胡子也有点长!
“我重生了?我重生了!”夏志远喃喃自语道!
这具身体的原主,居然19岁就有了孩子?醉死的?嗯,这哥们儿昨晚喝多了,回家后才醉死的!
我靠,昨天这货卖掉的东西,值3万多块,一晚上全输掉了?傻币嘛?不会先把欠债还了?
典型的傻币,被人做局了都不知道!身旁一群狐朋狗友,都是冲着他继承的财产来的!
等等,做局的人?好像是……这货的女人,不对,前女人!已经被他赶出家去了,好像也没结婚,同居人士!
“唉,真是傻币!不过还好,知道把她赶出门!”夏志远融合了原身的记忆,前世作为控盘手的他,很快就把原身的一切分析清楚了!
等等,原身答应了那个女人什么?今天把这个丫头送去给她?
难道不知道,那个女人对孩子不好吗?把这丫头送给她,不是把孩子往火坑里推吗?
混蛋,真的是混蛋!摊上这么一个爹,这丫头还真的是可怜啊,想想自己的那个女儿,好歹她的妈妈对她很好,一直都很好,只是自己从来不知道珍惜,女儿跟着她,还不至于吃苦受罪,只是,找了下半辈子都没找到,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去哪了呢?
特么的,这丫的居然一个真正的朋友都没有?这人做得也真是够失败!
嗯,高中上了一天?父母出了事,上了一天的高中,就回家继承家业!
然后就被那个女人盯上了,伙同很多狐朋狗友,让他败光了家财!特么的,还给他戴了绿帽!这特么的是什么破事啊?丢人丢到天上去了吧?
前世今生的记忆碰撞,让夏志远陷入了短暂的沉思。
前世今生的记忆,搅和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
先不想了,看看身上还有没有钱?
嗯,有,有十几张大小不一的夏币,加到一起……
十多块钱!不足20块!
“爸爸,你怎么了?别吓悠悠,悠悠一定会乖乖的,你不要把悠悠给妈妈带走,悠悠要跟爸爸在一起!”小丫头看他醒来半天没有说话,除了拥抱自己一会儿,就开始翻兜又开始满屋子的翻箱倒柜找东西,跟在他身后,弱弱地说着话。
“悠悠?你说你叫悠悠?”夏志远总算停了下来,拉过小丫头,蹲下身子问到。
“是啊,爸爸的悠悠宝贝小公主啊!”小丫头眨着大眼睛,不解的说到,还伸出小手,摸了摸夏志远的额头,“爸爸没有发烧啊,怎么会记不得悠悠宝贝小公主的名字呢?”
夏志远从箱子里,找出了户口本,打开一看,女儿:夏悠悠!
嗯,居然还有一个妹妹?这年纪,应该是高三了?
唉,好像,应该,确实是高三了吧!
原身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这个妹妹了,不过小丫头好像最近见过,记忆里小丫头说过,姑姑前段时间回来过!
夏志远这回确认了,他夏志远,真的重生了,却是重生到一个跟他拥有一样名字的人身上,而这人,跟他居然都生活在海市,南区和北区的区别!
同样都拥有一个女儿,长得很好看很漂亮的小丫头!虽然看起来有些面黄肌瘦,但这样貌只要好好养,典型的小美人一个,也不知道这个夏志远怎么想的,难道就不知道好好养孩子吗?
想想当年的自己,好像那段时间孩子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养得也差不多吧?大哥别说二哥,大家都差不多的——都特么是混蛋!
只有失去过,才明白什么叫悔不当初!
不过没有道理啊,如果南区有一个这么有钱的富二代,当年他怎么会不知道呢?要知道,当年的他,也跟这货是一样的性格啊!
想来,应该是北区人一向看不起南区人,前世的早期,他就没来过南区,后期南区就算发展起来,他也很少过来!
夏志远这时候,慢慢的回想,刚刚涌入自己脑海里的那些记忆。
嗯,昨天,他把家里最后值钱的财物拿去卖了,然后跟朋友一起,嗨到很晚才回来,好像?好像这小丫头,还帮他洗了脚?甚至连身上盖的毯子,都是她帮忙盖的,好像……她还睡在旁边,睡了一晚上?
要不是自己重生过来,这孩子……
唉,真是可怜的小姑娘!
在外人看来,原身啥也不是,但唯一的优点就是,他可以打任何人,但从来不会打这个女儿!
原身有个女友,前女友了!这一点,说起来就很丢脸!居然跟夏志远一模一样,动不动就打人,然后女人实在受不了,就离开了!当然,丢脸的原因不是这个,丢脸的是,原身的老婆,居然给他戴了一个帽子,嗯,有可能还不只一个!
原身跟女人没有结婚,只是住到了一起而已!没有办理结婚证的!结合原身的记忆,加上夏志远的分析,他能确定,那个女人,从跟他在一起,就一直盯着的是他继承的遗产!甚至跟原身住一起的原因就是想骗他的财产。
“唉,真是个混蛋!”夏志远回忆一下这具身体的过往,也不知道是对自己说的,还是对原身说的,或者是对那个女人说的。
“悠悠,爸爸给你改个名字好不好?”夏志远将小丫头搂到怀里,揉着她的小脑袋,轻声问到。
既然上天给了自己一次重新再来的机会,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天使般的女儿,那他要好好活下去,弥补前世的亏欠和遗憾!
“不要!你不要把我送给妈妈,我就要跟爸爸在一起!我不要后爸,我不要姓林!”夏悠悠很惊恐地说到,哇哇哇地哭了起来。
夏志远瞬间泪目,记忆深处,这样的话,自己那个女儿也说过,但当年的他,还是狠心地将女儿送到了前妻那里,然后不知去向!他找了一辈子,都没有找到,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爸爸不送悠悠走,爸爸想给悠悠改的名字,叫夏无忧,咱们以后无忧无虑地长大,好不好?”夏志远紧紧搂着这个儿女,轻声郑重地说到。
这么好的女儿,这么乖的女儿,他才不会送给别人!要是重生到自己原来的那个身体,他连自己的前妻,那个好女人都要找回来!
“夏无忧?咦,爸爸,这个名字比悠悠好听呢,好,只要你不把我送到妈妈那里,那就可以改成这个名字!”夏悠悠眨眨眼睛,收住哭声,有些不太相信,“爸爸,你真的不把我送给妈妈?”
“不送,打死爸爸,也不送给她了!以后,爸爸带着无忧好好生活,爸爸陪着无忧慢慢长大,好不好?”夏志远说到。
“可是,爸爸以前也经常说这个……”小丫头摇摇头!
“真的!从今天开始,无忧要监督爸爸,爸爸会跟过去告别,爸爸会给你一个无忧无虑的未来!”夏志远还郑重地举起右手起誓状。
“爸爸,这一次,真的没有骗悠……无忧?”小丫头还是有些不信。
夏志远想起来,这样的发誓,好像原身也曾经做过无数次,而小丫头每次好像都是这句话,不,这次变了两个字,名字变了!
“爸爸保证,绝对不会再骗无忧!”夏志远再次承诺。
“好!无忧相信爸爸!”小丫头有些相信了,看着夏志远说到。
“要不要拉勾勾?”夏志远说。
“好哇好哇,拉勾勾!”小丫头伸出小手,跟夏志远拉勾勾。
跟小孩子拉勾勾这种事情,前世的夏志远跟自己的女儿也曾做过,可他后来还是毁约了,那也是他一生的痛!
这一世,他不想再重复一次前世的痛,他一定要护好这个丫头,当自己亲生的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