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思炜端着碗筷,这是钟灵给他加餐做的。
那些随行之人,只要他不死,安全把他送到大周即可。
周思炜无可无不可,反正他也习惯了。
倒是钟灵,原先还会跟他们争辩一番,后来也得过且过了。
人家不在意你,你愣是要别人在乎,她就不该这样强求人。
所以干脆,后面他们两人要是没吃饱,都会自己动手加餐。
亏待谁,都不能亏待自己。
这是钟灵活着的宗旨。
钟灵给他夹了一筷子肉放他碗里,说道:“快点吃,我还烧了两个大红薯,晚上做夜宵。”
周思炜吃着碗里的饭菜,抬头看了她一眼,嘴角噙笑,夹起她夹给自己的肉,一口吃进嘴里。
说实在的,有钟灵在他身边,他的生活质量好了不少。
这完全就不是钟灵离不开他,而是他离不开钟灵。
周思炜也给她夹了一筷子肉放她碗里说道:“你也吃,你正在长身体。”
钟灵:“碗里还有很多,侍卫们今天打的猎物吃不完,我去讨了,他们也没推三阻四克扣我们吃食,听他们说,我们已经进入大周地界了,是不是真的?感觉大胥跟大周的地貌没什么不同的。”
周思炜碗里的饭菜都吃完。
钟灵见他吃完想再给他打一碗。
周思炜摇头道:“山地都一样,这里的确是差不多的,不过你应该也感受到了,南北温度的差异。我吃饱了,不要填了。”
钟灵:“那再喝碗汤,野鸡汤,我煮的,味道绝对不错。”
周思炜是真吃饱了,但钟灵做菜的手艺的确不错,他最后点点头,看着钟灵给他添了碗汤,他接过,慢慢的喝着,看着钟灵把后面剩的菜全吃了。
周思炜:“你吃不下就留下来,别撑坏自己。”
钟灵:“留到明天就不知道还能不能进我们肚子,还是现在吃完的好。”
吃完的最后的饭菜,钟灵看到剩下最后的一点汤,她打着饱嗝,捂着嘴说道:“我感觉我吃到喉咙这了,实在吃不下了,这点汤你帮我拿到马车内,我晚点吃。”
周思炜知道跟她说什么,她都不会听自己的浪费粮食,最后还是喝完自己的汤,把碗给了在收拾的钟灵,他端着汤碗回了马车。
这些时日赶路,没有进城住客栈,在外扎营的时候,他与钟灵就住在马车上,这样有危险,跑路的时候,更方便。
周思炜回来不久,钟灵带着洗好的锅碗瓢盆跟两个手臂粗的大红薯也爬上了马车。
放好他们两人的锅碗瓢盆,钟灵把红薯用油纸包起来,放进了被窝,可以暖被用,饿了再拿出来吃。
睡前,钟灵还是把最后那点汤喝了。
周思炜见她还要下去洗碗,他道:“放着明天再洗吧!”
钟灵:“不行,我喜欢今天的事今天做完。”
周思炜。。。
行吧!现在连个小丫头都比他有责任感了。
周思炜仰躺在马车内,想着以后去到大周的生活。
这次出行的时候五六百人,走到现在三百人不到。
果然如轩琊说的那般,他们这一路能活着到大周京城的人可能少之又少。
他还在这边想着,突然车帘被掀开。
钟灵焦急的小声说道:“快下来,有刺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