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不喊市局的人来是给苏缙面子。”阮晨从车上跳下来,一脚踹在想跑路的宛桃桃膝盖上,接着又是一脚重重踩住了她的小腿。
在宛桃桃的惨叫声里,阮晨不疾不徐的开口,“当然下次我也不会叫市局的人过来,因为下次你们的下场会是这样的——”
阮晨的足尖发力,伴随着宛桃桃撕心裂肺的一声尖叫和清晰的骨裂声。
惨叫声只进行了一半,因为宛桃桃昏迷了。
那群人却根本不在乎宛桃桃的死活。
他们都听清楚了阮晨刚才说出的那个名字。
苏缙。
那是苏先生。
在京州的地下世界,有几个名字是不能提及,不能招惹的。
比如苏缙,比如叶子石。
叫做付哥的人在心里把宛桃桃骂了一千遍一万遍。
他和宛桃桃非亲非故,是宛桃桃主动找上的他们,说想跟着他们混。
宛桃桃上道,年轻,漂亮,玩的开,豁得出去,手里颇有些余钱,还是一中的好学生,平时付哥出去喝酒应酬都会带着她,就当一个漂亮的挂件。
平时他也经常会帮宛桃桃解决一些不识相的人,这个小巷是他们经常动手的地方之一。
他本以为今天这件事也应该很轻松。
直到那个看上去乖巧安静的女生踩着墙高高跃起,顺手从一侧窗棂上拿了块板砖拍下去。
落地的瞬间,那个叫阮晨的学生又抬脚飞踢,硬是把一个一米八多的男性远远踹飞。
接着她轻盈的落地,一个漂亮的转身,绊倒了付哥本人,紧跟着就是欺身而上,面无表情的一手掐住付哥的脖子,一手薅住他的头发,死命往地上撞。
人的骨头哥地面撞击的声音很沉闷,阮晨的表情也很平静,只是眼底藏着一丝兴奋和疯狂。
在巨大恐惧的作用下,付哥已经感受不到疼痛了,恐惧霸占了他的内心。
他被鲜血糊了一脸,眼睛高高肿起,勉强睁开去看那道纤细笔直的身影。
阮晨拿了机车上放的水,理所应当的指使一名还能勉强抬手的混混给她拿着,认真的洗着手指上溅到的鲜血。
她好看的眉眼不悦的蹙了起来,“真脏。”
接着她把校服认认真真的叠整齐,把沾了血的那一面叠在里面,抱着校服出了小巷。
她好像赶时间,居然在一路小跑。
阮晨喘着气在地下车库的出口站稳了脚步,拍着胸顺了顺气,刚好赶上林凤子把车开出来。
车上,林凤子看了一眼阮晨有些红扑扑的脸颊,问,“你这什么情况?刚跑五公里去了?”
阮晨撒谎草稿都不用打,“没,我在巷子里遇见几只猫,逗猫呢把时间给忘了,怕你等急,一路跑着过来的。”
“抱着校服干什么?放后座,你书包也在后座——是不是手机在响,你要不要看看?”
阮晨侧身子从后座把书包拿过来,盯着手里的衣服看了会儿,有点嫌弃,还是没往书包里塞,只是拿出了书包里的门票,然后才看手机。
居然是傅简之。
“姐,我昨天一直在集训,电子设备不许带进去,今天才看到新闻。”
少年应该是变声期到了,声音变得有些粗,奶音和稚气全褪去了,低沉喑哑。
阮晨嗯了一声,问,“没事,这件事我和阮正德早就商量好了的,之前是打算我成年之后再说,但是阮正德垮台好像比我想象的快。”
“我今天回家了,听到不少对你的议论,”傅简之的声音有些担心,“姐,你那边会不会遇到麻烦?肯定有不长眼的要惹你,要不要我派几个傅家的保镖?”
阮晨笑了笑,“不用,我妈那边安排好了。”
傅简之那边好像有点失落,然后又问,“那你今晚有空吗?我想和你一起吃饭。”
傅简之几乎没有主动约过阮晨,但是他开口,阮晨也没拒绝过。
想想两人上次见面还是在医院,当时自己操心薄年的事情,也没精力好好和傅简之说两句话。
但是自己和林凤子都在去演唱会的路上了。
傅简之好像生怕阮晨会拒绝,赶紧补充,“姐,我最近集训累死了,今晚就想出去玩,放松下,你要是不陪我的话我就只能一个人了。”
他这句话说的委屈巴巴的。
虽然阮晨很想提醒傅简之,都变声期了,这种介乎男童和成年人之间略显粗犷的嗓音委实不适合撒娇,但是傅简之话语里委屈的情绪最终化作了阮晨嘴边的一声长叹。
她没刻意调低音量,所以林凤子听见了。
他知道阮晨在叹什么气,半开玩笑的打趣,“孩子不好带吧?”
阮晨没好气,“瞎说什么。”
林凤子知道阮晨和傅简之的事,问,“是傅家那位小少爷?一起带去演唱会不得了,路上给孩子买点汉堡炸鸡可乐什么的,小孩子都喜欢这个。”
“人家喜欢安静,听歌都是抒情钢琴曲,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喜欢哐里哐啷的艺术?”
“那就从小培养啊。”
阮晨和林凤子的互动,傅简之听得很清楚。
林凤子的语气他很不喜欢,尤其是那句“小孩子都喜欢这个”。
他心底翻涌起极为强烈的情绪,仿佛看到了阮晨和另外一名比她大了几岁的男生正在有说有笑的交流着,他们互动的情绪很自然,就像认识了很多年的朋友。
哦对了,他们就是认识了好几年的朋友。
可分明...是自己先认识阮晨的。
“简之,我和一位哥哥要去听重金属摇滚演唱会,你想不想来听听?我们可以顺路一起吃饭。”阮晨问道。
傅简之很想有礼貌并且大度的回复一句,“不用了,谢谢,我今晚一个人去江边走走。”
但是话到嘴边,不知怎么就变成了,“也行,但是我不太懂。”
“没事,我也不懂,听个热闹,票要是买的话还挺贵,”阮晨松了口气,“你地址发我,我们现在去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