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盛风!!!”
刚生完孩子,月子还没坐的苏小钰。
在得知儿子被丈夫抱走了之后,勃然大怒。
这个家,她早就受够了。
压到骡子最后的一根稻草出现了。
她不顾徐盛风正在主别墅内同徐家的几位俗世董事长议事的场合。
直接推门而入。
“放肆!这里是什么地方,你一个妇道人家,进门前都不知道先敲敲门的吗?你们苏家,就是这样教你规矩的?”
徐盛风站都没站起来,就坐在座位上,指着自己妻子的鼻子开骂。
“徐盛风,你还是不是个人啊,你把我儿子带到哪里去了?啊!!”
苏小钰发疯似得问道。
“我哪知道那个废物飘到哪去了?苏小钰,我告诉你,看在你是苏家大小姐的份上,我不跟你计较,现在给我滚回房间去,好好养着。
养好了,再给本家主生出个正常的儿子来,你在徐家的地位,将会节节攀升……”
“够了!!”
苏小钰打断了徐盛风的话:
“什么狗屁的徐家,你当我稀罕呢?徐盛风,我要跟你离婚,离婚!!!”
“呵呵!”
徐盛风笑了。
要是放在十年前,苏家还是京都第一武道家族的时候,徐盛风自然是不敢这么对待苏小钰的。
但现在……
你苏家已经沦为京都第四家族了,在我们徐家之下。
你一个苏家用来联姻的女子也配在这大堂之上跟老子叫嚣?
徐盛风缓步走到苏小钰面前,抬手一个巴掌冲着苏小钰的脸扇了过去。
五道鲜红的巴掌印触目惊心。
实在是这个妻子,落了自己这个当家主的面子。
自己手底下这么多人看着呢,你在这大呼小叫的成何体统。
“离婚?好啊!”
徐盛风咬牙切齿的答应了苏小钰的这个要求:
“带着你的两个女儿,给我滚出徐家,老子倒是要看看,没了我徐盛风,你苏小钰,还算是个什么东西!
别妄图回苏家了……
我的老丈人还有老丈母娘,可是跟我最亲的!
哈哈哈哈哈……”
徐盛风料定苏小钰是不敢离开徐家的。
可他万万没想到。
苏小钰扭头带人,前往北运河,用了三天三夜的时间,也没能找到自己儿子的尸体。
心灰意冷之下。
苏小钰回到了徐家。
同徐盛风办理了离婚手续。
为了争夺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净身出户了。
实在是华夏国法律一度要把女儿判给徐盛风。
苏小钰也没办法。
这个不拿女儿当人看的武痴,如果自己两个女儿留在徐家。
之后她们所面临的,还不一定会是什么事情呢。
没准也会和自己一样,被当成徐家的联姻工具。
苏小钰可不想自己的女儿,步了自己的后尘。
“……”
以苏小钰在徐家的力量,三天三夜都没有找到自己的儿子。
只有两个可能。
北运河实在是太广阔了。
最大的可能就是船在中央被风掀翻了,孩子掉进河里淹死了。
苏小钰泪目。
她从来都没想到,虎毒,竟然真会食子!
……
北运河是广阔。
但河终究是河,再广阔的河,他也是有岸的。
而且……
在这三天的时间里,北运河之上,并未掀起什么风浪。
树荫之下。
那承载着小婴儿的木船,被河水送到了一处鸟语花香的地方。
树上几只喜鹊,叼来乳白色的虫子。
尖锐的嘴咬碎了之后,送进了小婴儿的口中。
如若常人看到这一幕,定然会恶心的十八天吃不下饭去。
但这乳白色的小虫子对于小婴儿来说,那可是比之黄金还珍贵的稀世珍宝。
就这样,小婴儿在两只喜鹊妈妈的照顾下,硬生生的活了超过三天的时间。
饿了吃虫子,渴了喝露水。
真不知道他这副小小的身体,是怎么活下来的。
直到……
一位云游四方的游医,发现了这处鸟语花香之地。
发现了……这个被人遗弃了三天之久的小婴儿。
游医名叫常百草,一身粗布麻衣,仙气飘飘。
他看到这小婴儿的时候,发现小婴儿周身,竟然亮起了金色的光芒。
常百草当即知道这光芒,乃是那极为稀有的功德之光。
代表着这小男孩前世所积累的功德数不胜数,这才能够将功德之光带到现在的世界中来。
若非如此,喜鹊喂食的这件事,也实在是太荒谬了些。
常百草怜悯的抱起了这个孩子。
一只精致的绣包从包住小婴儿的棉被里滑落。
捡起这枚绣包,绣包上的绣工非同小可。
常百草知道这一定是大户人家的孩子,这大户人家,遗弃婴儿,自然是有他们的道理。
绣包内部还绣了一个徐字。
常百草顿时了解这婴儿的出处。
可他不能将这个孩子送回徐家。
因为……
送回去,这婴儿只有死路一条。
于是,他便抱着这个婴儿,一路回到了华夏国的一处边陲小市——青安市内。
他决定将这沐浴在功德之光之下的婴儿抚养长大。
当然,对于一位济世救人的游医来说,他收养这婴儿,完全是出于一片慈悲心肠,和京都徐家,可是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常百草还自作主张,给这婴儿取了一个很厉害的名字:徐默。
为什么说这个名字厉害呢?
因为默这个字,所代表的,是这万域的主宰!
……
一晃。
二十多年的时间过去了。
因为小男孩没有户口的原因,常百草没有送小男孩上学,同时也是怕小男孩被人发现。
但常百草一身功夫那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他将自己毕生所学,尽数传给了徐默。
从徐默两岁的时候,常百草就发现了他先天语言障碍。
但这并不影响改那个常百草对徐默的怜爱。
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
常百草发现,这个孩子,像是缺了一根筋一样,但缺一根筋,也有缺一根筋的好处。
徐默对常百草可谓是言听计从,十分的听话懂事。
常百草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让他学什么,他就学什么。
唯一控制不住的一件事就是。
徐默常常对自己一起捡回来的一只小黄狗,相对而视。
好像他和那条小黄狗有什么仇怨似得。
二十一岁的徐默。
稍微打扮一番,那可谓是风度翩翩。
也对。
富贵人家的孩子,怎么可能长得不好看,首先,富贵人家就不会娶丑女为妻。
男孩子么,模样或多或少的都是随一点母亲的。
从徐默成年开始。
常百草在出门行医的时候,徐默就在旁边打下手。
帮常百草背药箱,甚至调一些简单的药材。
常百草对自己的这位弟子,深感欣慰。
甚至已经将徐默当成是自己亲儿子一般看待了。
……
常百草有一位病人。
姓苏。
是金陵一个武道世家的弃子。
练就一身本领,但却因为练功练得不得章程,从而心脉紊乱。
徐默二十一岁的这一年,常百草去苏家给这位爷爷行医。
一直都带着徐默。
而徐默也因此认识了苏家的一位小女子——苏沫。
徐默先天语言障碍,不会说话,还有一窍未通。
因为这个原因,徐默除了做正经事情以外,都是呆呆傻傻的。
常百草想尽一切办法,也没能治疗好徐默的这个先天病症。
毕竟这先天的疾病,自古又有几人能够痊愈呢?
徐默觉得苏沫好好看啊。
那天苏沫在家里绣花,青安市是有名的苏绣大市。
华夏国各种非遗传承几乎都在这里。
其中就以苏绣最为出名。
苏沫就是一位小绣娘,从小就喜欢绣花。
徐默看着苏沫绣的那朵百合花,看的出神。
苏沫转过脸来,冲着徐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