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咬牙盯着他:“信不信我把你踹下去?”
谢志坚连连摆手:“别,老大,我这不是才发现么。”
一句话说完,他就急忙冲着季果果嚷嚷:“果果,你给我过来,唱歌,赶紧的。”
好吧,他成功转移了我的注意力。
我也看向了季果果,『奸』笑:“小果果,这回,轮到你了!”
季果果小脸微红,怯怯的往后躲。
可竹排就那么大,她还能躲到哪去?
被我盯得没了辙,她只好噘着小嘴委委屈屈的道:“你们俩就知道欺负人,哼……”
说归说,但她还是走到竹排前端,驻足那翻卷的浪花之上,微微摇摆着娇躯唱了起来。
她一开口,那清亮婉转的歌声就吸引了我。
妹妹坐在草地上,
哥哥你从头前过,
看着你强壮的肩背嘞,
心里痒来心里慌,好没由来的,心里慌。
人说花香引蝶来嘞,
不知蝶儿也喜觅芬芳……咿呀嘛咿呀嘞……
她娇憨中仍带着一丝稚嫩的嗓音很是甜美动人,加之两岸群山耸立,比什么调音台、录音棚都更具奇效,虽是清唱,听起来却犹如天籁,歌声回『荡』在山间,余音不绝,唱到高亢处,那美妙的歌声仿佛盘旋着直上云端,婉转处,又轻柔得如同情人的呓语,令人心摇神『荡』。
说实话,我怎么也没想到,她唱起歌来竟然如此惊艳。
更让人叫绝的是,她那窈窕的身姿时而轻转,时而摇曳,虽然不似篝火旁的舞蹈那般节奏明快,却蕴含着一种缥缈轻灵的魅力,令人几乎挪不开眼睛。
我不由自主的沉醉其中,想给她打拍子助兴,却又怕搅扰了这唯美的意境。
正犹豫的档口,一个酸不溜丢的声音从后边传来。
“哎哟,这是谁家的小『骚』货动了春心,大白天在这发浪!”
这声音,就像一只被掐住了脖子,等着被放血的公鸭,叫得难听到了极点。
我转头看去,见一条宽大的竹排随后而来,头里站着的,正是那个蛇精脸、拂柳腰的苗女熊琳琳。此时她手里捏着一条红巾,一边晃『荡』,一边面『露』鄙夷的盯着我们。
见我看她,她毫不掩饰鄙夷的神情,目光中却透着漠视,就像在看一具已经凉透的尸体。
我眼睛不自觉的眯成了一条缝。
看来她已经准备对我们下手了,时间多半就是今晚,否则她不会用这种眼神看我。
我暗暗冷笑,也好,那今晚就送她上路吧。
虽然还没弄清她究竟是跟谁勾结,在图谋什么,但除掉她,也算去了一块心病。
有了这样的打算,我索『性』一声不吭,不打算跟她发生任何冲突。否则她一死,别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我身上,尽管我也不怕,但芦笙会在即,多一事总归不如少一事。
我本以为,就算我不吭声,季果果也肯定会怼她一顿。
可没想到,平时也算伶牙俐齿的季果果,这回居然蔫了,甚至不敢与她对视。
“你别胡说……我唱给所有人听的。”
说完,她就避开了熊琳琳那咄咄『逼』人的目光,扭身藏到了我旁边。
我都懵了,咋的,这就完了?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眼下的情形,就好像在我们那边的大街上,俩大老爷们摩擦出了火花,其中一个扯脖子吼一句“你瞅啥”,而对方却含羞带怯的回上一句“瞅你好看”似的,不仅不合常理,简直就是匪夷所思。
而另一边,熊琳琳却像是逮到了天大的把柄一样,掐着腰就嚷嚷开了:“好啊你个小『骚』货,平时在寨子里装的像个纯情少女似的,出了寨子就四处跑『骚』……”
“啊,我明白了,看来你早相中这个汉人了啊,在寨子里边勾勾搭搭怕被人撞见,这才拉着他跑江上来对歌,勾搭成『奸』了,就准备跟着他跑了呗?”
“你胡说!”
季果果唰的一下站了起来,小脸瞬间变得煞白。
熊琳琳更得意了:“是不是胡说,你说了可不算!”
微微一顿,她的声调突然变得阴沉下来:“等下我回了寨子,就去问问季果阿爸,他家女儿是不是准备嫁去外乡,还是说,他也并不知情,他女儿打算瞒着他,和汉人私奔!”
季果果闻言,身子突然一踉跄,还好我就在她身边,伸手扶住了她。
我发现情形不对,连忙问她:“你这是怎么了?别怕,有大哥在,你把话说明白。”
季果果咬着嘴唇没应声。
一旁的向叔却忍不住了,语带怒气的搭了腔:“还不都是因为你!”
我皱眉看向他,却见他也脸『色』发白,一脸懊悔。
“你让她唱的那个歌叫望情郎,是游方的时候,姑娘唱给小伙子的!”
我眉头皱得更紧了,原来是因为这个!
季果果之前亲口对我说过,如果四天之后的斗牛比赛,西戕输给了左江,她就得嫁给左江寨主的小儿子,这是传承苗王之位的唯一方式,所以她现在不能算是自由身。
不光不能算自由身,准确的说,应该是比一般苗女的身份更敏感,毕竟事关苗寨的声誉,在西戕赢得比赛之前,她的一言一行都得谨慎小心,不能落人话柄。
可我却『逼』得她,当众给我唱情歌……
怪不得熊琳琳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她这是自以为抓住了季果果的小辫子。
说实话,我不知道她刚才唱的那首歌,居然还有这么多说道。
退一步讲,即便我明知是情歌,恐怕也不会当回事,毕竟电影、电视里看苗家女孩唱的,大多都是这一类的情歌,听得多了,还以为这是苗家特『色』,根本没往那方面想。
回过神来的我,不由得老脸发红:“对不起啊果果,这事儿……”
季果果那原本红润的小脸蛋上,竟毫无血『色』,说话也变得有气无力:“不怪你,是熊琳琳多事,本来没什么的……”
说着说着,她竟然蹲了下去,把脸埋进了双腿中间。
我也只好蹲下,轻拍着她的脊背:“别难过,等下大哥跟你去见你阿爸,把事情说清楚。”
季果果还是不肯抬起脸,呜呜的摇着脑袋。
向叔却气急败坏:“咳,你说得容易,那是你想说清,就能说得清的吗?”
“为什么说不清?”
“你也不看看那是谁,那是我们寨子里的蛊师,她要是咬定果果跟你有私情,又有这么多人作证,果果她……她就完啦!”
我皱眉不语,细品他这话的意思。
谢志坚忍不住急道:“至于么?有私情又如何,男未婚女未嫁,还不许谈情说爱了?”
“咳,你们这些外乡人呐,一个比一个会惹麻烦。你们也别问了,待会儿到了岸,你们就赶紧走吧,果果的事情,我豁出去这条老命,也得跟他们争一争!”
我已经意识到事情恐怕没我想的那么简单,立刻正『色』道:“向叔,事情因我而起,后果再严重,我也不会丢下果果独自离开,还请您老人家把话说清楚,回去之后会发生什么?”
或许是我的诚恳打动了老头,他迟疑了一下,才叹息着,把话说了个明白。
西戕寨并不禁止苗汉通婚,即便苗王家也是一样,但有一桩却是大忌,那就是私奔!
就在几十年前,寨中曾有一名蛊师与汉人有了私情,未曾婚嫁便有了身孕。
西戕祖上传下的规矩,蛊师不得外嫁,偏偏那汉人又坚持不肯入赘寨中。
蛊师想要跟他分手,却又架不住他的软磨硬泡,便答应与他私奔。
不料他们刚逃出寨子便恰好被苗王撞破,按规矩,苗王应该杀掉那汉人,将蛊师带回寨里,昭示全寨老少,然后将再将她本命蛊拔除,再处以曝尸极刑。
所谓曝尸极刑,就是扒光了绑在竹架之上,割开双『乳』和下身,在伤口里种下金头蛊,然后任由金头蛊产卵繁殖,蚕食其肉体,金头蛊可以让人虽伤不死,直到卵化成蛊尽数飞离,受刑者才会死去,整个过程要持续八九天,那种痛苦常人根本无法想象。
但苗王见她怀有身孕,一时心软,不忍她受那酷刑,便让二人断指立誓,终生不再踏足苗寨,然后就把他们放走了。
却不料,三年之后,那汉人竟再度潜回苗寨,试图凭借从蛊师那里偷学的蛊术,盗走镇山之宝蚩尤鼓,被发现后,还纵鬼伤人,西戕三大蛊师联手才勉强将其诛杀,而后却发现,那汉人所养的恶鬼,便是当初跟他私奔的蛊师,连他们的孩子,都被他用降头术练成了小鬼。
他从来就没爱过她,从始至终都只是想利用她盗鼓而已。
苗王得知真相,愧疚万分,于当夜自刎而死,死前留下遗书,但凡西戕族人,再有私奔者,不论男女,不计身份,一经发现尽皆处以曝尸极刑。
之后寨中又出现过两次私奔的事情,虽然都是普通族人,而且最远的逃到了极寒的漠河,但寨中还是高手尽出,把他们捉回来受了极刑。对此,族人不无非议,只是碍于老苗王遗命,没人敢站出来替他们抗辩罢了。
而现在,身为苗王子孙的季果果居然被扣上了私奔的罪名,尽管只是嫌疑,但肯定会备受瞩目,不要说徇私纵容,恐怕还会从严拷问。
最要命的是,负责拷问者正是寨中的蛊师,而熊琳琳无疑是她们之中最有发言权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