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谈不上,都是在研究前人积累的经验成果,研究明白了再让指导其他人去做而已。
“用的上的,差不多都做出来了,接下来我就专门研究我的药粉,你别再想一出是一出,再让我研究别的,林福海的小孙子,还有林聪几个认字挺快,三字经和百家姓都会背了,再练练就能默出来了。”
以后印刷书本的事就可以交给这几个有念书天赋的,他差不多可以做甩手掌柜了。
“你也太没上进心了,除了毒药你就没点别的追求?”宋坦坦恨铁不成钢的摇摇头。
“就这荒山野岭的我再有上进心,又能如何,除了让村里不受猛兽迫害,就是让大家吃饱穿暖,对付猛兽这点,我研制出了药粉,还在围墙外种上了毒草,够安全了吧?
至于吃饱穿暖的问题,不是有你和宋小姨么,吃穿都解决了,就剩好好过日子,做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打发时间,不然你还想做甚?”
宋坦坦噎住,好一会儿才找到声音,“不是让你一定要干什么大事,就是你这种生活态度不对,太消极了,你应该有活力点,阳光一点。”
“ 我倒是想上蹿下跳的,让自己看起来更健康,精力更旺盛,但你得体谅我这体质,但凡我蹦哒的像你一般频繁,身体就该吃不消,到时候说不定又得缠绵病榻数月,你于心何忍?”
“行了,别古言古语的,欺负我听不懂?”宋坦坦作势捏了捏额心,拉了张椅子坐下,又从超市拿了一些樱桃,葡萄,甘竹出来,也没招呼他,自己就美滋滋的吃起来。
山上摘的野果子味道也还不行,但果肉少,酸的很,她不太喜欢,还是超市的水果好吃。
“今天陈金花跟朱秀说,摘回来的板栗和榛子都晒干磨成粉,就等着你教他们做板栗糕,板栗饼。”叶墨寻也坐下来边吃水果边说。
“还是让小姨去教吧,我一个小孩子这么能干,岂不是奇怪?”明明想偷懒,却把理由说的冠冕堂皇。
叶墨寻漆黑的眸子闪烁了一下便垂下眼眸,掩住面上的情绪,宋坦坦这丫的鬼精鬼精的,想做什么就怂恿别人去做,眼下村里制作的“四大发明”,以及其他种种,都是她出的主意。
但她仅限于怂恿别人去实施,自己并不热衷于动手,从超市里弄了一堆书给他看,又让他抄写翻译,又威逼利诱让他怂恿村里其他人一起研制这研制那。
内心忿忿不平,但面上却平静无波,最后叶墨寻只轻叹一声,罢了,谁让人家有金手指,不愁吃穿,就凭这轻轻松松拿捏住他。
而他也毫无骨气,没怎么反抗就屈服在她拿出的美食之下。
这些都没什么,只是有时候叶墨寻总是会想到以后,将来等他们长大了,该怎么办?古代讲究男女授受不亲,现在他们年纪小每天凑一块没事,但再过几年肯定不能那么随意了。
“宋坦坦问你个事呗。”叶墨寻一脸认真的直视她。
看他这么严肃,宋坦坦也停下吃东西的动作,坐直了身子,“有话快说。”
“古人都是十四五岁就谈亲论嫁,虽然现在你才六岁,但再过八年左右就有人会上门给你说媒,到时候你嫁是不嫁?”
宋坦坦真的认真思考起来,这问题迟早要面对,她也没有要回避的意思,“我倒还好,就是有些担心小姨,她过完年就十八了。”
十八岁在古代年纪算有些大了,之前村里几个嘴碎的妇人还说过闲话来着,不过被她警告了一番,就没人敢故意在她和小姨背后嚼舌根,不过估计她们听不到时肯定还有人说闲话。
宋追燕没有结婚的打算,村里也没有人家敢上门提亲,她太彪悍了,那些适婚的少年没人能压的住她。
她本人倒无所谓别人怎么说,穿越前她都三十出头了,村里人没少说闲话,她也从未放心上。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
宋坦坦却听不得那些闲话,心疼小姨,前世总觉得是自己拖累了小姨,为了把她养大成人,又怕结婚后对方会不接受宋坦坦,所以一直不结婚。
如今穿越了,明明才十六岁,她和小姨穿来一年多,过完这个年就十八了,早到了说亲的年龄,这就很操淡。
在她看来,村里没一个能配得上小姨的,要说勉强配的上的也只有钟青衣,但钟青衣也是个大龄男,过完年都二十七岁了。
虽说不能拿年龄说事,问题是小姨和钟叔叔时常一起打猎什么的,两人独处的时间特别多,若两人真那有意思,早该有苗头了。
宋坦坦也有意观察过两人,发现在不管是不上姨还是钟叔叔,都把彼此当兄弟看,以前一起砍人,现在一起打猎,干什么活都行,就是没有谈感情的意思。
如果可以,她希望小姨能找个她喜欢,对方也喜欢她的人成婚,不要一直一个人。
“舅舅的年纪确实有点大了,前几年没出来逃难的时候,我想过给他找个舅妈,但他不开窍,死活不想娶妻。”听宋坦坦一直说她小姨,也顺便说了钟青衣的情况。
“你舅舅为什么不肯娶妻,难道他喜欢男人?”宋坦坦不是腐女,但后世这种情况看的多了,不腐也难免会乱想。
“不会,他就是单纯的不想成婚,脑子不开窍,”犹豫了会儿,他低声说,“也有我的原因,我娘走的早,所以舅舅把我当亲儿子对待,把所有精力都放在我身上。”
这样看起来,钟青衣的思想倒和宋追燕一样,都为了外甥/外甥女而牺牲自己。
“嘴碎的不就陈金花那几个妇女,这种人就是欺软怕硬,下次再听到谁说宋小姨和我舅舅的坏话,我就毒哑她,一了百了,不会说话了看他还怎么嘴碎。”叶墨寻一副冷漠脸。
“人怎么不干脆毒死了算了,动不动就要洒药粉,太血腥了你。”宋坦坦一脸不赞同。
厨房这边,宋追燕爆炒了一盘猪耳朵,猪耳朵是她从家里拿过来的,腌制过的,洗了锅,要炒番薯叶。
炒菜的油是之前野猪的肥肉熬的油,钟青衣家就一个陶罐,他和大家一样,用油很省,但宋追燕一来就挖了好几大勺,不舍得放油怎么能炒出好吃的菜,再说她习惯了大手大脚,完全没注意到钟青衣闪烁的眼神。
一餐就下去这么多油,把人家心疼坏了,但钟青衣掩饰的很好,假装并不在意。
“钟大哥猪耳朵很好吃,你尝尝,味道真的很好。”宋追燕边炒菜边夹了一块猪耳肉来尝,尝完发现钟青衣在看她,只好邀请他一起。
她平时做菜习惯了,闻着炒好的菜很香,就会夹一块子先过过嘴瘾,一时忘了这是在别人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