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接近十一点,余向森被门外窸窸窣窣的动静给吵醒。
将床头的小夜灯打开,边上的媳妇儿和孩子们都没有醒。
晚上睡觉前,几个小家伙找了借口说什么第一天回村,不敢自己睡,于是磨着余向森硬是给他们在房间搭了一张够五个人睡的床,挨着他们的床边。
他穿上鞋,从床上下来,蹑手蹑脚的走到门边。
打开门一看,只见两双像蓝宝石一般的眼睛,出现在了门口,在黑夜中闪闪发亮。
他比了一个“嘘”的手势,示意它们往后退一点,让他走出去。
轻轻的关上房门,他分别摸了摸它们的头,小声说道:“你们先回去吧,明天我和夏夏再去山上找你们。”
追风有些不愿意,不停的用头蹭着他。
“乖,带着奔奔先回去,明天我们肯定来。”
将不情不愿的追风父子送走,余向森又轻手轻脚回到房间。因着他出去的时候没有关掉夜灯,沈知夏在微弱的灯光中迷迷糊糊醒了过来。
“去哪儿了?”
“追风带着奔奔来了。”
“走了吗?”
“走了,我答应了明天去山上看它们。”
当初追风把奔奔交给她来养,养到了一岁多。
但是他们要去京市,不像在云平村,奔奔能随时去山上找追风他们。因此和追风商量过后,选择了将奔奔留在了父母的身边。
当初去京市,三胞胎还闹了几天,吵着要奔奔,现在估计都忘记它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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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趁着孩子们还在睡觉,他们夫妻俩跟余父余母打了个招呼,同时让高大勇和余多多在家休息,两人直接去了山上。
才走了十多分钟,便看到了等在前方的追风一家人,边上还有天霸和动霸,带着它们的孩子。
一群小家伙,看见沈知夏的身影,直接不管三七二十一,朝着她直直的扑了过来。
“哎呀,轻点轻点,要摔了。”
然而摔是不可能摔的,因为天霸直接挡在了她的身后,让她可以倚靠。
其实追风和天霸它们在动物界,都已经不小了。
她是在九年前捡到的追风,至于天霸,比追风至少还要大上一年。
但在沈知夏的眼中,它们仍旧像她的孩子一样,这么长时间没见,仍然想的不行。
她一个一个轮流进行了一顿虎摸。
之前也不是没有想过将它们收进空间,但进了空间,就只有它们自己了。不希望它们丧失动物的天性,于是还是选择了将它们留在身后的石头山。
亲热了十多分钟,追风蹲下身,硬是想让她坐在它身上。拗不过,沈知夏抓着它的头,坐在了它宽厚的背上。
余向森也没有被抛弃,坐在了天霸其中一个儿子的身上。
两人被驼到了之前天霸住的那个洞穴。
近三年没有过来,原先给它们准备的褥子,已经黑的不像话。
沈知夏立即从空间拿了几块崭新的出来,垫在了地上,她自己也顺势坐了下去。
“追风,你这小子,子孙成群啊。”
她都不想去数到底有多少只狼崽子,估计有二三十只。
她一眼就能看出,哪些是喝过灵泉水而长大的,和后来生的,在视觉上有非常明显的区别。
喝过灵泉水的狼崽子,基本都拥有一身银亮的皮毛,而其它的则有些灰暗。
奔奔原本在出生的时候,无比弱小,但它喝的灵泉水最多,体型甚至比它的哥哥姐姐要大了一圈。
见沈知夏笑着望着它,有些害羞的从后面招呼着一头母狼走了过来。
“这是你媳妇儿?”
他听懂了,还点了点头,围着沈知夏不停的绕圈圈,向他们展示它的开心。
“真厉害,我们奔奔长大了,都有媳妇儿了!”
想当初,无论是它,还是追风,都只有一点点大。就像一只小奶猫,如果不是因为她有灵泉水,都怀疑是不是会养不活。
一切都是缘分使然。
陪它们玩到快十一点,两人在它们依依不舍的目光中,下了山。
还没进屋,就被五个小家伙给团团围住。
“哼!妈妈,我不想理你了!”
“妈妈,我也是!”
“你是不是又被坏爸爸给拐走了?为什么总是趁着我们睡觉的时候偷偷出去玩,你们看看现在都几点了?都快吃午饭了!”
“真是愁人,再不回来,我们都想组织村里的叔叔伯伯们去找你们了。”
哈?这么夸张的吗?
“爸爸妈妈都已经是成年人了,我们每天都要带你们,总得给我们留一点自由的时间吧?”
“虽然是这么说没错,但是我们是你们的孩子,我们还小呀,你们不能抛弃我们。”
“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我们怎么可能会抛弃你们呢。”
“可是你们出去玩,都不带我们。”
“那不是因为你们在睡觉吗,好不容易放假的时候能够睡懒觉,你们平常不都不喜欢奶奶一大早就把你们叫醒吗?”
“但你们如果是出去玩,也可以选择叫醒我们的。”
“对!可以叫醒。”
“好,那行,明天早上我让爸爸叫你们起来训练。”
听到这话,几个小家伙的脸,顿时皱得跟苦瓜一样。
“哎,算了,下次再一起玩吧。奶奶好像叫我们吃饭了,妈妈,你快去洗手吧,我带弟弟妹妹先进去了。”
在不玩和训练之间,还是选择不玩比较好,毕竟爸爸训练起来,简直就是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