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极听到动静,从石屋里走了出来,看见满脸惊恐的狐欢和狼战,缓缓开口:“他们现在已经是洛洛的家奴了,刚签好血契,等下还要烙个印才能走。”
家奴?血契?这些雄兽和洛洛都签了血契?!狐欢和狼战彻底懵逼了。他们无法想象洛洛是怎么办到的,竟然能让9个平民雄兽一同自觉自愿地签下血契!
熊极没有回应狐欢和狼战惊诧的表情,对着花洛洛微笑地问道:“洛洛准备用什么图案作为烙印呢?”
什么图案?花洛洛没思考过啊。
这烙印是不是就像LoGo一样,那要不要特别一些呢?还是要简洁明了一些呢?
“不如就用‘洛花’的那个小花吧,他们都是平民,就在小花边上再加一个圆点,这样好与其他血统的家奴区分开。”狐欢回过神,看花洛洛没有反应,便按照他们狐族贵族对奴隶烙印的规则和习惯建议道。
“若是奴隶,就烙一朵小花,平民就在小花上加圆点,贵族的话就把圆点换成太阳。和我们‘洛花’的标志对应起来,也更好理解和辨识。”狐欢继续解释。
豹青几人听到狐欢的话又惊了一跳,奴隶烙印还能理解,可花洛洛的首兽竟然还准备了贵族的烙印?!
难道花洛洛还有让贵族成为她家奴的能力?!这!这太匪夷所思了!
花洛洛看了看豹青他们,想着要给人烙印,她总有点过意不去,于心不忍,就试探性地问熊极:“不烙印可以吗?”
虽然这个问题的答案她早知道了,但还是觉得给人烙印算是酷刑了吧,就像商纣王炮烙,或者古代给罪犯刺配一样。
“洛洛,不烙印,部落不会承认他们的血契的。”熊极无奈地回答,他不明白花洛洛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既然已经同意签血契了,烙印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主人,烙吧,这是应该的,也是我们自愿的。”豹青并没有把烙印这件事当回事,既然签下血契,就知道会发生什么。
既然豹青都这么说了,花洛洛想,她要是再犹豫,反而显得有些矫情了。“好吧,那就按照阿欢说的办,就用‘洛花’的标记吧。”
狼战随即用一块大石头,砸出一个小锤子,在锤子头上雕刻出一朵小花。又砸了一个小锤子,锤子头是个小圆石。熊极点燃了石火堆,把两个小锤子放到火里烤。
为了防止家奴逃跑或者隐瞒身份,奴隶的标记一般都会被烙印在比较明显的地方,比如手臂、脚踝、脸颊、额头这些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
花洛洛觉得烙在脸上有损兽格,手臂又是大多雄兽结侣印记会浮现的地方,脚踝容易让人联想到猩亚的高筒靴,因而这些地方都被她否决掉了。
“烙在腰部以下,髋骨的地方吧,你们仍然还是平民,只是为我服务而已,就不用像奴隶那样非要把标记露出来了。平时也可以用兽皮裙挡住些。”花洛洛决定还是要给豹青几人保留一定的尊严。
能为部落、为族人放弃自己尊严的兽人,应当受到尊重。
豹青几人都很感激花洛洛的决定,于是一个挨着一个,由熊极替他们烙印。
烧得发红的石头,烙在几个雄兽的皮肤上,发出烤熟了肉的味道。可他们几个没有一人喊疼,也没有一个挣扎的,每一个都表现出了义无反顾的神情。
兽世的医疗水平有限,但好在兽人们的身体素质强悍,一些小毛小病,小伤小痛,几天功夫就能好。唯独烙印不行。
为了让印记不会模糊、不能痊愈,一般都要反复在同一个位置烙印几次,结痂刚脱落又要烙,直到印记所在的这块皮肤彻底坏死,疤痕根深蒂固为止。
每次烙印完,还要刮开一种叶子的表皮,把它粘在伤口上,一来防止破坏烙印图案,二来叶子中的色素也会沉淀在皮肤里,加深印记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