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云之梦是重生的或者是穿越而来的,在原主的记忆中,对方都没有先设计原主,反倒都是因为云之静先招惹对方的,而且除了最后那次“致命一击”,可以说云之梦对原主已经够宽容忍让的了。
最重要的是,云之梦最后“无意间”掉落的那块银子,让梓箐对这个女人大大改观。
至少,她并没想过对李氏赶尽杀绝。
若是放在自己身上,面对一个处处跟自己作对,甚至相处那么恶毒计谋的女人,她铁定要狠狠虐死对方的!
至于那个丫鬟小霜……有其主就有其仆。连云之静本人整天都充满了怨毒心思,就更加怨不得有一个一肚子坏水,轻易就背叛的丫鬟了……
所以,梓箐到现在也没想过要怎样去报复云之梦和小霜。
每当梓箐想到这些事情的时候,身体就会给她传递出一个意念——嘲讽。
就像那天她差点被人虐杀时,身体的那种嘲讽一样。
那次是带着看笑话的嘲讽,就像是说:瞧,你不是觉得自己很厉害吗,你不是多么坚强的吗?看你怎么能逃出他们的魔掌。
而这次,梓箐感应到的是:你圣母,你好心,老纸的生活不用你来操心……然后她就感应到身体传来一阵阵的排斥,就像是有一股力量想要将她推出身体一样。
梓箐就不明白了,自己明明是在选择自以为最正确的方式处理问题,怎么就变成圣母了。好吧,她倒是很想自己圣母一点的,可是自己性格就是睚眦必报的人。想圣母也圣母不起来。只是她的睚眦必报也是有一定原则和底线的,如果是自己去犯贱招惹对方,那么被报复的结果,再苦也要承受。
这是原则问题。
别人怎样看待是别人的问题,比如自己去陷害别人,却反被对方将计就计将了一军,那就只能怪自己手段不够高明。识人不清。但是再因为这样而变本加厉,那就不对了。
还有,为什么身体会对自己的灵魂产生排斥之力?自己不是因为原主的委托而进入对方的身体的吗?既然如此。为什么会排斥自己?难道是因为对方不认同自己的处事方法?
随着身体的排斥感越来越强烈,梓箐每天都需要花大量时间来修炼灵心诀,并且用更多的精神力来压制那股排斥力量。
梓箐想,如果原主是一定想要报复云家的话。是凭的什么?
仅仅是因为他们想要虐杀了自己的事情吗?可是当时也是自己承受下来那样的痛苦,也是自己最后挣扎求得这一条贱命的。要恨也应该是自己更痛恨云家才是。
可是在梓箐砍来,云家么,可以说他们不念亲情,但是在这样一个“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社会。丧门辱德,没有被直接浸猪笼已经算云家“格外开恩”了。
如此,还怎样报复呢?
所以。梓箐觉得,自己现在还是先将自己和历史的生活搞上去再说。
人自强自立。方能不依附任何人而立于天地之间。
梓箐武术完全恢复,每天除了去山上打些野味就是采草药,一部分让李氏拿去附近集镇上还银子,一部分自己留着,制作妖娆神散。
脸上和身上的伤疤渐渐淡化,最后几近不见。
这就是妖娆神散的神奇之处。当然,给自己用的都是药效最好的那种。
梓箐也开始给李氏调理身体,每天自己锻炼后也不忘给对方按摩身体,或是做一些排毒养颜的针灸,一年下来,李氏头上白发减少,长出黑发,也变得浓密了,脸上红润有光泽,身子骨也变得硬朗起来。
最重要的是,梓箐每天都修炼灵心诀,那种平静温和的气息让李氏整个人都变得安详而温婉。将离开云家的失落和压抑一扫而空。
母女俩用了两年的时间,将这个破落的小院建成了一个真正的农家小院。
里外两进,外面三间正房,后面两间偏房,堆放柴火和养猪羊家畜,另一边是灶间和存放食材的地方。
还依山挖了地窖,窖藏红薯土豆芋头之类的粮食。
前院用篱笆围了一个数丈见方的坝子,在靠左边挖了一口深井,按了轱辘和遮雨亭,青石板的石台上放着结实耐用的木桶木盆等物。
梓箐和李氏分住正房两边的房间,中间是堂屋。桌椅茶具俱全。
一个家,像模像样的。
现在距离当初被赶出云家过去两年,梓箐脸上的疤痕淡的几不可见,样貌略微有所改变,不过还能依稀看到曾经的绝美容貌。不过梓箐的性子毕竟不是原主,所以没有那么张扬,也不会刻意打扮。而且现在她一门心思扑在怎样为自己和李氏创造更好生活条件上,哪里会去注重外在的,所以整个人看起来沉静而质朴。
大概是因为云家对外宣称得力,曾经的云家大小姐已经在两年前因病故去。所以现在梓箐走在大街上没有人认出她,人称静娘。
现在,梓箐不仅感觉到身体对自己的排斥之力,奚落,嘲讽,又多了一种情绪——厌恶。
就像是自己这两年做的一切,在原主看来是一件让她感觉很不能接受的事情一样。
梓箐不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如果是平常的任务,她肯定直接回主神空间算了,她才会去为一个根本不承认自己劳动和付出的原主逆袭呢,想当初原主被处置家法的时候,那么悲惨那么痛苦,都是自己承受下来的。还有自己和李氏赶出云家的时候,也是从一穷二白的的境地奋斗到现在的模样,虽然算不上富裕,但是生活安定富足,还算不错。
最重要的是自己将原主身体调理好了,连脸上狰狞的伤口都完全愈合修复了,现在竟然会对自己所做一切产生厌恶……梓箐只有呵呵了,看来人与人不同,自己真的不能将所有人都想象的太过美好,或者说不能认为所有人都和自己思想一样。
梓箐这次真算是受教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