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未夏偏头看着正在和自己父亲聊天的慕简。因为刚刚喝了一点红酒,女人的眼神有些朦胧,氤氲着一层雾气。
透过那层雾气看见的慕简还是一样那么好看,迟未夏有些痴迷地笑。
第一次见到慕简是什么样子呢?
那天她去酒吧捡她那个总是会不小心喝得烂醉的闺蜜,转了一圈没找到,被短信通知闺蜜和刚遇到的小鲜肉跑了。
然后她发现了趴在吧台上烂醉如泥的慕简,在一片声色迷乱中,慕简趴在那里,就像一坨你扶几次都扶不起来的烂泥。
迟未夏多看了他一眼,就要转身离开。
但是酒吧这种地方,难免鱼龙混杂,总有那么几个手脚不太干净的混混在暗处伺机等待猎物。
迟未夏被缠住了,那个染了一头金发的男人力气还很大,掰着她的手腕不肯让她走。
迟未夏怒:“你放手!你知道我是谁吗?手脚放干净点。”
那小混混看见在怀美人怒目圆睁的样子欢喜得紧:“哎呀美女,我知道,你是我未来女朋友嘛。”
迟家的名声在外,一般人听到都要抖上三分,这家伙居然就这种反应,看来是外地刚来的。
迟未夏没办法了,即使希望渺茫,也只能拼了命地反抗到底。
“我是迟未夏!迟家大小姐!”她正想抬脚攻击男人裆部。
对方却直接用手勾住了她的大腿,甚至还十分猥琐地摸了一把,一脸的油光,令人作呕。
“啧啧啧美女,别这么暴躁嘛~你今晚上的幸福还得靠这里呢。”
迟未夏从小到大就没受过这种委屈。她向来都是父母捧在手里的明珠,平时连不小心蹭破一块皮到了他们那儿都跟天大的事一样。
对应付这种突发状况,迟未夏真的是束手无策,而且男女力量悬殊的恐怖,已经深深笼罩在了她的心上。
她有些委屈地哭着喊道:“我家里人要是知道了,你就等着死无全尸吧!”
那混混闻言也不怒,春风荡漾的笑意加深,伸手在她脸上摸了一把:“管你是哪家的千金,今天晚上我就要你喊我叫爸爸!”
说着,这混混就扛起迟未夏往厕所走去,迟未夏不从,撞倒了吧台上的酒杯,乒乒乓乓是酒瓶砸了一地。
周围看热闹的人吹了一声口哨:“兄弟,连个女人都搞不定啊?”
“就是,不然今晚归我们吧~啊哈哈哈哈~”
这辈子迟未夏都没经历过这种黑暗,好像这全世界的人都想把你往火坑里推,一点希望都没有。
酒吧里所有的人都只顾自己享乐,更有甚者还向他们投来暧昧的目光
当然,只有一个人没有。
而就在这时,那坨瘫倒在吧台上的烂泥懒懒抬眸,扫了这边一眼。
随即他就晃晃荡荡地扶起身子向他们走过来,二话不说往那个混混脸上揍了一拳。
全场的嬉笑声瞬间哑然,片刻过后又爆发出更强一层声浪:“打起来!打起来!”
这就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看客,甚至有人已经在下赌注,猜谁赢谁输。
这位“行侠仗义”的仁兄虽然正气盖世,但是看这瘦削的身子板,怎么也不像是在道上混的。
加上那副胡子拉碴,刘海能盖住半张脸的颓废样,几乎所有人都赌金发混混赢。
迟未夏觉得悲凉,趁着小混混无暇顾她,只上前拉住那人往回扯,她不希望男人为了帮她而出什么事。
但只见那小混混刚从地上爬起来,狂妄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带着血的口水:“啐,知道老子是谁吗就敢坏我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