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儿,然后叶薇就去忙了,离开的时候,叶薇主动加了许阳微信。
此时,店里已经没有食客,而许阳要等的张桂芬和刘天明都没来,在其他员工怪异和不耐烦的眼神注视下,许阳起身结账离开。
走出小吃店,许阳漫步在大街上,心中还在思索着从叶薇那里得到的消息。
随着对刘月月案件的深入调查,许阳愈发的觉得,当年刘月月的死不是意外那么简单。
刘天明现在虽然也是一个有钱人,可通过叶薇给他看的照片来看,这家伙儿压根都不像一个有钱人,朴素至极的打扮,跟大多屌丝差不多。
当然,单凭一个人的穿着就判断一个人是否有钱,这有些武断。
可根据叶薇所说,刘天明虽然有钱了,可骨子里还是个农民,他为人很抠,不但对自己抠,对身边人也很抠,身上的衣服大多数都穿了好几年,一双皮鞋都穿了三年多,抽烟只抽七块钱的红金龙,喝酒只喝散装白酒,吃饭也都是在店里解决,代步工具是一辆二手的哈弗轿车,不过,房子倒是买了两套。
除了这些,刘天明一直反对给店里请人做活儿,原因很简单,要给工资啊。
不但刘天明抠,张桂芬也抠,用叶薇的话说,这就是一对铁公鸡。
但叶薇无意间说的某件事,引起了许阳的注意。
三年以前,小吃店一直都没有员工,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们夫妻二人,外加那个下面师傅三个人经营着,可三年前的某天,刘天明出去野钓,发生了意外,差点被淹死。
人虽然没事儿,可腿却留下了残疾,醒来之后,第一句话就说他看到鬼了,从那之后,他的身体每况愈下,也正因为如此,店里才不得不请员工。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刘天明开始信佛,不但他信,他们一家人都信,每逢初一十五都会去附近的寺庙烧香拜佛,然后他又花费重金,在西山墓园买了一块墓地,把刘月月埋葬在那边。
另外,叶薇曾经去过几次他们家里,曾无意间看到了刘月月的牌位。
这种种迹象都表面,刘月月的死没有那么简单。
商业街人潮涌动,许阳停下脚步,喃喃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刘月月案件在十年前已经定案,想要重启调查,几乎不可能,除非找到关键性的证据,然而,当年都没有找到,十年过去了更不可能有,即便有,估计也被销毁了。
直接找张桂芬或者刘天明,似乎可行,可仔细想想就觉得不可行。
如果刘月月真的是他们谋害的,那许阳当面询问,只会打草惊蛇,别说许阳没有证据了,即便有,估计他们也不会承认。
至于说找他们的两个孩子,估计也够呛。
张志杰才上初三,当年刘月月出事儿的时候,他才五岁,还没有上小学,这么小的孩子能记得什么
张紫彤的年龄跟刘月月一样大,可能知道些什么,但她现在正在上高三,正是学业紧张的时候,他根本不可能见到对方。
事情到了这里,彻底陷入僵局。
至于说向前进和金来的事情,这根本没法查。
向前进的三个孩子,都不在阳城,许阳也不知道他们的联系方式,除非找杨雪琪或者土豪哥帮忙,然而,向前进的事情也好,还是金来的事情也罢,都不是刑事案件,许阳-根本没有理由找警方帮忙。
“e=))唉!”
许阳叹息一声,说道:“算了,回黎明小区看看吧。”
......
乘坐出租车,回到黎明小区。
夜晚的小区很寂静,而白天的小区也不喧闹,刚走到四号楼门口,就看到一个穿着时尚的女孩,背着一个包包从楼上下来。
女孩年龄不大,看样子还是个学生,可她的精神不好,脸色很苍白,下楼的时候嘴里还在碎碎念,看到许阳的时候,女孩愣了一下,然后快步下楼,从许阳身边经过,很快就走出小区。
“嗯”
看着女孩远去的背影,眉头微皱。
女孩不是小区的住户,从她身上至少数千块的穿着就知道,这样的女孩,怎么会来黎明小区呢
更而让许阳感到疑惑和奇怪的是,女孩身上有一股香灰的味道,在女孩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他还看到,女孩的手指,还有裤脚沾有灰尘。
站在原地愣了片刻,许阳就迈步三楼。
当他来到三楼的时候,许阳又停下脚步,轻咦一声。
4031的房门被人打开过,在门口还看到一串脚印,看脚印大小,许阳一下子就想到刚才看到的女孩。
犹豫一下,许阳来到4031门口,查看了一下门锁,没有被撬动的痕迹,门把手异常的干净,站在门口,许阳隐隐闻到了纸张燃烧的味道。
“有情况!”
想到这,许阳又使出他的开锁技能,三下五除二就打开了4031的房门。
在房门推开的一瞬间,许阳就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
只见,这间已经很久没有人居住的房间,放满了布娃娃,大的小的,白的黄的,总之凡是市面上能看到的布娃娃,这里基本都有。
但诡异的是,所有布娃娃都没有腿,也没有眼睛。
更诡异的是,在房屋正中央,放着一把轮椅,轮椅上放着一个七八岁小女孩高的娃娃,娃娃披头散发,遮住了它大半个身子,长发一直垂到大腿上,让人感到惊悚的是,娃娃有腿,而且不止不双腿,从许阳这个角度看过去,至少有十几双腿,腿有长有短,最短的只有一指长,最长的差不多有三米多,材料、颜色各异,看起来格外的渗人。
娃娃身上缠满了红绳,被死死地固定在轮椅上,而轮椅更是被焊死在地面上。
更渗人的是,在轮椅前面,放着贡品,贡品很新鲜,还有一个香炉,香炉里插着三根香,有袅袅香烟升起,在香炉前面还有一团灰烬,那是纸钱燃烧后留下的。